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未註冊登記
會有設呢麼問題?登記註冊有什麼流程?今天小編整理了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①分公司構成要件。“第四十六條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第四十七條 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其要件有條:一是在公司住所以外設立,有獨立的經營場所;二是有名稱;三是有負責人;四是開展了經營活動。
②處罰依據。原《公司登記若干問題規定》廢止,現依據《條例》“第八十條 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義的,或者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義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締,可以並處10萬元以下的***。”處理。
分公司註冊登記流程
一、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檔案和身份證明;
***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檔案。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分公司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專案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檔案。
法律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可知。
第四十六條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第四十七條 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
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第四十八條 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分公司註冊登記須知
分公司註冊資金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請設立,不涉及注入註冊資本這一環節。分公司的經營資金由總公司供給,並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分公司名稱核准
只需在總公司的名稱之後加上分公司的名稱即可,通常可表述為:
①總公司名稱+地域+分公司***如:上海xx商務諮詢有限公司徐匯分公司***
②總公司名稱+第一分公司等***如:上海xx商務諮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分公司經營範圍
分公司經營範圍內容不得超越總公司經營範圍。
分公司註冊地址
分公司註冊地址必須為辦公樓,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樓進行註冊。
分公司財務核算
同一地區分公司成立後,會計核算方式一般由稅務機關核定為非獨立核算,不具備開局發票資格。外地公司上海分公司,可向稅務部門申請獨立核算或非獨立核算,並可申請增值稅資格。
分公司民事責任承擔
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並且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外資分公司審批
外資分公司不需由各區外經委審批,直接到註冊地所屬工商局進行登記***特殊行業除外***。
分公司登出登記的相關規定
一、需要登出的分公司有哪些:
公司撤銷或者公司決定撤銷分公司的,應當自撤銷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該分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登記。
二、分公司登出登記程式:
1. 自做出登出決定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
2.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
3. 清償分公司債務,到稅務部門辦理完稅證明;
4. 填寫登出登記申請書,提交登記檔案、證件,按約定日期領取核准通知書。
三.、分公司登出登記應提交的檔案、證件:
1. 分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2. 股東會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決定;
3. 股東會確認的清算報告;
4. 清算組織成立後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三次的報樣;
5. 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營業執照正、副本
分公司登出登記應該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內資***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或提交公章繳銷證明******原件1份******本表***
2、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1份******可在本表內填寫***
3、經辦人身份證明***影印件1份,驗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影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4、關於決定登出的檔案***原件1份***
5、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通知書》***原件1份***
6、經確認的清算報告***原件1份***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8、在報紙上登載的清算公告***原件1份***
9、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請登出的,還應提交分公司登出登記證明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上述就是分公司登出登記應該提交的材料,但是分公司的登出涉及到各方利益,所以一定要做好清算工作和債務清償工作。只有按照法律的規定辦理了相應的債務清償或者公告手續,管理機關才會受理登出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