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記賬的流程

  近幾年代理記賬在我國發展緩慢,是代理記賬機構風險過大造成的。下面讓小編來告訴你,希望能幫到你。

  

  1.簽訂合同

  客戶與會計公司接觸洽談,簽訂代理記賬協議書面委託合同,確定服務專案及費用、支付時間和方式等。

  2.接票

  每月的固定時間***具體按合同規定***,由客戶提供原始單據,會計公司安排人員上門使用“交接清單”***記錄了取送資料的內容、數量、時間等***取單***即取原始單據資料***或者由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如快遞公司***取單。

  3.做賬

  會計公司根據客戶要求,採用手工或電腦方式做賬。會計公司按照自己制定的內部流程給客戶做賬,一般要遵守錄入和稽核分開的原則!電腦做賬一般要列印相應的會計資料給客戶。

  4.報稅

  根據各地稅務機關的要求,會計公司安排人員負責納稅申報工作!有的地區稅務機關採用了網上納稅申報系統,相應的會計公司也一般會採用。

  5.回訪

  由會計公司返回稅單、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等會計資料,與出納對賬,安排下月工作。

  總結如下:接受會計諮詢單位談委託事宜—簽訂書面委託合同—結算委託代理費用—承接代理會計記賬業務—接受會計原始憑證—稽核會計原始憑證—填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代理納稅申報—移送會計資料—定期客戶回訪—接受客戶投訴。

  代理記賬存在的問題

  1.對於《會計法》代理記賬的宣傳力度不夠,造成目前許多小型經濟組織、特別是廣大的個體工商戶,對“代理記賬”知之甚少,認識不足,理解不夠。

  2.對於“代理記賬”的措施不是很得力。當前對於應當委託代理記賬的小型經濟組織和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而言,主要存在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應當建賬而不建賬的現象十分普遍,二是許多“受託代理記賬人”不具備合法資格。這不僅干擾了法律的嚴肅性,而且容易派生出許多其他問題。

  3.在代理記賬法律關係中,受託人的法律地位問題,應該說一直沒有得到徹底的解決,實踐中爭議很大。

  4.代理記賬機構潛力未充分發揮。目前代理記賬機構的數量在不斷增加,但整體規模普遍較小,代理業務範圍不寬。真正能提供受託單位會計核算、稅收籌劃、納稅申報、內部審計、工商稅務註冊年檢、財稅諮詢等全方位會計服務的機構很少。

  5.代理記賬機構設立不規範。代理記賬機構必須有3名以上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且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必須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但實際執行中,相當部分的代理記賬機構不符合此規定。

  6.代理記賬機構內部管理混亂。實際執行中很多代理記賬業務操作不規範、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現象十分普遍,部分代理記賬機構的內部管理制度即使制定也是形同虛設。

  7.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質量不樂觀。會計核算方面尚存在許多不規範之處,一些會計核算未能以權責發生製為基礎,對所代理公司未按《公司法》計提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的現象也較普遍,代理編制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都只有基本會計報表,均未按制度規定的要求提供會計報表附註的內容等。

  8.是代理記賬業務收費標準混亂。在收費標準上,各家代理記賬機構懸殊較大,有些代理記賬機構甚至通過低價進行惡意競爭,還有部分代理記賬機構自身的經營收入核算不規範,隱匿收入現象也較普遍。

  代理記賬的業務範圍

  1、代理各個稅種的納稅申報,代理企業納稅情況自查及清算各種稅款業務;

  2、代理企業整體稅務安排、投資專案稅收評估,代理製作涉稅文書。

  3、建立企業納稅核算體系用辦稅制度,為企業設計財務制度。

  4、協助企業進行股份制改及企業間兼併、收購工作,代理設計經營管理制度。

  5、為企業提供報表分析,提供其他管理建議。

  6、委託人要求的其他常年代理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