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工人退休工資計演算法

  政府有關方面不斷釋放出延齡退休的政策意向,民意調查顯示,過半受訪者反對延長退休年齡,多數主張按規定年齡退休。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 即國家有關檔案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退休金計算方法及公式:

  ***1***基礎養老金:

  ***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即: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參保人員繳費年限內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即:參保人員本人當年月平均繳費工資與上年度當地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比值,小數點後保留四位,第五位4舍5入***。

  注: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個人賬戶養老金的計發月數應使用與本人被批准退休當月已滿週歲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 ×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3***過渡性養老金:

  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全部平均工資指數×本人97年以前繳費年限***工齡***×1%***當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的乘以1.2%***;

  ***4***.過渡性補貼

  過渡性補貼=[***95年後的實際繳費年限×過渡性補貼引數***/參加工作至退休時的全部年限×1%***]×***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最新退休工資的基本計算方式:

  男:***60退休***.工資=上繳總額/139 工資基數*工資平均浮動係數*上班年限%

  女:***50退休***=上繳總額/195 工資基數*工資平均浮動係數*上班年限%

  新農保***一律60歲***= ***上繳總額 30*上繳年限***/139 基礎養老金55元 摺合起來,新農保才相當於城鎮基本養老的月收入390左右的上繳養老標準。

  企業工人退休工資的計算標準

  一、2012年底以前已按城鎮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照企業、事業單位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1、先增加55元;

  2、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

  上述兩項合計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不足65元的,補足到65元。

  補充養老金”,下同***的人員,每人每月再按下述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年滿70週歲不滿75週歲的人員,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

  年滿75週歲不滿80週歲的人員,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

  年滿80週歲及以上的人員,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二、養老金如何算呢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工資指數***〕÷2×本人全部繳費年限***工齡***×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例:50歲195個月、60歲139個月***

  ***3***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全部平均工資指數×本人97年以前繳費年限***工齡***×1%

  上述人員增加後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不超過2000元。

  三、養老保險待遇計算公式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企業工人退休的年齡依據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職工年滿6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