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手抄報的字
國內城市交通安全形勢嚴峻,開展交通安全規劃,提出交通安全改善措施,改善居民的交通出行安全水平,顯得十分必要和緊迫。交通手抄報你知道怎麼做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交通安全手抄報的圖片
交通安全手抄報圖一
交通安全手抄報圖二
交通安全手抄報圖三
交通安全手抄報圖四
交通安全手抄報的資料
一、交通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1〗
2010年5月21日10時,蘭州市城關區桃樹坪鄉境內發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有14輛車先後追尾致不同程度受損,並造成8人死亡,其中5人為小學生。 1988、***兩年中,太原共發生涉及小學生上下學的交通事故242起,死亡36人,致傷181人,即每天就有一起交通事故發生,每20天就有二名小學生在交通事故中喪生。1997年4月18日,太原市政府規定全市小學生放學時頭戴小黃帽、建立路隊制,小黃帽有優先通行的權利地就是這一年,太原市涉及小學生的交通事故首次出現了“零”記錄。1998年6月18日,不幸又發生了,8歲的小學生曹某與小夥伴們結伴上學,下了電車從車前繞過,高喊著“衝刺流星”向校門衝去時,一輛載著12噸石子的大貨車將曹某撞倒並碾於輪下。這一沉痛的案例發生的原因是孩子沒有按路線通行,司機在視覺盲區造成的事故。
〖案例2〗
2006年11月21日6時40分許,黑龍江省雙城市周家鎮發生一起特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8名小學生***5男3女***死亡,39名不同程度受傷,其中重傷7名。
二、交通安全小常識
1、指揮燈訊號
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行;黃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但已進入人行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通行;黃燈閃爍時,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2、人行橫道訊號燈
綠燈亮時,准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綠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3、行人必須遵守的規定
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靠右邊行走;穿越馬路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顧右盼,注意車輛來往,不準追逐,奔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不準爬馬路邊和路中的護欄、隔離欄,不準在道路上推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三、遵守交通規則標語
1、過馬路應走人行道***或天橋、地下通道***;遇紅燈止步,見綠燈前行。
2、遵守交通法規,關愛生命旅程。
3、高速公路,行駛適速。
4、實線虛線斑馬線,都是生命安全線。
5、遵守交規,儲蓄安全。
6、居安思危危自小,有備無患患可除。
7、心頭常亮紅綠燈,安全行駛伴人生。
8、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9、路無規不暢,國無法不寧。
10、遵守交通規則應成為我們的行為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