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國有企業的財務管理
國有企業的經濟情況和國家的整個經濟發展水平水平有很大關係,所以應該找到一種有效的管理方式。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探討國有企業的財務管理。
國有企業的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監督效力不足
監督制度並不僅僅需要發現問題,更需要解決問題,如果發現問題之後沒有解決問題的有效機制,那麼必然的會影響到發現問題的積極性和反映的真實性。但是這方面問題確實是存在的,財務管理的監督方式並不能夠影響到企業的重大財務決策,在發現問題到報告反饋的過程中,也沒有自行處理的權力,而等到能夠處理的時候已經錯過了解決問題的最佳時間點,也是必然的削弱了監督體制的應有效力。
2監督制度設計方面存在缺陷
一般情況下,對於企業財務管理進行審查應當保持一定的中立性和對於國有資產負責的態度。但就現在的情況而言,面對虛假資訊和惡意行為,由於本身並沒有表面上的問題,而可以追究的地方又在財務管理監督機制之外,很難真正地進行有效地追責。
3監督人員安排有問題
在監督人員的安排方面,始終存在自身定位不明確的的問題,有直接由董事會管理或者由經營部門管理的狀況的分離。而在進行審計監督的過程中,也同樣的存在定位模糊的情況。由於很難真正的對於管理部門形成制約,因而發揮的作用也可以說相當的有限。
對國企財務管理監督機制的改進建議
1監督結構和內容需要明確
明確監督管理機構的結構歸屬,從而保證能夠有效的行使職權是完善監督管理的重要方式。現階段財務管理監督體系發揮作用不夠的一大原因就在於時常面臨管理層的橫加干涉,又沒有辦法進行有效的制約。因而必然的需求要將監督結構確定下來,然後保持機構方面的獨立性,才能夠更好地執行自己的責任。監督內容也需要進一步明確,並且應當適當的擴大。由於財務管理監督本身僅針對財務管理行為,而財務管理行為這個範疇本身並沒有明確的界限,也就需要進一步完善其中的界定問題。而且在面對一些相關的其他問題出現時,也應當考慮適當擴大監督權力。
2監督約束需要有效
進行監督約束最重要的就是要將監督結果通責任制度緊密的配合起來,要保證財務管理監督能夠作為追責的依據。只有通過落實責任監督的方式,才能夠進一步擴大監督的約束力,並且能夠有效地阻止問題的發生。同樣的也必然的要求財務管理監督能夠影響到決策的作用,如果僅僅看過之後棄之一旁,並不帶來實質性影響,則也必然難以發揮作用淺論國有企業財務管理財務管理
3監管人員需要獨立
在人員方面也一定需要保證其考核等內容的獨立性,更需要對於監督人員本身工作保持獨立的考察。當自身的未來受到影響,實際利益受到限制時,也自然很難真正的完全執行工作。因而必然的需要保證監督人員的獨立性,也同樣要注意對於他們的保護和公正性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