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註冊商標
在現在的2016年,如何申請註冊商標呢?2016年申請註冊上有什麼新規定嗎?小編為你帶來了“”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申請商標註冊需要哪些資料
申請商標註冊資料的準備:
***1***如果您是以自然人名義提出申請,需出示您身份證及遞交本人身份的影印件。如您是以企業做為申請人來申請註冊,需出示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提供經發證機關簽章的《營業執照》影印件。蓋有單位公章及個人簽字的填寫完整的商標註冊申請書。
***2***商標圖樣10張***指定顏色的彩色商標,應交著色圖樣10張,黑白墨稿1張***。提供的商標圖樣必須清晰,便於貼上,用光潔耐用紙張或用照片代替,長和寬不大於10釐米,小於於5釐米。商標圖樣方向不清的,應用箭頭標明上下方。申請捲菸、雪茄煙商標,圖樣可以與實際使用的同樣大。
***3***準備相應的註冊費用:註冊的商標規費:1000元,如您是委託商標代理組織辦理,需再交納1000元左右的商標代理費。
商標註冊流程和時間有什麼規定?
1、設計——商標註冊申請之前可委託我司或自行設計。商標設計要注意以下幾點:***1***獨創性,即商標的設計要有新意;一方面要符合顯著性的要求,另一方面有創意的商標容易擴大商品的知名度,迅速佔領市場。***2***商標的名稱應避免與商品的功能聯在一起。***3***商標的設計要突出主題,合理佈局。
2、查詢——商標查詢通常是指商標註冊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前,為了瞭解是否存在與其申請註冊商標可能構成衝突的在先商標權利,進行的有關商標資訊的查詢。一件商標從申請到核准註冊歷時長久。如果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一方面損失商標註冊費,另一方面重新申請註冊商標還需要更長時間,而且再次申請能否被核准註冊仍然處於未知狀態。因此,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前最好進行商標查詢,瞭解在先權利情況。查詢服務有兩種:一種內部查詢服務;另一種是代理政府查詢服務,時間為7-14個工作日。
3、申請——商標註冊申請檔案遞交至香港智慧財產權署。
4、受理——香港智慧財產權署收到商標註冊申請資料後,給予一個申請編號後,發放受理通知書,時間大概為一週。
5、審查——商標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過程。 形式審查即商標註冊處在審查有關申請前,會先詳細檢視申請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錶格內須填寫的部分是否已經填妥、有關資料是否正確、所需資料是否不全。如一切妥當,申請程式會進入下一階段***實質審查階段***。實質審查即完成檢查申請的不足之處並確定所有資料備妥後,商標註冊處會翻查商標記錄,以確定在相同或類似的貨品或服務,是否有其它商戶已經註冊或申請註冊相同或類似的商標。商標註冊處會同時查核有關商標是否符合《商標條例》所訂的註冊規定。如稽核通過,申請程式將進入下一階段***登憲公告階段***。
6、公告——商標註冊處核准申請後,便會在香港智慧財產權公報公告,為期三個月,如無人提出異議,該商標就可以成功註冊了。
7、註冊——商標公告無異議或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註冊成功。正常情況下取得註冊證書為6個月左右。成功註冊後有效期為10年,期滿前六個月按時進行續展即可。
填寫商標註冊申請書的要求
1、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檔案,應當打字或印刷。對於手寫的商標申請書件,商標局不予受理;
2、標註冊申請人的名稱、地址應按照《營業執照》填寫,如果《營業執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業所在地的省、市、縣名稱的,申請人必須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縣名稱。公章應與《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完全一致;
3、品或服務專案應按照《商品和服務分類表》或《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填寫規範名稱,一份申請書只能填寫一個類別的商品或服務。商品名稱或服務專案未列入分類表的,應當附送商品或服務專案的說明。
4、申請人是自然人,申請人名稱除填寫姓名外,還須在姓名之後填寫身份證號碼;申請人地址可以填寫自然人的實際地址或通訊地址。
5、申請註冊的商標不是立體商標和顏色組和商標,申請人應在商標種類一欄的“一般”前的方框中打“√”。
怎樣處理同時申請的相同商標
商標權的取得,一般採用註冊在先原則,使用在先原則,混合原則。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權的取得采用註冊在先的原則。即誰先申請商標註冊,商標權就授予誰。商標註冊是商標權受法律保護的前提。同時,我國《商標法》在一定條件下采用使用在先原則。即兩個或兩個以上申請人同時就相同或相似商標在同種或類似商品上申請商標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商標法第29條: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註冊的,初步審定並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並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第32條: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註冊申請人。商標註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