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社會新聞報道中的人文關懷問題
摘要:人文關懷是近年來我國新聞界頗為關注的一個話題。一方面學術界對此進行了大量討論和研究,另一方面新聞工作者也越來越重視在報道中體現人文關懷,尤其是在民生新聞和災難新聞報道中人文關懷做得越來越好。但是在社會新聞報道中,人文關懷缺失的現象仍然大量存在。本文從人文關懷的含義出發,對我國社會新聞報道中人文關懷缺失的一些表現進行了批評,以引起新聞工作者的反思。
關鍵詞:社會新聞 人文關懷 以人為本 受眾本位
社會新聞是涉及人民群眾日常生活的報道,包括社會問題、社會事件、社會現象、社會生活等方面的內容,發生在身邊的好的、惡的、感性的、離奇的事。例如:災難事故、好人好事、感情糾葛、道德風尚、官司糾紛、奇異現象、生活變化、婚姻家庭、風俗習慣、趣聞軼事等都可劃為社會新聞之列。“社會新聞是不同形態的人性展示,是不同的人生形態對生命的詮釋。直觀地講,社會新聞是揭示社會人與人之間,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能夠引起廣泛的社會興趣,是以社會倫理道德為基礎對現代社會的解析,是反映生活、意識、問題、現象、有深度、有教育、有傳播意義的事實新聞報道。”①正因為社會新聞與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反映的也是普通大眾的生存狀態,所以在新聞界積極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大力倡導人文關懷的當下,媒體在對社會新聞報道的過程中,應當更加充分體現其人文關懷。
什麼是人文關懷?
“人文關懷”是從國外學術界植入的一個概念,起源於14到16世紀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人文主義”,是作為歐洲中世紀神學的對立物而產生的。它要求把人、人性從封建神學的迷信中解放出來,提倡人的個性發展與思想解放;它強調人的意義、價值和尊嚴,特別關心貼近人的精神心理方面的問題。
我國的學者在提到“人文關懷”一詞時,大多引用俞金吾先生的闡述:“人文關懷是對人的生存狀況的關注、對人的尊嚴與符合人性的生活條件的肯定和對人類的解放與自由的追求。”②簡單來說,人文關懷就是要關注人的生存與發展,要關心人、愛護人、尊重人。也就是說,人文關懷的焦點在於“人”。在新聞活動中,這個“人”不僅包括新聞事件涉及的人,也應當包括讀者。人文關懷是一種以人為本的傳播觀,要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要尊重、關心和貼近群眾,又是對受眾本位的迴歸,要增強新聞報道的親和力、吸引力、感染力,滿足受眾需求。人文關懷正日益成為一種內在的尺度,衡量著傳播效果,指導著新聞實踐。在新聞報道中融入人文關懷,是媒體贏得受眾尊重的重要前提,也是媒體所必須具備的社會責任之一。
社會新聞報道中人文關懷缺失的表現
在社會新聞報道中,既要給予新聞報道物件充分的人文關懷,尊重其隱私,照顧其情感,關注社會中的人的生存狀況、生活環境、精神需求等方面;又要滿足受眾需求,充分考慮受眾真正的深層次的需求。然而,在最能體現人文關懷的社會新聞報道中,人文關懷缺失的現象卻大量存在。一方面,對於新聞中的人缺乏深層次的關懷、尊重與愛護;另一方面,對於受眾,不能滿足其深層次的精神需求。
對於新聞中的人,大量的社會新聞報道關注到了其生存狀態,但是沒有關注到人的思想情感、尊嚴、價值等精神方面;關注其表面,卻不重視其內心。無論是在採訪過程中還是在報道作品當中,有意無意地對某些群體表現出一種不平等、有偏見、不尊重的意味。
對弱勢群體的不平等。弱勢群體的具體構成大體包括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精神病患者、失業者、貧困者、下崗職工、災難中的求助者、農民工、非正規就業者以及在勞動關係中處於弱勢地位的人。弱勢群體是社會新聞報道的一大重點。媒體雖然對弱勢群體的命運和遭遇給予了關注,卻沒有實現真正的關心、愛護與尊重。一些採訪和報道中媒體以居高臨下的姿態、潛意識中的歧視,將弱勢群體放在一個不平等的位置,或者有意無意扮演一個施與幫助的角色對其頤指氣使(如過度描繪殘疾人的生理缺陷,對下崗工人的批評,要求受資助者多次表達感謝等),或者刻意強調負面資訊中弱勢群體的身份(如對農民工、城市流浪人員與暴力、犯罪等負面新聞關聯的過度渲染),還有對弱勢群體稱呼交流時的不禮貌(如將精神病患者稱作“瘋子”),這都是對弱勢群體的不尊重、不平等與不公正的表現。
關注弱勢群體,不僅僅是把鏡頭對準他們而已。報道弱勢群體的目的,是真實反映他們的生存狀態,引起大家的關注,從而對他們進行幫助,解決其生活中的問題,改善並提高他們的生存狀態和生活水平。而許多記者,只是把他們作為新聞素材,並沒有設身處地地為他們著想,主觀地認為對方就應該配合自己的報道,或者想當然地過度報道對方面臨的困境,而忽視了他們的心理感受、精神尊嚴等。
對邊緣化群體的偏見。邊緣化是一個抽象的說法,也就是非中心、非主流,或者說被主流(主流社會、主流人群、主流意識形態、主流文化、主流經濟……)所排斥、所不包容。如同性戀、變性人、艾滋病患者等群體。社會新聞中對這些群體的報道,多是以一種獵奇的眼光進行審視,關注其不同於主流群體的地方,卻不關心他們的內心世界和情感需求,甚至帶有嚴重的偏見,刻意渲染放大這種不同,將其視為異類、變態。
通過對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一年時間內中新網社會新聞頻道(中新網是一家專業的新聞網站,由於依託於中新社,中新網的新聞來自中新社採編的新聞、各地日報晚報都市報刊登的新聞、還有一些網站的新聞等,新聞來源豐富且正規,作為樣本庫有較強的覆蓋面。如果選取一家報紙則可能受到報紙風格的影響使結果不具代表性)。中關於“同性戀”的新聞進行統計分析發現,同性戀的新聞共34篇,除去6篇只是提及“同性戀”這個詞彙、1篇為動物同性戀報道之外,關於“同性戀”的27篇報道中只有3篇為同性戀主體慶祝活動、同性戀婚禮及同性戀情侶的中性報道,其餘均為與色情淫穢(7篇)、搶劫(6篇)、艾滋病(3篇)、***(2篇)、***(1篇)、殺人(1篇)、捉姦(1篇)、***(1篇)、***(1篇)、盜竊(1篇)等相關的負面報道。
由此可見,在對這個群體進行報道時,選取的角度大多為負面的資訊,對其面臨的生存壓力、內心情感方面的報道少之又少。而在負面事件發生的時候,卻刻意強調事件當中人的同性戀的身份,將這種身份與負面事件關聯起來。這一方面是對邊緣化群體的偏見的流露,另一方面也向受眾呈現了邊緣化群體的一個負面的形象,使得其更不為主流人群所接受和包容,從某種程度上加劇了這些邊緣化群體的生存壓力。
對個人隱私的不尊重。社會新聞報道中披露新聞當事人個人情感、生理、家庭或生活經歷等各個方面的隱私,對受資助者、中獎者等個人資訊資料的洩露等行為,可能會對其個人生活、工作、形象、名譽、心理甚至生命安全造成損害和威脅,是對個人隱私的不尊重和侵犯。如鄧玉嬌一案,媒體前前後後的報道將鄧玉嬌的出生背景、父母、成長經歷等個人情況都放到公眾的面前,判決以後,鄧玉嬌詳細的工作地址和薪金也都刊登出來。雖然有些個人資訊對於新聞本身有重要價值,但是這樣將鄧玉嬌完全透明地展現在公眾面前,會對一個普通人的生活帶來很大影響。然而在我們的新聞報道中,這種個人隱私的披露卻大量存在,往往一個新聞人物出現,很快有關這個人物的一切資訊都會變得公開透明。雖然作為新聞工作者,需要及時滿足受眾的求知慾,儘可能地提供受眾想要了解的資訊,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新聞工作者就有權利報道一切可以採集到的資訊。涉及個人隱私方面的資訊,必須經過當事人同意才能予以報道。甚至應該充分考慮對當事人造成的影響,在報道過程中主動保護個人隱私,這樣才能體現新聞報道者的人文關懷。
對受眾,社會新聞報道普遍只重視受眾生理感官上的需求,而不考慮其情感、審美等深層次的需求。
在媒體市場化運作的今天,傳媒界使出渾身解數研究受眾的喜好,為其量身打造各種訊息。社會新聞為了吸引受眾的眼球,充斥著大量離奇的、駭人聽聞的報道。事件、標題、圖片等極具刺激性,充分迎合著受眾的口味和獵奇心理,滿足其窺視欲和好奇心。這樣做看似滿足了受眾的需要,然而,這並不是真正的受眾本位。美國傳播學者施拉姆認為,受眾收看新聞是為了獲得或早或遲的兩種補償:即時性補償和延時性補償。前者是當下的心理需求,主要滿足受眾對資訊的需求和好奇心理,而後者則主要滿足人的精神需求,是一種延遲的持續性的需求。人文關懷就是一種深層次的精神需求。很多社會新聞只考慮刺激人的感官,卻忽視了受眾在審美、情感、道德、價值觀等方面深層次的精神需求。
社會新聞中對慘劇和離奇事件過度的展現描繪甚至刻意渲染,選取觸目驚心的圖片,對慘狀、稀有事件的細緻刻畫,讓受眾產生害怕、噁心、嘔吐等反感的情緒和反應。這是隻考慮受眾的獵奇心理,卻忽視了受眾的情感接受能力和審美需求。如廣州日報一則《女子患怪病身長蛇皮腳如炭 治癒率極低》③新聞中,配發了病狀的大特寫圖片,文中極盡細緻地描述了病狀:嘴巴張開合不上,露出牙齒,手指潰爛彎曲,左腳黑漆漆的,表面上又幹又黑、又紅又腫並且黴爛,腳趾骨已經壞死。而且還用蛇皮焦炭等比喻來使病狀更加形象化。記者將慘狀離奇地展現給讀者,這無可厚非,但是刻意將血腥、驚悚、悽慘的畫面突出,在描述中加入過多的修飾甚至誇大,讓人覺得恐怖噁心,就有違新聞的初衷了。還有一些社會新聞報道中媒體對悲劇的冷漠甚至調侃的態度讓受眾在心理情感和社會道德上難以接受。例如對交通事故的報道中,危及生命的車禍,竟然出現“擁吻”④“疊羅漢”⑤這樣調侃的詞語。記者面對這種悲慘遭遇的場景,採用這種故意搞笑的語氣進行報道,既是對生命的漠視,也是對受眾道德的輕蔑。受眾感受不到媒體面對悲劇發生時應有的同情與關懷,反而看到了媒體的冷漠與過分渲染。當下的社會新聞報道,驚悚的標題和血淋淋的圖片,讓人有種“不忍卒讀”的感覺。
社會新聞面對的是社會大眾,是日常生活中的市民,而不是口味特別的少數群體。社會新聞應當符合一般人的心理、情感接受能力和道德價值觀。社會大眾包括老弱婦孺,社會新聞一味地追求色情、暴力、血腥、誇張、離奇,卻沒有考慮對女性受眾的心理情感、青少年的道德價值觀等方面的負面影響,只是為了市場利益而把受眾當成消費者,而沒有真正把受眾放在本位,缺乏應有的人文關懷。
結語
對新聞中的人關注而不關心,對受眾一味迎合而不尊重,社會新聞報道中人文關懷缺失的這些表現,雖然很多是當前的社會結構、社會心理和社會文化在新聞報道中的體現,並不能將所有問題僅僅歸結於新聞媒體,但是新聞媒體自身也需要深刻反思。媒體不能僅僅把自己看做是資訊傳遞者,把每天發生的事如實轉述給公眾即可,媒體除擔當傳聲筒之外,還要承擔更多的功能。新聞媒體作為最有力的文化載體,在新的社會價值體系的構建過程中,毫無疑問擔負著重大的責任。新聞傳播活動作為人類最主要的文化傳播方式,始終處於社會文化最敏感的前端。如果媒體對社會群體和個人給予充分的人文關懷,尊重弱勢群體,消除社會偏見,倡導公平、平等的理念,關心人的精神世界和價值實現,真正做到關心人、愛護人、尊重人,這樣就會對整個社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有利於整個社會平等、公平、互相尊重關懷的實現。媒體影響著這個社會的思考方式和文化觀念,媒體在新聞傳播中必須始終貫穿人文關懷的精神,成為時代進步精神的積澱者和弘揚者。
註釋:
①轉引自黃建輝:《社會新聞報道人文關懷小議》,《汕尾日報》,2009-10-22,第3版。
②俞金吾:《人文關懷:馬克思哲學的另一個維度》,《光明日報》,2001-2-6,學術版。
③《女子患怪病身長蛇皮腳如炭 治癒率極低》,《廣州日報》,2008-11-13,A16版。
④《路口沒有訊號燈兩車“擁吻”》,《內蒙古晨報》,2009-9-10,BT07版。
⑤《湖南高速路上雷人車禍3輛小車疊羅漢》,《新華報業網》,2009-11-13,
參考文獻:
1.黃瓊:《人文關懷:給社會新聞注入持久的生命力》,《新聞與傳播研究》,2007***2***。
2.鄭巖:《用人文精神引領新聞文化發展的思考》,《新聞界》,2007***4***。
3.向才志:《人文關懷:當代大眾傳播的時代使命》,《當代傳播》,2000***3***。
關鍵詞:社會新聞 人文關懷 以人為本 受眾本位
社會新聞是涉及人民群眾日常生活的報道,包括社會問題、社會事件、社會現象、社會生活等方面的內容,發生在身邊的好的、惡的、感性的、離奇的事。例如:災難事故、好人好事、感情糾葛、道德風尚、官司糾紛、奇異現象、生活變化、婚姻家庭、風俗習慣、趣聞軼事等都可劃為社會新聞之列。“社會新聞是不同形態的人性展示,是不同的人生形態對生命的詮釋。直觀地講,社會新聞是揭示社會人與人之間,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能夠引起廣泛的社會興趣,是以社會倫理道德為基礎對現代社會的解析,是反映生活、意識、問題、現象、有深度、有教育、有傳播意義的事實新聞報道。”①正因為社會新聞與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反映的也是普通大眾的生存狀態,所以在新聞界積極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大力倡導人文關懷的當下,媒體在對社會新聞報道的過程中,應當更加充分體現其人文關懷。
什麼是人文關懷?
“人文關懷”是從國外學術界植入的一個概念,起源於14到16世紀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人文主義”,是作為歐洲中世紀神學的對立物而產生的。它要求把人、人性從封建神學的迷信中解放出來,提倡人的個性發展與思想解放;它強調人的意義、價值和尊嚴,特別關心貼近人的精神心理方面的問題。
我國的學者在提到“人文關懷”一詞時,大多引用俞金吾先生的闡述:“人文關懷是對人的生存狀況的關注、對人的尊嚴與符合人性的生活條件的肯定和對人類的解放與自由的追求。”②簡單來說,人文關懷就是要關注人的生存與發展,要關心人、愛護人、尊重人。也就是說,人文關懷的焦點在於“人”。在新聞活動中,這個“人”不僅包括新聞事件涉及的人,也應當包括讀者。人文關懷是一種以人為本的傳播觀,要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要尊重、關心和貼近群眾,又是對受眾本位的迴歸,要增強新聞報道的親和力、吸引力、感染力,滿足受眾需求。人文關懷正日益成為一種內在的尺度,衡量著傳播效果,指導著新聞實踐。在新聞報道中融入人文關懷,是媒體贏得受眾尊重的重要前提,也是媒體所必須具備的社會責任之一。
社會新聞報道中人文關懷缺失的表現
在社會新聞報道中,既要給予新聞報道物件充分的人文關懷,尊重其隱私,照顧其情感,關注社會中的人的生存狀況、生活環境、精神需求等方面;又要滿足受眾需求,充分考慮受眾真正的深層次的需求。然而,在最能體現人文關懷的社會新聞報道中,人文關懷缺失的現象卻大量存在。一方面,對於新聞中的人缺乏深層次的關懷、尊重與愛護;另一方面,對於受眾,不能滿足其深層次的精神需求。
對於新聞中的人,大量的社會新聞報道關注到了其生存狀態,但是沒有關注到人的思想情感、尊嚴、價值等精神方面;關注其表面,卻不重視其內心。無論是在採訪過程中還是在報道作品當中,有意無意地對某些群體表現出一種不平等、有偏見、不尊重的意味。
對弱勢群體的不平等。弱勢群體的具體構成大體包括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精神病患者、失業者、貧困者、下崗職工、災難中的求助者、農民工、非正規就業者以及在勞動關係中處於弱勢地位的人。弱勢群體是社會新聞報道的一大重點。媒體雖然對弱勢群體的命運和遭遇給予了關注,卻沒有實現真正的關心、愛護與尊重。一些採訪和報道中媒體以居高臨下的姿態、潛意識中的歧視,將弱勢群體放在一個不平等的位置,或者有意無意扮演一個施與幫助的角色對其頤指氣使(如過度描繪殘疾人的生理缺陷,對下崗工人的批評,要求受資助者多次表達感謝等),或者刻意強調負面資訊中弱勢群體的身份(如對農民工、城市流浪人員與暴力、犯罪等負面新聞關聯的過度渲染),還有對弱勢群體稱呼交流時的不禮貌(如將精神病患者稱作“瘋子”),這都是對弱勢群體的不尊重、不平等與不公正的表現。
關注弱勢群體,不僅僅是把鏡頭對準他們而已。報道弱勢群體的目的,是真實反映他們的生存狀態,引起大家的關注,從而對他們進行幫助,解決其生活中的問題,改善並提高他們的生存狀態和生活水平。而許多記者,只是把他們作為新聞素材,並沒有設身處地地為他們著想,主觀地認為對方就應該配合自己的報道,或者想當然地過度報道對方面臨的困境,而忽視了他們的心理感受、精神尊嚴等。
對邊緣化群體的偏見。邊緣化是一個抽象的說法,也就是非中心、非主流,或者說被主流(主流社會、主流人群、主流意識形態、主流文化、主流經濟……)所排斥、所不包容。如同性戀、變性人、艾滋病患者等群體。社會新聞中對這些群體的報道,多是以一種獵奇的眼光進行審視,關注其不同於主流群體的地方,卻不關心他們的內心世界和情感需求,甚至帶有嚴重的偏見,刻意渲染放大這種不同,將其視為異類、變態。
通過對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一年時間內中新網社會新聞頻道(中新網是一家專業的新聞網站,由於依託於中新社,中新網的新聞來自中新社採編的新聞、各地日報晚報都市報刊登的新聞、還有一些網站的新聞等,新聞來源豐富且正規,作為樣本庫有較強的覆蓋面。如果選取一家報紙則可能受到報紙風格的影響使結果不具代表性)。中關於“同性戀”的新聞進行統計分析發現,同性戀的新聞共34篇,除去6篇只是提及“同性戀”這個詞彙、1篇為動物同性戀報道之外,關於“同性戀”的27篇報道中只有3篇為同性戀主體慶祝活動、同性戀婚禮及同性戀情侶的中性報道,其餘均為與色情淫穢(7篇)、搶劫(6篇)、艾滋病(3篇)、***(2篇)、***(1篇)、殺人(1篇)、捉姦(1篇)、***(1篇)、***(1篇)、盜竊(1篇)等相關的負面報道。
由此可見,在對這個群體進行報道時,選取的角度大多為負面的資訊,對其面臨的生存壓力、內心情感方面的報道少之又少。而在負面事件發生的時候,卻刻意強調事件當中人的同性戀的身份,將這種身份與負面事件關聯起來。這一方面是對邊緣化群體的偏見的流露,另一方面也向受眾呈現了邊緣化群體的一個負面的形象,使得其更不為主流人群所接受和包容,從某種程度上加劇了這些邊緣化群體的生存壓力。
對個人隱私的不尊重。社會新聞報道中披露新聞當事人個人情感、生理、家庭或生活經歷等各個方面的隱私,對受資助者、中獎者等個人資訊資料的洩露等行為,可能會對其個人生活、工作、形象、名譽、心理甚至生命安全造成損害和威脅,是對個人隱私的不尊重和侵犯。如鄧玉嬌一案,媒體前前後後的報道將鄧玉嬌的出生背景、父母、成長經歷等個人情況都放到公眾的面前,判決以後,鄧玉嬌詳細的工作地址和薪金也都刊登出來。雖然有些個人資訊對於新聞本身有重要價值,但是這樣將鄧玉嬌完全透明地展現在公眾面前,會對一個普通人的生活帶來很大影響。然而在我們的新聞報道中,這種個人隱私的披露卻大量存在,往往一個新聞人物出現,很快有關這個人物的一切資訊都會變得公開透明。雖然作為新聞工作者,需要及時滿足受眾的求知慾,儘可能地提供受眾想要了解的資訊,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新聞工作者就有權利報道一切可以採集到的資訊。涉及個人隱私方面的資訊,必須經過當事人同意才能予以報道。甚至應該充分考慮對當事人造成的影響,在報道過程中主動保護個人隱私,這樣才能體現新聞報道者的人文關懷。
對受眾,社會新聞報道普遍只重視受眾生理感官上的需求,而不考慮其情感、審美等深層次的需求。
在媒體市場化運作的今天,傳媒界使出渾身解數研究受眾的喜好,為其量身打造各種訊息。社會新聞為了吸引受眾的眼球,充斥著大量離奇的、駭人聽聞的報道。事件、標題、圖片等極具刺激性,充分迎合著受眾的口味和獵奇心理,滿足其窺視欲和好奇心。這樣做看似滿足了受眾的需要,然而,這並不是真正的受眾本位。美國傳播學者施拉姆認為,受眾收看新聞是為了獲得或早或遲的兩種補償:即時性補償和延時性補償。前者是當下的心理需求,主要滿足受眾對資訊的需求和好奇心理,而後者則主要滿足人的精神需求,是一種延遲的持續性的需求。人文關懷就是一種深層次的精神需求。很多社會新聞只考慮刺激人的感官,卻忽視了受眾在審美、情感、道德、價值觀等方面深層次的精神需求。
社會新聞中對慘劇和離奇事件過度的展現描繪甚至刻意渲染,選取觸目驚心的圖片,對慘狀、稀有事件的細緻刻畫,讓受眾產生害怕、噁心、嘔吐等反感的情緒和反應。這是隻考慮受眾的獵奇心理,卻忽視了受眾的情感接受能力和審美需求。如廣州日報一則《女子患怪病身長蛇皮腳如炭 治癒率極低》③新聞中,配發了病狀的大特寫圖片,文中極盡細緻地描述了病狀:嘴巴張開合不上,露出牙齒,手指潰爛彎曲,左腳黑漆漆的,表面上又幹又黑、又紅又腫並且黴爛,腳趾骨已經壞死。而且還用蛇皮焦炭等比喻來使病狀更加形象化。記者將慘狀離奇地展現給讀者,這無可厚非,但是刻意將血腥、驚悚、悽慘的畫面突出,在描述中加入過多的修飾甚至誇大,讓人覺得恐怖噁心,就有違新聞的初衷了。還有一些社會新聞報道中媒體對悲劇的冷漠甚至調侃的態度讓受眾在心理情感和社會道德上難以接受。例如對交通事故的報道中,危及生命的車禍,竟然出現“擁吻”④“疊羅漢”⑤這樣調侃的詞語。記者面對這種悲慘遭遇的場景,採用這種故意搞笑的語氣進行報道,既是對生命的漠視,也是對受眾道德的輕蔑。受眾感受不到媒體面對悲劇發生時應有的同情與關懷,反而看到了媒體的冷漠與過分渲染。當下的社會新聞報道,驚悚的標題和血淋淋的圖片,讓人有種“不忍卒讀”的感覺。
社會新聞面對的是社會大眾,是日常生活中的市民,而不是口味特別的少數群體。社會新聞應當符合一般人的心理、情感接受能力和道德價值觀。社會大眾包括老弱婦孺,社會新聞一味地追求色情、暴力、血腥、誇張、離奇,卻沒有考慮對女性受眾的心理情感、青少年的道德價值觀等方面的負面影響,只是為了市場利益而把受眾當成消費者,而沒有真正把受眾放在本位,缺乏應有的人文關懷。
結語
對新聞中的人關注而不關心,對受眾一味迎合而不尊重,社會新聞報道中人文關懷缺失的這些表現,雖然很多是當前的社會結構、社會心理和社會文化在新聞報道中的體現,並不能將所有問題僅僅歸結於新聞媒體,但是新聞媒體自身也需要深刻反思。媒體不能僅僅把自己看做是資訊傳遞者,把每天發生的事如實轉述給公眾即可,媒體除擔當傳聲筒之外,還要承擔更多的功能。新聞媒體作為最有力的文化載體,在新的社會價值體系的構建過程中,毫無疑問擔負著重大的責任。新聞傳播活動作為人類最主要的文化傳播方式,始終處於社會文化最敏感的前端。如果媒體對社會群體和個人給予充分的人文關懷,尊重弱勢群體,消除社會偏見,倡導公平、平等的理念,關心人的精神世界和價值實現,真正做到關心人、愛護人、尊重人,這樣就會對整個社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有利於整個社會平等、公平、互相尊重關懷的實現。媒體影響著這個社會的思考方式和文化觀念,媒體在新聞傳播中必須始終貫穿人文關懷的精神,成為時代進步精神的積澱者和弘揚者。
註釋:
①轉引自黃建輝:《社會新聞報道人文關懷小議》,《汕尾日報》,2009-10-22,第3版。
②俞金吾:《人文關懷:馬克思哲學的另一個維度》,《光明日報》,2001-2-6,學術版。
③《女子患怪病身長蛇皮腳如炭 治癒率極低》,《廣州日報》,2008-11-13,A16版。
④《路口沒有訊號燈兩車“擁吻”》,《內蒙古晨報》,2009-9-10,BT07版。
⑤《湖南高速路上雷人車禍3輛小車疊羅漢》,《新華報業網》,2009-11-13,
參考文獻:
1.黃瓊:《人文關懷:給社會新聞注入持久的生命力》,《新聞與傳播研究》,2007***2***。
2.鄭巖:《用人文精神引領新聞文化發展的思考》,《新聞界》,2007***4***。
3.向才志:《人文關懷:當代大眾傳播的時代使命》,《當代傳播》,2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