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要求和流程
現如今註冊工需要什麼要求?以及註冊公司的流程又是什麼呢?一起來看看下面小編為你帶來的“”,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一般註冊公司的要求
1、公司註冊地址要求
公司註冊地址與一般的個體工商戶的要求是不同的,公司註冊地址必須是辦公性質的,註冊公司在辦理工商註冊登記及稅務登記時,需提供註冊地址的房產證影印件及租賃協議。
2、公司註冊資本要求
取消最低註冊資本
特殊行業需符合行業最低註冊資本要求,註冊國際貨運代理公司必須符合註冊資本最低500萬元人民幣的要求。
股東有繳納註冊資本的義務,註冊資本必須經過會計師事務所的驗證後,方能登記入工商註冊資訊。
3、公司經營範圍要求
在註冊公司,公司經營範圍須寫在營業執照上。普通的產品銷售及諮詢服務可以直接寫入經營範圍,但特殊行業或產品需辦理行業許可證後,方能寫入經營範圍。比如,酒類銷售就需辦理酒類批發許可證。
4、公司股東、法人代表要求
公司股東、法定代表人必須有身份證,且在工商及稅務系統中無不良記錄。關於這股東等的詳細要求規定,可參考工商局的《企業告知承諾書》。
5、財務人員要求
公司註冊完成後,每個月需做帳和報稅,因而在辦理稅務登記時,需提供財務人員身份資訊。在發票購買時,需辦理“發票管理員證”。
公司註冊完成後,還需開設公司基本帳戶及納稅帳戶。
一般註冊公司的流程
1、核名: 到工商局去領取一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准申請表”,填寫你準備取的公司名稱,由工商局上網***工商局內部網***檢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沒有重名,就可以使用這個名稱,就會核發一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租房:去專門的寫字樓租一間辦公室。租房後要簽訂租房合同,併到房管局備案。
3、編寫“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東簽名。
4、刻私章:***全體股東***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個私章,給他們講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5、到會計師事務所領取“銀行詢徵函”:聯絡一家會計師事務所,領取一張“銀行詢徵函”***必須是原件,會計師事務所蓋鮮章***。
6、註冊公司:
到工商局領取公司設立登記的各種表格,包括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單、董事經理監理情況、法人代表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登記表。填好後,連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產證影印件一起交給工商局。大概15個工作日後可領取執照。
7、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財務章。後面步驟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財務章。
8、辦理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憑營業執照到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程式碼證,需要3個工作日。
9、辦理稅務登記+辦理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現在實行三證合一
10、去銀行開基本戶:
憑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國稅、地稅正本原件,去銀行開立基本帳號。
11、申請領購發票:如果你的公司是銷售商品的,應該到國稅去申請發票,如果是服務性質的公司,則到地稅申領發票。
註冊公司的優勢
1.運作公司的時候,很多合作企業需要對方開稅率為17%的增值稅發票,申辦一般納稅人可以滿足客戶的需求。對拓展業務,擴大銷售方面有著很大的作用
2.在記賬報稅的時候可以享受免稅,抵稅,退稅等好處
3.可以很好的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在公司利潤、競爭力方面有一定的優勢 ***一般納稅人是大多數企業的首選合作物件***
4.因為可以抵稅、免稅等,所以可以降低企業稅負及稅收風險 ***比如說:發票會受到統一管理,全國聯入稅控系統等***.
5.國家支援企業申辦一般納稅人,也是企業日後發展的趨勢所在,先知先行才能引領團隊,讓自己的企業發展更上一步。
註冊資本新規定
一、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
***一***註冊資本認繳制與實繳制的區別
新公司法實行註冊資本認繳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轉而採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的方式。
認繳制與實繳制不同,實繳制是指企業營業執照上的註冊資本是多少,該公司的銀行驗資賬戶上就必須有相應數額的資金。實繳制需要佔用企業的資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資創業,降低了企業資本的營運效率。而認繳制則是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註冊資本總額,無須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檔案。認繳登記制不需要佔用企業資金,可以有效提高資本運營效率,降低企業成本。
***二***註冊資本認繳制的好處
取消最低註冊資本限制、取消首期必需出資20%及剩餘註冊資本必需在2年內到位的要求、不再要求提供驗資報告等將使設立公司更為便捷,成本更為低廉,這也將更好的鼓勵個體以及大學生進行創新,不斷幾次個體經濟的發展,也將有助於提高我國整體的創新力。
在2005年之前,如果公司註冊資本認繳100萬,那就必須實繳100萬;2005年後,公司註冊資本認繳100萬,必須先實繳20萬,剩餘的在兩年內繳清。現在實繳制改為認繳制後,註冊資本出資何時繳清沒有時間限制了。以買房打比方,即2005年前的實繳登記製為100%首付,而現在的認繳登記製為零首付,這就降低了註冊公司的門檻。
***三***新舊法條對比
原法條
第十九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第二十三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實繳的出資額。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少於下列最低限額:
***一***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二***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三***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三十萬元;
***四***科技開發、諮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十萬元。
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高於前款所定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新法條
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拓寬股東出資方式
新公司法否定了原來對出資方式進行列舉式限定的做法,極大地開拓了非貨幣財產的出資範圍,同時放寬了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比例,為我國各類財產的盤活和效率型經濟發展提供了法律支撐。
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也就是說,除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之外,只要“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都可以作價出資。隨後,由國務院重新修改的《公司登記管理條例》明確列舉:“股東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這樣,這一彈性的立法模式留給了投資人以各種財產出資的操作空間,大幅度放寬了股東的出資方式。
公司法的修改,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這幾簡化了公司設立登記的程式,也降低了註冊公司的門檻,設立公司的成本也更加低廉。不過公司發起人或者股東應當善盡誠信義務,按期履行出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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