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保養新規
今天小編跟大家談論一下1月1釋出的。
1燃油限制標準降低至6.7升/百公里
2014年11月1日工信部等五部委聯合釋出第三階段乘用車燃油限值標準實施,根據該標準,到2015年國內生產的乘用車平均燃料消耗量都要達到6.9升/百公里,不達標的企業新車上市和擴產都將受到影響。
但是根據工信部公佈的資料顯示,在91家國產乘用車企業中,有25家未達標,較2013年度多了3家;29家進口車企中則有10家未能達標,較2013年度減少1家。其中不乏北汽集團、一汽集團等大型國有車企。
更為迫在眉睫的第四階段燃油限制標準即將於2016年1月1日起實施,但考慮到企業降耗任務較重,工信部為企業設定了每年油耗達標值,目標由鬆至緊,從2015年到 2020年,工信部為當年生產乘用車設立的平均油耗目標分別為百公里6.9升、6.7升、***升、6升、5.5升和5升。
可以想象下,2014年都難以達標的汽車企業,在面對2016年6.7升的平均油耗標準又將如何兌現?
2《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將實施
在去年的8月26日,交通運輸部正式發文《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的決定》。其中,強制指定4S店維修、維修只能換原廠配件等要求被視為違規。新的規定將於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
託修方有權自主選擇維修經營者進行維修。除汽車生產廠家履行缺陷汽車產品召回、汽車質量“三包”責任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指定維修經營者。也就是說,消費者可以自行選擇維修保養店。
不能強制使用原廠配件,“同質配件”時代來臨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修改中,新規的第三十一條第三款特別針對的是配件的反壟斷,內容為:“託修方、維修經營者可以使用同質配件維修機動車。同質配件是指,產品質量等同或者高於裝車零部件標準要求,且具有良好裝車效能的配件。”
這項新規實施後,就意味著原廠配件的“專制權”被剝奪,“原廠配件”將不再“橫行霸道”,同時,對第三方汽車維修機構是一個發展機會,普通消費者也將獲得更實惠的售後服務價格,一舉多得!
3車輛因質量問題退貨可退車船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釋出的《車船稅管理規程***試行***》規定:已繳納車船稅的車船,因質量原因,車船被退回生產企業或者經銷商的,納稅人可以向納稅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自退貨月份起至該納稅年度終了期間的稅款。
4汽車維修資訊將強制免費公開
由交通運輸部等部委聯合制定的《汽車維修技術資訊公開實施管理辦法》將於2016年1月1日起實施。該辦法將建立實施我國的汽車維修技術資訊公開制度,打破技術壟斷,真正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辦法出臺後,將打破長期以來汽車生產企業對維修技術資訊和維修配件實行"授權"經營的模式,推動維修市場的公平競爭,保障廣大車主的切身利益。
新規實施後,維修資訊公開將使得獨立維修企業可以更加有效地獲取汽車維修保養的相關技術資訊。當然,4S店的售後部門也可以更好掌握維修其他品牌車輛的技術能力。此外,資訊公開也一定程度上緩解消費者對汽車維修存陷阱的憂慮,有利於汽車後市場的健康發展。
5車險費將實施新政
1、增加12個改革試點地區
除已經開展的黑龍江、廣西、陝西、山東、重慶、青島六個試點外,從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內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四川、新疆、寧夏、青海共計12個保監局所轄地區將納入商業車險改革試點範圍。
2、車輛沒掛牌出事故也可獲賠
之前,車輛沒掛牌時若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改革後,即便是沒有掛牌,也可以獲賠。
3、冰雹颱風也能賠
根據新的合同條款規定,司機的家人也列入了第三者責任險的賠付範圍。冰雹、颱風、暴雪等自然災害和所載貨物、車上人員意外撞擊導致的車損也可以獲得賠償。
4、費率與風險掛鉤
在商業車險改革後,強調了風險與費率的掛鉤情況,也就是風險越高的車主,要付出的保費就越高。而駕駛習慣好、出險少的車主,就可以享受到更優惠的費率。
5、保險公司可先賠
當車主遭遇交通事故時,若交警判定對方全責,但對方以各種理由拒絕賠錢,則可以讓自己的保險公司先行賠付,然後由保險公司負責向對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