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崗創業政策有哪些優惠扶持

  離崗做創業是現在很常見的事情了,但是現在離崗做創業有什麼優惠政策呢?小編為你帶來了“離崗創業政策”的知識,一起來學習吧!

  白銀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業政策

  各縣區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部門***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甘政發〔2015〕63號***、《中共甘肅省委組織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業有關問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9號***、《白銀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市政發〔2015〕233號***等檔案精神,現就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業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程式及要求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自願離崗創業或到企業***包括非公企業***服務的應當辦理離崗手續。

  辦理離崗手續,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及主管部門批准後,由所在單位與離崗創業***服務***人員簽訂《離崗創業***服務***協議》。協議需註明離崗創業意向***如:服務企業、場所等***,明確離崗創業期間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離崗創業***服務***期限、繳納社會保險費等事項,報主管部門備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自願離崗創業或到企業服務人員簽訂協議後由主管部門***單位***按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分別報市委***縣區委***組織部或市***縣區***人社局備案。備案內容包括單位書面報告、個人申請和《離崗創業***服務***協議》。

  根據《白銀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市政發〔2015〕233號***檔案規定事業單位離崗創業人員比例不得超過本單位事業編制人員總數的20%。

  離崗創業人員不得從事違法、違規活動,離崗創業***服務***期間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相關部門和離崗前所在單位要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二、期限及待遇

  ***一***專業技術崗位人員離崗創業***服務***期限不得超過3年,其他崗位人員不得超過2年。

  ***二***離崗創業期間待遇

  1.離崗前所在單位從簽訂協議次月起,停發離崗創業人員工資***包括津貼補貼***,停發的工資***包括津貼補貼***不得挪用,按規定上交同級財政;

  2.離崗創業人員履行協議期間,形成的崗位空缺不被擠佔,其編制、人事關係和職務級別予以保留,工齡連續計算、原崗位任職或聘用時間連續計算,與離崗前所在單位在職人員同等參加職稱評定;

  3.離崗創業期間,參加原單位考核,考核等次的確定,無違法違紀行為的,年度考核結果確定為合格***稱職***等次以上,檔案工資正常晉升;

  4.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費單位繳納部分政策與渠道不變,個人繳費部分由離崗創業人員自行承擔,通過離崗前所在單位按時足額繳納。

  ***三***離崗創業***服務***與本人年齡相加不得超出法定退休年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要及時辦理退休手續。

  三、返崗及其他

  1.離崗創業***服務***期滿後,離崗創業人員應及時回離崗前所在單位報到工作,並如實報告離崗創業期間的有關情況,提供與企業、專案脫離的證明材料。

  2.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回離崗前所在單位報到工作的,離崗創業人員須向離崗前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說明有關情況,經同意後可視情況延長協議約定時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逾期或超過延長時限不回離崗前所在單位報到工作的,按曠工對待,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離崗前所在單位應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解除與離崗創業人員的聘用合同***人事關係***或予以辭退,並書面通知本人,人事檔案移交人才市場管理。

  3.離崗創業***服務***期未滿,離崗創業人員提出回離崗前所在單位工作的,需向所在單位提交復職申請,所在單位應及時為其安排工作。

  4.離崗創業***服務***期間或期滿後自願留在企業工作的,離崗前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支援,並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及時辦理工作調動手續。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隴南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業政策

  近日,中共隴南市委組織部、隴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了《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業有關問題的通知》,檔案結合我市實際,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業有關問題提出瞭如下意見:

  一、離崗創業人員必須履行法定的審批手續。根據檔案精神,離崗創業人員必須是事業單位轉正定級的正式工作人員。辦理離崗創業由本人提前向所在單位提交離崗創業書面申請,申請人與所在單位簽訂離崗創業協議書,經本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並加蓋公章後,由主管部門審批。主管部門審批後按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分別報同級市委***縣區委***組織部或市***縣區***人社局備案。

  單位和主管部門未按本通知擅自批准離崗的和對違規離崗現象隱瞞不報的,將按有關規定對單位負責人、主管部門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二、離崗創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離崗創業人員從離崗創業協議簽訂次月起,不再享受原單位的工資、津補貼等薪酬待遇,要按照規定上交同級財政,單位不得吃空餉;離崗創業人員離崗創業期滿後必須及時回原單位上班,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時限的,延長時限最多不超過6個月;離崗創業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要回原單位辦理正常退休手續;離職期滿後,如本人有意願辭職的,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辭職手續,個人不得吃空餉。

  各縣區、市直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人員的管理,既要發揮政策的激勵導向作用,又要防止部分人員鑽政策空子,藉機請長假、變相“停薪留職”。

  《通知》全文如下:

  關於轉發《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業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各縣區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各單位:

  現將中共甘肅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業有關問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9號***轉發你們,並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一併貫徹落實:

  一、離崗創業人員必須履行法定的審批手續。根據檔案精神,離崗創業人員必須是事業單位轉正定級的正式工作人員。辦理離崗創業由本人提前向所在單位提交離崗創業書面申請,申請人與所在單位簽訂離崗創業協議書,經本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並加蓋公章後,由主管部門審批。主管部門審批後按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分別報同級市委***縣區委***組織部或市***縣區***人社局備案。

  單位和主管部門未按本通知擅自批准離崗的和對違規離崗現象隱瞞不報的,將按有關規定對單位負責人、主管部門領導和有關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二、離崗創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離崗創業人員從離崗創業協議簽訂次月起,不再享受原單位的工資、津補貼等薪酬待遇,要按照規定上交同級財政,單位不得吃空餉;離崗創業人員離崗創業期滿後必須及時回原單位上班,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時限的,延長時限最多不超過6個月;離崗創業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要回原單位辦理正常退休手續;離職期滿後,如本人有意願辭職的,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辭職手續,個人不得吃空餉。

  各縣區、市直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人員的管理,既要發揮政策的激勵導向作用,又要防止部分人員鑽政策空子,藉機請長假、變相“停薪留職”。

  甘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業政策出臺

  近日,甘肅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了《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業有關問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9號***,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業有關具體事宜做出了明確規定,使省政府關於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相關政策落到了實處。

  1. 離崗創業的適用範圍。

  凡事業單位正式在崗工作人員,自願離崗創業或到企業***包括非公企業***服務的,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離崗創業。專業技術崗位人員離崗創業***服務***期限不得超過3年,其他崗位人員不得超過2年。

  2. 離崗創業的辦理流程。

  如果想離崗創業,須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單位同意,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報上級主管部門稽核批准後,與所在單位簽訂《離崗創業***服務***協議》,明確離崗創業期間雙方權利、義務、期限、繳納社會保險及法律責任等事項,並報同級編辦、人社部門、財政部門備案。

  3. 離崗創業期間的待遇問題。

  離崗前所在單位從簽訂協議次月起,停發離崗創業人員工資***包括津貼補貼***。保留其人事關係、編制、職務級別;工作年限連續計算、檔案工資正常晉升、職稱評定正常參加;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補助單位繳費部分政策與渠道不變,個人繳費部分由離崗創業人員自行承擔,通過離崗前所在單位按時足額繳納。

  4. 離崗期滿後的相關問題。

  離崗創業期滿,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回原單位的,可向原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可延長協議時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離崗創業期滿後,要求返回的,需提前向原單位提出申請,報告離崗創業期間的有關情況,提供與企業、專案脫離的證明材料,按人事管理許可權辦理相關手續。逾期或超過延長期限不回離崗前原單位報到工作的,按曠工對待,曠工超過15日,原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解除與離崗創業人員的聘用合同***人事關係***或予以辭退,並書面通知本人,人事檔案移交人才市場管理。

  離崗創業***服務***期未滿,離崗創業人員提出回原離崗前所在單位的,需向所在單位提交復職申請,所在單位應及時為其安排工作。離崗創業***服務***期間或期滿後自願留在企業工作的,離崗前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支援,並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辦理工作調動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