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病醫保範圍如何辦理
大病醫保是什麼,辦理上海大病醫保有哪些方法。上海大病醫保的報銷範圍是什麼。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於,希望你們喜歡!
上海大病醫保範圍辦理
1、城保人員的門診大病醫療專案包括:惡性腫瘤的門診化學治療***含內分泌特異抗腫瘤治療***、放射治療、同位素抗腫瘤治療、介入抗腫瘤治療、中醫藥抗腫瘤治療;重症尿毒症門診血透腹透;腎移植後的抗排異治療;精神分裂症、抑鬱症***中、重度***、躁狂症、強迫症、精神發育遲緩伴發精神障礙、癲癇伴發精神障礙、偏執性精神病。
2、個保人員的門診大病醫療專案包括:惡性腫瘤的門診化學治療***含內分泌特異抗腫瘤治療***、放射治療;重症尿毒症門診血透腹透;腎移植後的抗排異治療。
3、鎮保人員的門診大病醫療專案包括:惡性腫瘤的門診化學治療***含內分泌特異抗腫瘤治療***、放射治療;重症尿毒症門診血透腹透;精神分裂症、抑鬱症***中、重度***、躁狂症、強迫症、精神發育遲緩伴發精神障礙、癲癇伴發精神障礙、偏執性精神病。
門診大病醫療登記的期限
1、門診大病醫療登記有效期為6個月***從定點醫療機構開具《門診大病申請單》之日起計***,超過6個月後需要繼續醫療的,應按上述規定重新辦理登記。
2、惡性腫瘤病人享受大病醫療待遇的期限,暫定為自腫瘤首次確診或復發之日起18個月。18個月期滿後,因病情需要繼續進行腫瘤化療、放療的,經定點醫療機構確認,期限可以酌情延長6個月。
上海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
上海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包括:
1、定點醫療機構的普通門診診察費、專家門診診查費、急診診察費;
2、定點醫療機構普通病房床位費;
3、門診煎藥費;
4、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配藥或定點零售藥店配藥所發生的醫療費用;
5、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診療專案、醫療服務設施、用藥範圍和支付標準的醫療費用。
醫保部分支付的診療專案包括
1、診療裝置類:
核磁共振成像裝置***MRI***檢查治療費;
心臟及血管造影X 線機***含數字減影裝置******DSA***檢查治療費;
單光子發射電子計算機掃描裝置***SPECT***檢查費;
高壓氧治療費***搶救治療除外***;
體外震波碎石治療費。
2、一次性使用和植入型人工器官和醫用材料類:
人工晶體材料費;
心臟瓣膜材料費;
冠狀動脈疾病診斷與介入治療使用的導管和腔內支架材料費;
外周血管、神經血管介入治療材料費。
上海外來工醫保報銷範圍:住院或者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暫不享受門診大病、家庭病床醫療待遇,以及各類醫保減負待遇。但其個人醫療賬戶僅限門診,屬於門診專用,用來支付支付符合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門診急診醫療費用,以及至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的費用。
新農合報銷範圍:門診統籌、住院統籌、大病減負補助***二次補償***統籌基金支出。
【內容說明】
門診***含急診***統籌基金支出:是指用統籌基金支付的對參合者門診年累計符合基本診療專案和基本藥品目錄範圍5000元以下的補償支出。
住院統籌基金支出:是指用統籌基金支付的對參合者住院符合基本診療專案和基本藥品目錄範圍費用,或5000元以上門診大病的病種專案藥品目錄的補償支出。
大病減負補助***二次補償***統籌基金支出:是指用統籌基金對參合者享受住院統籌補償或5000元以上門診大病統籌補償,其一次性自負醫療費用仍在家庭年收入50%以上者的補償支出。補償標準同住院補償,對民政確認的低保戶、五保戶,以及殘疾人家庭可提高10-20個百分點。
不屬於上海醫保報銷範圍的有哪些?
1、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2、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3、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4、在***就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