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交通違章處罰標準
對交通違章行為進行扣分處罰是交通違章處理的一種方式,根據違章人的具體違章行為,公安交警部門會給予不同的扣分處罰。那麼,你知道山西交通違章怎麼處罰嗎?接下來就跟著小編一起去看看吧。
山西省交通違章處罰規定
交通違法的處理:***被交警抓到***
1、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2、酒駕,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3、不繫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
4、副駕不繫安全帶,記1分,罰50元。
5、行駛途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
6、行駛途中抽菸,記1分,罰100元。
7、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頂額處罰。
8、超速駕駛,記6分。
從2012年7月起,7種攝錄違法***非現場處罰******+記分:***是攝錄******
1、闖紅燈,***200元。
2、不按導向車道行駛,***200元。
3、違反禁止標線行駛,***100元。
4、超速行車,***200元。
5、機動車走非機動車車道,***100元。
6、逆行,***200元。
7、違停車,***200 元。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6分:
1、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車道停車。
3、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擁堵佔用應急車道行駛。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3分:
1、違反交通訊號燈通行。
2、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50%。
3、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低於規定最低時速。
4、禁止駛入高速公路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
5、違反禁令標誌和禁止標線指示。
6、不按規定超車和讓行、逆行。
下述非現場處罰交通違法記1分:
1、行經交口不按規定行車或停車。
2、遇前車停車排隊或緩行時借道超車或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
常見交通違章行為及處罰標準
1、醉酒駕駛機動車
對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處1 5 日拘留,暫扣6 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對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一律處1 5 日拘留,暫扣6 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2000元***。
2、飲酒後駕駛
機動車: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處暫扣3 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300元***。對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一律處暫扣3 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500元***。
3、超載或超員
對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尚未達到20% 或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尚未達到30% 的,一律處500元***。對公路客運超過額定乘員20% 的或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3 0 % 的,一律處2000元***。
4、超速
對機動車行駛時超過最高限定50% 的,一律處1000元***,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5、無證駕駛
對機動車駕駛人駕駛證被暫扣期間繼續駕車的,一律處500元***,並處15日拘留。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駕駛機動車的,一律處15日拘留,並處200元***。
6、駕駛拼裝或報廢機動車
對上道路行駛的拼裝、改裝或者應該報廢的機動車一律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一律處1500元***,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7、使用偽造駕駛證
對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駕駛證或者使用其它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一律處2000元***。
8、記滿12分繼續駕車
對機動車駕駛人記滿12分繼續駕車的一律處800元***。
9、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10、肇事後逃逸
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避免交通違章的辦法
一、怎麼避免交通違章
1、瞭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不要飆車,合理使用燈光,不按規定用車燈會被***扣分
2、熟練掌握駕駛車輛,眼睛可以看到的範圍更大,不至於手忙腳亂的分散注意力,可以清醒的看到交警和探頭。
3、儘量不要超速,也可以使用例如導航儀類的安全行車系統做測速提示。
4、經常看看地圖,熟悉路線,減少出現繞彎的概率。
5、養成上網檢視違章記錄的習慣,以免年底車檢不過。
二、交通違章實名制
按照《道路交通法》等法規的規定,在一個記分週期內,違章記分一旦達到12分上限,駕照將被扣留,駕駛員必須重新接受為期15天的交通法規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再次擁有駕駛資格。
由於同一輛車,駕駛員可以是不同的人,此前,不少司機抓住了這個空子,採用“借車本消分”的做法,借用有駕照、並不開車上路的駕駛員的駕照,清除交通違章記分。個別人甚至以此為業,從事“清除交通違章記分”生意,手中掌握大量沒開車上路的駕駛員的車本,再次“分配”12分違章記分。
為應對“多個車本消分”現狀,北京市交管局已採用“實名制處理交通違章”制度,即駕駛員前往交通執法站,處理探頭等監控裝置拍下的違章記錄時,必須出示本人駕照和牡丹卡,如果同時出示了他人駕照和牡丹卡,那麼被出示人必須同時在場,否則將被交警“駁回”,不予辦理。
據市交管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要求車本、牡丹卡本人到場,其實早已有要求,但當執法站業務過於繁忙、等候處理交通違章的駕駛員過多時,交警會適度放鬆該規定。今後,交警處理交通違法前,將仔細核對駕照、本人資訊,一旦發現不符,則“拒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