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債務人借錢不還的法律問題

  現在我們都說一句話,說借錢的時候是孫子,還錢的時候是大爺,這就是說的借錢出去容易,收回來困難,要是對方借錢不還,上法院起訴他,他會不會坐牢?現如今,借錢不還的現象越來越多,而無論是出借人,還是借錢的人,在說到起訴的時候都想知道借錢人不還錢會不會坐牢這個問題,下面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供你參考。

  

  一、借錢不還起訴對方會坐牢嗎

  在對方借錢不還的情況下,出借人到法院起訴的一般是屬於民事案件,由於不會涉及刑事犯罪,因此也就談不上坐牢。除非經法院判決生效且執行,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才可能構成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此時借錢人才有可能坐牢。但要是債務人是惡意***,借錢不還最多每年被司法拘留十五天。當然如果是惡意借了很多錢逃走就可能被控***罪之類,那就不是拘留十五天這麼簡單了,可能就要坐幾年甚至十幾年牢了。因此借錢不還起訴對方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定其是否會坐牢或受處罰。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坐牢的。

  二、遇到借錢不還的老賴怎麼辦?

  首先,申請執行公證的債權文書。

  1、債權人可以在形成債權債務關係時,通過公證程式將債權文書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如果債務人不還錢,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是與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仲裁決定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執行的依據。

  債權公證的程式:

  ***1***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申請,並填寫公證申請表。委託他人代理的,應向公證機關出具委託書;

  ***2***公證員應當親自辦理公證事務,不得委託他人辦理應有自己完成的公證事務;

  ***3***公證人員遇有法定迴避情形的應當自行迴避;

  ***4***依法送達公證書。公證書應送達給當事人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並由其在送達回執上簽名或蓋章。

  ***5***簽發執行證書。公證機關簽發執行證書時應當核實債務人履行債務的事實情況,以免被執行人對給付內容提出疑義,註明被執行人、執行標的和申請執行的期限。

  2、對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其次,可以申請支付令。

  1、符合申請支付令的條件:

  ***1***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

  ***2***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3***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2、遞交申請書。

  遞交申請書到債務人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3、法院受理申請,發出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4、債務人不提出書面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最後,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還款。

  上述的兩種方式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最後這種方式,需要法院經過審理調解或者判決取得生效文書後,若債務人不還款的,方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看完上文的介紹後,相信此時到都已經清楚,一般情況下起訴借錢不還的人,對方是不會坐牢的。但如果對方是惡意通過借錢***的話,那麼就會涉嫌刑事犯罪,之後會根據法律的規定對其判刑。

  據了,像錄音、證人證言等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