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日加班工資怎麼算

  所謂加班,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一般指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由於加班是員工超出正常工作時間,在原本應該休息的時間內進行的工作,是工作時間在休息時間中的延伸。小編將在下文中為你詳細介紹。

  一、休息日加班工資的計算公式: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 月工資&pide;21.75×天數×300%

  法定節假日小時加班工資 = 月工資&pide;21.75&pide;8×小時數×300%

  休息日加班工資 = 月工資&pide;21.75×天數×200%

  休息日小時加班工資 = 月工資&pide;21.75&pide;8×小時數×200%

  平日延時加班工資 = 月工資&pide;21.75&pide;8×小時數×150%

  二、勞動者如何追討加班費

  員工追討加班費,可以先與公司協商,協商不成的,申請勞動仲裁,不服勞動仲裁的可以提起訴訟。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第二、可以到下列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一***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二***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

  ***三***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目前這方面的申請人數較少。

  第三、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提請勞動仲裁到法院訴訟,這是主要途徑,成功率較高。

  勞動仲裁委員會或者法院審理追討加班工資案件的做法?

  勞動仲裁委員會或法院在審理勞動者加班工資案件中,一般採取嚴格審理態度,也就是對於勞動者的舉證責任要求比較高,按照我們代理案件所總結的經驗來看,主要有下列三點:

  1.勞動者需要證明有加班事實的存在.這個一般需要考勤表,考勤紀錄單等,單位能認可的一些事實證據。

  2.勞動者需要證明有加班是由單位所安排或者同意的.比如加班審批表,加班通知單,加班確認書等。

  3.勞動者需要證明加班計算的方法。

  加班族追討加班費應該儲存哪些證據?

  在一些不正規的企業裡,加班均採用口頭的通知,發生爭議後,單位則矢口否認,導致勞動者舉證困難,好多勞動者在仲裁中提到一些證人或者錄音是否可以作為證據,答案是可以,但是是否可以被仲裁委或者法院採信,則是一個問題,在審判實踐中,如果只有證人證言,錄音等,在對方否認的前提下,一般很難被採信.所以在類似案件中,如何取證和質證則是至關重要的。

  主張加班工資的,應就本人或單位存在加班的事實舉證,證據主要是考勤資料或其他安排加班的書面通知。工資數額情況,如個人工資由銀行代發,應當提供銀行存摺或者經銀行蓋章確認的工資發放清單或者歷史交易查詢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