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交通事故案例
鐵路運輸業是人身傷亡事故發生率較高的行業,如何對鐵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進行賠償是鐵路運輸業經常需要面對的問題,也是目前鐵路法院在審判實務中存有較多爭議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分享給大家的關於,歡迎大家前來觀看!
篇1
2008年4月28日4時41分,北京開往青島的T195次旅客列車執行至山東境內膠濟鐵路周村至王村間脫線,第9節至17節車廂在鐵路彎道處脫軌,衝向上行線路基外側。此時,正常執行的煙臺至徐州的5034次旅客列車剎車不及、最終以每小時70公里的速度與脫軌車輛發生撞擊,機車***內燃機車編號DF11-0400***和第1至第5節車廂脫軌。72人死亡,416人受傷。據保監會資料,膠濟鐵路事故人均保險賠償僅4.5萬多元,購買商業保險的人數僅為傷亡人數的1/4左右。
篇2
2008年2月1日18時08分,11183次列車計劃進宣杭線十字鋪站3道待避,因大雪影響,進路上的9/11號道岔無表示,該站副站長即帶領3名車站人員到現場除雪。18時35分,在返回途中,該站副站長臨時決定對17#道岔進行清掃。18時59分,一名作業人員由於下道不及,被通過的1582次列車當場撞死。
篇3
2009年12月8日13:10分,呼和工務機械段機械清篩車間二小隊116號雙枕搗固車,在臨策線K285+780米處進行搗固準備作業執行中,將線上路中間撤除鐳射小車的線路工侯樹森捲入搗固車第一臺車,線路工王利民被撞出線路。造成侯樹森右小腿完全離斷傷***毀損傷***、骨盆骨折、左側趾骨、坐骨支骨折、左側股骨幹骨折、左踝關節骨折、失血性休克。王利民右脛前右小腿軟組織損傷、胸部軟組織損傷。構成一般B類鐵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