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攝影的藝術性
嚴格來說,這幾乎不成其為一個命題。這裡的“攝影”和“藝術”在大眾的語境裡所指不一,以至於大家在討論時,往往指東說西,雞對鴨講,說不到一塊兒去。中文的不嚴謹或者說靈活性在這就表現得很明顯。
關於攝影,可以分成兩個層面來講,一個是作為一項活動的攝影,一個則是作為一門技藝的攝影。前者除了攝影行為本身,還包括它所產生的結果,也就是影像。後者則單純得多,僅僅是從技術角度來看的攝影本身。藝術說起來就更復雜,但具體到“攝影”上說相對就簡單點,首先是從公眾評價角度來描述,這是對作者或作品的創造性、思想性等等的評判,而在公眾語境中往往還有一層意思,它是從動機的角度來描述的,與“實用”相對,與作者或作品的“藝術”水平並沒有直接關係。比如:“藝術創作”並不保證創作出的作品就一定具有藝術性,它只是表明了該行為的動機,其隱含的意義往往指非直接商業目的。當然,早年間影樓裡的“藝術照”不在此列,那只是噱頭。
因此,“攝影的藝術性”就可以分為“攝影活動的藝術水平”、“攝影技術的藝術水品”、“攝影活動的藝術動機”以及“攝影技術的藝術動機”四塊來討論。
攝影的藝術性一:攝影活動的藝術動機
先說“攝影活動的藝術動機”,因為最容易評判,那就是是否具有直接商業性***之所以強調“直接”,是因為我並不想否定藝術品的商業價值***,也就是說,該項攝影活動是否具有非自主的預設立場並因此盈利,通俗地說,是為自己拍還是為別人拍。因為,藝術活動最強調創造性和個性發揮,受商業利益驅使的行為是不可能保障這些的。顯而易見,像商業廣告、時裝大片、婚紗攝影、影樓寫真等就都不具備這個特徵了。而從這個意義上說,攝影家、藝術家和普通攝影愛好者則是一致的,他們都是為自己而拍攝——無論水平高下,從某種意義上說都是藝術創作。
攝影的藝術性二:攝影活動的藝術水平
由於有了藝術動機的評價,我們可以把商業拍攝排除在外。但攝影活動的藝術水平的評判就非常困難了,且不說藝術本來就沒有統一的標準,就連“專業”、“業餘”這樣的籠統的劃分對於藝術水平而言都是非常不準確的,也是最容易引起爭議的,還是先暫時擱置吧。
至於攝影技術,作為一門技術,其實無所謂藝術動機或藝術水平,它只是一個媒介。
因此我們可以發現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攝影藝術性的,是它的動機和用途。為什麼攝影的藝術性定位***或者叫純藝術性***不像繪畫、詩歌那麼確定?那是因為攝影到目前為止還沒能擺脫“實用性”的羈絆,因此就無法上升到純藝術的階段。詩歌是最早進入藝術殿堂的,從它脫胎於勞動號子的那一刻起,它就不再具備確切的實用功能,但也因此而具備了藝術性。繪畫的純藝術地位則是託了攝影的福,“攝影通過接管迄今被繪畫所壟斷的描繪現實的任務,把繪畫解放出來,使繪畫轉而肩負其偉大的現代主義使命——抽象”***蘇珊.桑塔格《論攝影》***。正是由於失去了實用性,繪畫才獲得了毋庸置疑的純藝術屬性。
由於靜態影像在目前的社會生活中的應用非常廣泛,尤其是數碼技術的發展更是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因此現階段條件下,攝影不可能取得純藝術地位,其藝術性還將飽受爭議。當然我們可以想象,在未來,當科技的發展可以讓我們隨時隨地觀看到動態影像,則古老的攝影術就真正成為一門高雅的藝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