企業質量誠信承諾書範文

  質量誠信體系建設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也越來越成為質監部門工作的重中之重。下面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了,以供參考。

  篇一:管理者質量誠信承諾書

  本管理人員鄭重承諾:

  1.嚴格遵守和執行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

  2.認真宣傳營造企業質量誠信文化氛圍,時時關心關愛員工,及時解決員工的需求。

  3.管理生產、銷售、品牌宣傳、售後服務等活動,做到質量誠信守法、不弄虛作假;

  4.嚴格把關和控制產品各工序質量,不製造不合格品,不以不合格品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不製假售假。

  5.保證產品質量控體系運轉正常和不斷完善和提高,出具的報告真實可靠;

  6.保證產品符合規定的安全、健康、衛生和環保質量要求;

  7.帶頭示範質量誠信管理,誠信做事,主動積極宣傳和培訓下屬員工。

  8.根據顧客的要求,提供關於商品或服務的全面、真實和明確的資訊及憑證;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信守自己的承諾,切實做好售後服務。

  如果因管理失誤而導致的重大質量問題、客戶投訴、客戶索賠、員工身體重大傷害等事項,本人願自覺接受公司和國家按規定要求作出的相關處理,由此產生的法律和經濟責任負完全責任。

  承諾人: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篇二:全國“質量月”活動質量誠信承諾書

  9月是中國的“質量月”。在XXX年全國“質量月”活動開始之際,我們倡議廣大企業界同仁積極參加全國“質量月”活動,並向全社會鄭重承諾:

  一、遵紀守法,建立質量誠信體系。增強企業的質量法制意識和質量誠信意識,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產品標準,信守合同、保證質量,堅決杜絕虛假宣傳,抵制製售假冒偽劣、欺詐消費者等違法行為,不侵害其它企業的合法權益,為消費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產品和服務。

  二、誠信至上,落實質量主體責任。增強企業管理者和廣大職工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建立健全質量安全責任制度,明確質量崗位職責,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一票否決”,把質量安全責任落實到生產經營的每一個環節和每一名員工。

  三、強化質量管理,提升質量水平。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加快培育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競爭力的新優勢,加強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質量管理,推行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完善計量保證體系、標準化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嚴格原材料、生產過程、產品出廠和儲運銷售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在關鍵質量崗位全面實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

  四、自覺接受監督,全面履行社會責任。積極配合政府監管,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建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主動報告制度,嚴格落實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對不合格產品實行追溯、召回和處理,及時解決損害老百姓利益的質量問題,依法履行質量責任。

  五、加強品牌建設,增強國際競爭力。積極採用新工藝、新材料、新裝置,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努力攻克技術標準新高點,不斷提高技術研發水平,加快發展擁有國際知名品牌和核心競爭力的大型企業,不斷推動“中國製造”創新與發展。

  誠信經營是企業的道德底線,保證質量安全是企業的責任。我們決心落實質量誠信的各項承諾,牢固樹立“誠信至上、以質取勝”的經營理念,以誠信鑄品牌,以質量求發展。希望全社會加強對我們的監督,支援和推動走質量強國的道路。讓我們共同努力,保障質量安全,不斷提升質量水平,樹立“中國製造”的良好聲譽和形象!

  承諾人: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篇三:企業質量誠信承諾書

  為構建誠信經營、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加強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切實保證產品質量,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推動建設“質量強國”,本企業向社會鄭重承諾:

  一、牢固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不斷增強質量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保證和提高產品質量,落實企業質量主體責任,滿足人們群眾對高質量產品的期待和需求,增強人民群眾的消費信心。

  二、嚴格遵守《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計量法》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產品標準,不製假、不售假,杜絕虛假宣傳,堅決抵制假冒偽劣、欺詐消費者等失信違法行為,不侵害其他企業合法權益。

  三、加強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質量管理,推行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完善計量保證體系、標準化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嚴格原材料,生產過程、產品出廠和儲運銷售全過程的照顧質量控制。

  四、建立質量安全事故主動報告制度,嚴格落實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及時解決消費者的質量投訴,自覺履行產品質量召回、“三包”等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

  本單位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接受將失信違法行為納入不良信用記錄並向社會公開。

  承諾人: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