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的信貸公司怎麼樣

  個人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下面小編就為大家解開,希望能幫到你。

  個人的信貸公司的內容

  銀監會和央行釋出《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明確指出自然人、企業法人和其他社會組成均可投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

  根據《意見》,如果是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元;如果是以股份制有限公司設立,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元。

  《意見》特別指出,小額貸款公司執行的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下限為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貸款方面,小額貸款公司應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自主選擇貸款物件,同一借款人的貸款餘額不得超過公司資本淨額的5%。另外,小額貸款公司不能吸收公眾存款。

  個人信貸公司的服務物件

  主要服務物件為傳統的商業銀行無法照顧到的個人,包括工薪族,個體工商戶等人群。如果你有穩定的工資收入,可以提供可信的身份及住址在證明,就可以申請到無抵押無擔保的個人貸款服務。貸款額度一般為30萬以下,放款速度也很快。自04年國家放款了相關政策,我國的個人貸款行業得到快速發展,中安信業作為國內最早,規模最大的個人貸款公司,在全國已經有幾十家分行,管理規範,信譽也很好。

  個人信貸公司的概念

  個人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個人貸款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執行金融企業財務準則和會計制度,依法接受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個人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信貸的基本原則

  安全性原則

  指銀行在經營信貸業務的過程中儘量建設和避免信貸資金遭受風險和損失。

  流動性原則

  指商業銀行在經營信貸業務時能預定定期限收回貸款資金或者在不發生損失的情況下將信貸迅速轉化為現金的原則。

  收益性原則

  指通過合理的運用資金,提高信貸資金的使用效益,謀取利潤最大化,力求銀行自身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信貸的業務要素

  信貸業務的關鍵業務要素:

  1.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信貸業務的要點之一,是貸款人嚴格貸前審查和貸後檢查的重點。借款用途首先必須合法,必須符合國家、地方和所屬行業、部門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其次是合理,能夠實現切實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或滿足個人借款人基本生活必備條件的需要。借款人獲得貸款後必須按約定的用途使用信貸資金,擠佔、挪用行為將受到貸款人的經濟制裁。

  2.還款來源。借款人必須具有可靠的還款來源,這也是貸款人嚴格貸前審查和貸後檢查的重點。

  3.借款幣種。包括本幣與外幣,根據《貸款通則》的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得對自然人發放外幣幣種的貸款。

  4.借款金額。借款金額必須滿足貸款人的業務規則,必須在借款人的承貸能力範圍之內,必須與借款用途保持一致。

  5.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指借款人佔用貸款人資金的期間,一般從借款人開出借據憑證起計算。借款期限的長短與借款用途、借款金額有密切的聯絡。借款期限經貸款人同意後可以適當延長,即進行貸款展期。

  6.貸款利率。利率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和上下浮動幅度設定,與借款期限、貸款風險和貸款狀態有密切關係。期限越長,利率水平越高;風險度越大,利率浮動的水平也越高;貸款狀態指正常或逾期狀態,逾期貸款將按《貸款通則》和借款合同的約定計收罰息。

  7.擔保方式。除了少數的信用貸款外,借款人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以下簡稱《擔保法》***的規定向貸款人提供可靠的抵押、質押或保證擔保。

  8.發放方式。從貸款資金撥付的方式,可分為一次發放、多次發放和迴圈發放。一次發放即一次性全額撥付貸款金額;多次發放即按借款合同約定分批撥付貸款的部分金額,迴圈發放即在一個貸款額度控制之下,借款人還款後可重複申請借款,迴圈撥付資金;按貸款資金撥付的物件,可分為向借款人發放或向借款人的債權人、合作方發放,如個人住房貸款中僅向借款人的購房經銷商發放等。

  9.還款方式。還款方式主要包括利隨本清、定期還息到期還本和分次還本付息幾種形式,其中分次還本付息又分為等額還款法、遞減還款法和等比遞增還款法等多種形式。

  10.還款手段。還款手段包括現金、支票和委託扣款等多種方式,目前分次還款中多采用借款人在貸款行開立活期儲蓄賬戶並委託貸款行按月從該賬戶扣款的形式。

  11.違約責任。借款人不能按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終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借款人無力清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處分抵質押物或要求保證人履行擔保義務。處分抵質押物的費用,需要由借款人承擔;處分抵質押物的價款清償貸款人的本息、罰金及其他費用後有剩餘的,歸抵押人、出質人所有;處分抵質押物價款不足以清償貸款人債務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以下簡稱《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單位借款人***和保證人***以其全部財產承擔有限責任,個人借款人***及保證人***則需承擔無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