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常識手抄報

  安全警句千條萬條,安全生產第一條。千計萬計,安全教育第一計。讓學生做安全手抄報可以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交通安全常識

  1.步行時,走人行道,靠右側行走。

  2.橫穿馬路,要走人行橫道。行走時,先看左側車輛,後看右側車輛。

  3.設有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綠燈亮時,可通行。紅燈亮時,禁止通行。

  4.設有自助式交通訊號燈的人行橫道,要先按人行橫道使用開關,等綠燈亮、機動車停駛後,再通過。紅燈亮或顯示“等待”訊號時,禁止通過。

  5.設有過街天橋或地下通道的區域,不橫穿馬路。

  6.無人行橫道與通過設施的區域,橫穿馬路時,要在確認安全後,再通過。

  7.不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打鬧、猛跑。

  8.不跨越各種交通護欄、護網與隔離帶。

  9.路面有雪或結冰時,防止滑倒,造成摔傷。

  10.上學路上、校園內禁止穿暴走鞋與飛輪鞋。

  圖一

  圖二

  圖三

  防火安全常識

  1.應教育小孩不要玩火,不要玩弄電器和燃氣裝置。

  2.不應亂扔菸頭和火柴梗,丟棄前應熄滅。

  3.不應躺在床上或沙發上吸菸。

  4.不應在禁放區及樓道、陽臺、柴草垛旁等地燃放煙花爆竹。

  5.大風天嚴禁在室外動用明火。

  6.使用蠟燭、油燈、蚊香時應放置在不燃材料的基座上和不燃材料製作的防護罩內。

  7.電暖氣和火爐等產生高溫或明火的裝置附近不應放置可燃物。

  8.不得亂拉亂接電線,嚴禁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不得隨意增加保險絲的截面積。

  9.嚴禁在電氣線路上搭、掛物品。

  10.使用電熨斗、電熱爐、電暖器、電飯鍋、電熱毯等應有人看護,使用後應及時切斷電源;停電後應拔掉電源插頭,關斷通電裝置。

  11.用電裝置長時間不使用時,應切斷電源。

  12.照明燈具與窗簾等可燃物之間應保持安全距離。

  13.燃氣爐灶使用時應有人看管,防止溢鍋、幹鍋等引起火災或爆炸。

  14.嚴禁超量充裝液化氣鋼瓶,液化氣瓶應遠離火源、熱源,嚴禁隨意傾倒液化氣殘液。

  15.嚴禁在地下室存放和使用液化氣。

  16.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17.發現燃氣洩漏,應及時關斷氣源閥門,開啟門窗通風,不應開關電氣裝置和動用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