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和家長之間的協議書

  家長的教育行為直接影響著孩子良好個性品德的形成和發展,家長能否有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教育,那麼你知道怎麼寫的嗎?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篇1

  學校教育對學生的發展起著主導作用。這個作用是建立在一個先決條件之上的,那就是家庭教育與之相輔相成。為有效管理學生,確保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學校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此協議。本協議根據雙方自願原則,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益,各方必須依法履行協議的規定。

  一、學校將嚴格按照教育法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認真履行對學生的教育教學管理義務,確保學生接受法定的義務教育,併為學生的健康成長提供合適的教育教學條件,辦好人民滿意學校。

  二、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老師及學校管理。學生應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積極參加公益集體活動。學生必須努力學習,不曠課、不遲到、不早退、嚴格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不準與社會不良青年交往或拉幫結夥,不準抽菸、喝酒、打架、鬧事。

  三、家長必須依法履行監護義務,保證配合學校和老師及時教育和管理學生,配合老師和學校做好學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及安全知識教育***交通、食品、防雷電、防溺水等等***、心理健康教育、遵紀守法教育等教育工作。定期與班主任見面或電話聯絡,全面瞭解學生在校紀律、學習等情況,必要時家長必須到校配合校方管理學生。學生違反學校校紀校規,家長應及時配合老師和學校教育學生。因嚴重違紀,經學校教育不改者,家長保證按學校要求及時到校將孩子帶回家教育。學生在家教育期間一切安全等問題均有家長負責承擔,與學校無關。教育好後達到學生能接受的條件,學生方可回校繼續學習。

  四、家長在學生每天上學前務必檢查學生書包、衣兜是否帶有危險品如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有危害身體的器具。家長每晚務必過問學生當天與同學交往的情況,發現異常情況請及時與老師聯絡,必要時可直接到校參與教育。

  五、為便於監護與管理學生,家長務必告訴學生每天上學按照學校規定的上學時間,不要提前到校。為防止學生在路途逗留、戲耍、或在學校無人處角落引發事端,同時教育學生每天放學後應按時回家,不得在校園或回家路上逗留、戲耍。

  六、為了讓學生專心學習,集中精力讀書,不受網路影響,學校明確規定嚴禁學生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校園。家長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教育工作。

  七、學校嚴禁學生騎電動車、摩托車上下學。家長要配合學校做好孩子想想工作,確保孩子安全上、下學。

  八、學校四周校牆很高,請家長務必配合學校教育學生不得翻爬圍牆及校門,若擅自翻爬導致身體損傷一律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學校在協議中已履行告知義務並已對學生進行教育,學生因違紀和違反此條例規定導致身體傷害的一律與學校無關。

  九、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必須請假。不能捎假的,家長電話聯絡學校。學生及家長不能遵守本協議導致學生曠課、逃學、離校離家出走以及發生人生安全等問題,一切責任均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

  本協從簽字後至學生初中畢業前具有法律效力,畢業後法律效力自行結束。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八道河中學

  2014年6月

  篇2

  為了確保學生健康成長,為了確保校園安全零事故,本著樹立安全第一思想,服從安全第一原則,現就學校與家庭雙方應承擔的責任協議如下:

  甲方***班主任***

  1、學校教師應承擔《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內的有關責任。

  2、教師定期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自查工作,對學生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排查,對學生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針對問題及時整改。

  3、學校教師只承擔學生在學校規定時間內的安全問題。

  乙方***家長及監護人***

  1、監護人應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監護人應督促子女遵守校園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學生應在上課前10分鐘到校,家長要監護好學生上學途中安全。

  3、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責任由監護人承擔。

  4、監護人應教育子女不得擅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要離校,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待班主任同意後方可離校,否則一切後果由家長負責。

  5、監護人在學生的節假日、寒暑假及考試後休息期間,每日應對子女進行安全教育,保證學生的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在上述時間段的安全責任由監護人完全負責。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並儲存備案,有效期一年。

  甲方簽字: ***:

  乙方簽字: ***:

  下犁川小學校

  2014.3.7

  篇3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增強學生及家長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特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2、甲方:平原小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

  3、甲方負責在學校對所有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監督教育學生遵守《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小學生安全管理條例》。

  4、乙方是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應依法全面履行下列相關監護職責:

  ***一***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乙方保證學生不乘坐無牌、無證、超載車輛,乙方給學生租賃的任何車輛都是個人行為,乘車發生的任何事故都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教育學生不隨便觸控電器裝置;不玩火,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外面過夜;不跟陌生人接觸,不與社會上行為不良的人員來往,學會機智巧為、自護自救,防止受騙。

  ***三***教育學生洗淨手、喝開水、吃熟食,學生在家或學校以外的任何場所因飲食不當而發生的嘔吐中毒等均由乙方負責;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預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四***乙方教育學生不遲到,不早到***預備前半小時到校***,因過早送學生到校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心校執一份。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平原小學

  乙方:***簽字***

  二0一四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