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的意義
職責,是指任職者為履行一定的組織職能或完成工作使命,所負責的範圍和承擔的一系列工作任務,以及完成這些工作任務所需承擔的相應責任。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到的,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職責清晰是機關正常運轉的基礎。否則,機關就必須依賴領導個人的裁決才能運轉。於是,我常想到底是什麼?理論上事有理論家、有學者,談點貼身的體會,與諸君共享。 責任的大小 權力的邊界
現實中常常碰到這樣的事情:一項可能很重要的工作***尤其是象領導班子理論武裝、幹部教育等務虛類的***,因一把手不在,大家議來議去,有時候是推來推去,難以形成決定。最後要麼電話請示一把手,要麼等其返回裁決。
原因就在職責不清。
對於黨政機關來說,級別越高,劃分職責的重要性也越高。否則,引起混亂的可能性以及混亂影響的範圍都會越大。所以,只要是有組織的團體,大到各級黨政機關小到各種企業,甚至是私營業主的小企業,劃分職責都是必要的。
為什麼領導常常要求幹部各負其責?最簡單的原因也是最根本的原因正在於如果職責不清,最容易出現有權的事、有好處的事大家“搶著幹”,無權的事、難乾的事“沒人管”,這無疑會引起秩序的極大混亂。這種情況下,機關本身都一團糟,何談履行政府職能為人民服務?說“在其位謀其政”是黨性的最低表現、公務員的基本要求,甚至是做人的底線一點也不為過。在其位不謀其政的人,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工作能力等再說的天花亂墜也難以服人。
所以,職責首先要解決的就是明晰一個人責任的大小和權力的邊界。在一個崗位上,一個人到底要負多少責任,你的權力的範圍有多大,邊界在哪裡,什麼事是你管的,你要負責,什麼事不是你管的,你不用負責。這個是從橫向上看的。還有,在這個範圍內,你要負多大責任,負到什麼程度。任何人的責任都不是無限大的,超過了這個邊界,要麼請示上級,要麼需要別的人員或部門配合。這是從縱向上看的。
這些,都是職責的劃分要解決的基本問題。
職責劃分不清,容易出現推諉、扯皮、缺位、越位、錯位等不良現象,經常需要領導親自裁決才能確定一項工作的責任部門或者責任人。職責清晰則不同,大家各安其位,各負其責,時間長了,自然而然會形成井然有序、和諧順暢的內部環境。這時,職責還會成為機關工作人員之間關係的潤滑。
工作職責作用和意義
1、可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勞動用工的科學配置;
2、有效地防止因職務重疊而發生的工作扯皮現象;
3、提高內部競爭活力,更好地發現和使用人才;
4、是組織考核的依據;
5、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6、規範操作行為;
7、減少違章行為和違章事故的發生。劑,有利於領導調查研究,集中精力抓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