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集中管理加強的方法有哪些
隨著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企業集團的規模擴張以及市場競爭的日益加劇,對企業集團內部管理和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適應這一要求,各大企業集團都不同程度地實施了財務集中管理,那麼?
企業財務集中管理加強的方法:加強對系統內各公司的控制和內部治理結構的完善
總公司對系統內各公司的控制和內部治理結構的完善是財務集中管理的基礎。總公司系統財務集中管理的實質是總公司對子公司財務控制權的體現,這種權力來自於總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權。總公司利用其資本優勢,通過資本槓桿,按照公司治理權力的分配原則,確保對子公司的有效控制。
企業財務集中管理加強的方法:統一總公司系統財務制度
統一總公司系統財務制度是實現財務集中管理的重要舉措。為了保證子公司按照總公司制定的程式協同運轉,必須要用制度進行規範。對於財務集中管理必須制定明確的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以保證其順利實施。包括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統一的投融資管理和利潤分配製度、統一的資金管理制度、統一的預算制度。
企業財務集中管理加強的方法:加強內部審計和檢查
加強內部審計和檢查是總公司推進財務集中管理的重要手段。內部審計在現代企業集團管理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通過內部審計,確保子公司會計資訊的真實性,確保各項內部控制度得到有效執行,確保各子公司認真落實和執行總公司的政策方針和管理辦法,確保財務集中管理的實施效果。
企業財務集中管理加強的方法:提高了資訊處理速度及質量
以前各全資子公司各自進行會計核算,然後再層層上報,資訊傳遞的速度慢,不能適應資訊化社會的節奏。通過集中會計核算,減少了資訊處理環節,提高了資訊傳遞速度,資訊的及時性得到了提高。另一方面可以集中會計、管理、稅務、IT方面的各類專家於資訊中心,資訊的有用性也就大大提高了。
企業財務集中管理加強的方法:對經營者形成激勵和約束
在全資子公司自己處理會計資訊的情況下,會計資訊容易被人為操縱。為了顯示經營業績,下屬公司常粉飾則務資料,甚至提供虛假資料,導致企業集團資產的賬實不符。實行集中核算管理後,資訊中心處於中立立場,提供有說服力的指標,作為對全資子公司人員激勵和獎懲依據。
企業財務集中管理加強的方法: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財務是為企業經營管理服務的,財務體制的變化隨著企業治理結構的變化而變化,並對企業經營管理髮揮作用。現代企業制度的產生要求財務進行集中管理,財務實現集中管理也要求企業集團必須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因此,為實施對子公司的財務集中,企業集團必須建立法人治理結構。
財務集中管理的可行性
財務集中管理可以把企業集團所屬子公司的財務情況全部列入母公司的核算和管理中,所屬子公司只有日常抉擇的權利和執行企業集團各項政策的義務。目前財務管理的集中管理已成為國際上一種流行的趨勢。實行財務集中管理,有利於保證集團內部財務目標的協調一致,大大減少了內部各成員單位的“內部人控制現象”;有利於投資方向的調整,使其能集中地進行戰略方向調整;有利於樹立“整體利益觀”,實現公司整體利益的最大化。為此,我國企業集團實施財務集中管理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1.為適應企業集團的整體戰略發展需要。企業集團要在國際上站得住腳,就必須使整個集團的力量結合在一起,尤其是必須把具有高度統一的財務管理集中在集團總部。實行集團統一管理各個所屬子公司的財務活動和會計核算,通過建立並實施有效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來規範子公司的財務活動。
2.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是財務集中管理得以實施的產權基礎。企業集團最主要的一個標誌是企業集團與所屬子公司之間以產權為紐帶,是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結果。既然有產權的分離就會有產權的委找代理,在這個委託代理的過程中,企業集團處於委託方,所屬子公司處於代理方,代理方應向委託方負責。在解除委託代理契約時,企業集團最重要的依據就是所屬子公司的財務資訊。站在企業集團的角度來看,對所屬子公司監督是必然的選擇,但是監督要有監督成本的產生,甚至監督不力又可能導致財務資訊的失真,如果企業集團把所屬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及核算納入到集團內部,即實行財務集中管理制度,這樣就能減少監督成本的支出和避免財務資訊的失真。
3.子公司在產業型企業集團中的戰略地位決定了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集權管理。在大多數企業集團中,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間保持著非常緊密的生產關係或者說它原本就是母公司的一部分,是母公司產權的代理方,只不過由於需要而在法律上獨立。子公司在經營上完全受控於母公司,對母公司的長遠發展尤其重要,在這種情況下,不可能對集團發展有著重大影響的子公司實行分權制管理。
4.網際網路的普及和通訊技術的發展為企業集團的財務集中管理提供了技術保障和便利條件。在我國大多數公司已經實現了會計核算電算化,而且集中式的財務管理軟體或網路財務軟體得到大力推廣,這些手段無疑加快了公司間傳遞資訊的速度,使得母公司的管理人員能夠通過網路及時瞭解子公司的財務狀況,為其進行財務決策提供了資訊保障。通過網路也可以使母公司的財務政策能迅速傳遞到各個子公司,便於各子公司及時調整其經營戰略,最終實現集團的財務集中管理,達到企業集團整體價值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