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庫管理制度範文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保證安生生產,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健康、財產安全,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

  一

  一. 目的 為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和制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達到消除危害、安全生產的目的。 二. 適用範圍 危化學品倉庫。

  三. 注意事項

  1. 人員培訓。危化學品倉庫工作人員應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對危化學品的裝卸人員進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倉庫的工作人員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識之外,還應進行在危險品庫工作的專門培訓,熟悉各區域儲存的化學危險品種類、特性、儲存地點事故的處理順序及方法。

  2. 危險化學品庫只允許化學品倉管人員能夠出入,嚴禁其他人員在未經化學品庫管員同意的情況下進入化學品庫。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提供或領取化學品時,應通過庫管員,嚴禁供應商及生產領料員擅自進入化學品庫

  3.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危險化學品庫。

  4. 危險化學品庫應有明顯的標誌,標誌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規定。

  5. 化學品入庫時,應嚴格檢驗其質量、數量、包裝情況、有無洩漏等。化學品入庫後應採取適當的養護措施,在儲存期內,定期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洩漏、穩定劑短缺等,應及時處理。庫房溫度、溼度應嚴格控制,經常檢查,發現變化及時調整。

  6. 裝卸對人身有毒害及腐蝕性的物品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高毒類的危險化學品必須佩戴防毒用品;裝卸具有腐蝕性的危險化學品時,必須穿防酸鹼服,戴防飛濺面罩。

  7. 危險化學品裝卸前後,必須對車輛和倉庫進行必要的通風、清掃乾淨,裝卸作業使用的工具必須能防止產生火花,必須有各種防護裝置。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8. 廢棄物處理。禁止在化學品庫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廢棄物品。洩漏和滲漏化學品的包裝容器應迅速移至安全區域。按化學品特徵性,用化學的或物理的方法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任意拋棄、汙染環境。

  二

  1、庫房的建築設計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J16-87***、《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號令***、《爆炸和火災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GB50058-92***《建築物防雷設計規範》***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範》***GB50160-92***等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2、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並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3、危險化學品必須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小於100m2,垛與垛間距大於1m,垛與牆間距大於0.5m,垛與樑、柱間距大於0.3m,主要通道的寬度大於2m。

  4、在倉庫堆垛設立明顯的防火等級標誌,出***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5、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6、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入庫驗收標準進行檢查、驗收、登記,嚴格核對和檢驗物品的名稱、規格、案例標籤、質量、數量、包裝。物品經檢驗合格方可入庫。無產地、品牌、安全標籤和產品合格證的物品不得入庫。

  7、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準。

  8、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採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指批准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強對防爆電氣裝置、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10、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11、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指認,採取安全措施後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後,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12、物品儲存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三

  1. 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保證安生生產,保障公司員工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做到防患於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危化品倉庫及相關供應協作單位。

  3.操作程式

  3.1危險品倉庫管理員應熟悉掌握所有倉庫內危化品的理化性質,並掌握必要的應急處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3.2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應按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斜和滾動;灌裝液體危化品時,卸料口應用管卡或鐵絲卡緊扎牢,嚴防危化品洩漏及卸料管衝落,造成物料損失或危害人員安全;裝卸對人身有害及腐蝕性的物品﹙如硫酸、甲醛等﹚時,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性,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品。

  3.3危化品入庫前均應進行檢查驗收,初次入庫的危化品,倉庫管理員應檢查廠家是否提供該危險化學品的物質效能﹙質檢報告***,登記驗收時要對照進貨清單核對數量,檢查包裝有無破損,危化品有無洩漏,包裝與實物是否相符等內容,經核對無誤後方可入庫,當物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供應協作單位裝卸造成洩漏,對一般物料造成洩漏的,由安委辦會同倉庫、採購及供協單位相關人員查清洩漏量及事故的危害性,向供應單位索取1000-10000元的事故經濟補償,因供方裝卸運輸過程中造成危化品洩漏造成人身傷害的或環境汙染事故的。由安委辦會同相關部門查清損失狀況由供方承擔相應責任。

  3.4固體危化品入庫時要嚴格按相應劃分區域擺放,不得私自亂放,堆放的高度不得超過2米,防止傾倒。

  3.5倉庫管理員應經常對危化品進行檢查,發現其品質變化、包裝破損等,應及時處理。發生危化品洩漏時,按《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執行,發生火災時,按《火災撲救、疏散處理預案》執行。

  3.6領用時由各車間班長根據實際用量填寫領料單,指定專人進行搬運,危險化學品倉庫要嚴格做好出庫的數量登記,並向領用人說明化學品搬運使用要求。

  3.7凡用玻璃容器盛裝的危化品的,必須採用木箱搬運,嚴防撞擊、振動、摩擦、重壓和傾斜,所有化學品按“先進先出、後進後出”的原則發貨。

  3.8未經允許,禁止進入危化品倉庫區,進入危化倉庫的人員嚴禁吸菸帶火種進入庫區。

  3.9嚴禁在危化品貯存區域內堆積可燃廢棄物品。

  3.10各種安全消防裝置、警戒標記、照明等裝置要定期檢查,未經允許,危化品倉庫設施不得私自移動、拆除或破壞。

  3.11每月底30日前倉庫管理員及安委會成員必須對危化品倉庫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做好相應記錄。

  3.12倉庫管理人員和經同意進入危險化學品貯存區域人員務必遵守本制度,嚴格按本制度執行。

  3.13以上條款最終解釋權歸湖北山樹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作最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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