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工作會議紀要範文
財政、稅務的簡稱。會計、審計、財務管理、工商管理等不屬於此範圍,一般包括財政、稅務、涉外稅收、國際稅收等專業。下文是小編收集的關於財稅的工作會議紀要範文,歡迎閱讀!
財稅工作會議紀要篇一
2016年2月26日下午,2016年全市財稅工作會議順利召開。市委、常務副市長黃欽,市政府副祕書長鈕素芬,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地稅局主要領匯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2015年,各級財稅部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主動作為,創新思路,有效保障了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的落實,有力促進了全市經濟社會的平穩發展。黃市長同時強調,今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做好全年財稅工作,為“十三五”開好局、起好步,意義尤為重大。全市財稅部門要錨定目標,全面落實無錫改革發展新任務;研判形勢,正確認識和主動適應經濟新常態;主動作為,認真謀劃引領新常態的財政新舉措。
會上,市政府副祕書長鈕素芬通報2015年財政收入完成情況,下達2016年度財政收入目標任務書。會議還通報了2015年度無錫市納稅百強企業,併為2015年全市納稅總量十強、納稅增量十強企業頒發證書。市財政局局長高聖華傳達了中央、省財政工作會議精神有關要求。
財稅工作會議紀要篇二
市委、常務副市長黃欽同志在2015年全市財稅工作會議上指出,2015年全市財稅工作要做到“五個更加註重”,積極適應新常態,努力取得新進展,為“邁上新臺階、建設新無錫”和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五個更加註重”,一是更加註重收入質量提高與結構優化,二是更加註重增速與增效並重,三是更加註重支出進度均衡與支出績效提升,四是更加註重盤活存量與創新增量,五是更加註重統籌好深化改革與苦練內功。
具體來講,一是要圍繞財政增收、支出優化和財政收支綜合平衡,創新財源建設思路,強化厲行節約,調整優化支出,更好地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二是要全面貫徹新預演算法,深化財稅改革,加快構建現代財稅制度體系,建立完善匹配新常態的體制機制,推動依法理財更加規範和公開透明。
三是要強化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機制建設、監督管理,進一步依託權力制約和監督,維護財經秩序,加強風險防範,保障財稅改革發展各項任務順利完成。
財稅工作會議紀要篇三
20XX年7月24日上午,學院院長劉前貴同志在學院六樓會議室主持召開了財務工作會議,學院副院長範勇毅、計財處科級以上幹部參加了會議。會議就副院長範勇毅同志協助劉前貴院長分管計財處工作和籤批事宜做了具體規定,會議還聽取了計財處各部門工作彙報和學院財務檢查情況的彙報,並就當前學院財務工作、報帳程式、內部管理等做了具體部署。現就會議精神紀要如下:
一、會議認為,過去的一年是學院不平凡的一年,是艱苦奮鬥的一年,在資金極度緊張的情況下,全體財務人員團結一致,無私奉獻,積極籌措資金,為學院正常運作和建設發展做出了貢獻。目前,財務工作的主要問題一是收入少,二是欠債多,三是行效率低,四是財務內部管理需要加強。
二、會議決定:
1、學院本部水、電、暖費用、銀行利息、燃油費、人員開支、各部門包乾經費使用、職工借款、差旅費、報帳等日常業務開支由範勇毅副院長籤批,
2、其它專案支出金額在20XX元以下開支由範勇毅副院長籤批,20XX元以上由劉前貴院長籤批,大額資金的使用由學院黨委會集體研究決定。
3、各分院包乾經費使用和正常業務開支由範勇毅副院長稽核籤批。
4、加強收費統一管理。學院規定,全日制大專學費、宿費;全日制中專學生宿費;各級各類短期培訓學員宿費,統一由學院計財處收費科收繳。各部門自行收費專案必須經學院批准後方可收取,並要按規定與學院分成。所有收費必須健全手續、完善制度,特別是支出情況要向本部門公開、透明。所有收費專案必須符合國家政策法規,對於個別部門瞞報漏報收入支出,一經查出,學院將全部沒收,並追究部門主要負責人責任,對於收費專案有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後果的,其責任自負。
三、會議強調,計財處今後要加強內部人員和財務管理,嚴明紀律、嚴格分工、各司其職、相互配合、互相監督;領導籤批交辦的事宜要立即執行,不得積壓、拖欠;要提高資金執行效率,確保學院有良好的信譽;要嚴格執行預算管理,增收節支,杜絕跑、冒、滴、漏,確保學院正常運作。
四、會議要求:
1、計財處每學期要向黨委會彙報一次學院財務收支情況,並通過學院網站向全體職工公佈一次學院收支情況。
2、計財處每半月要向院長和分管院長報送一次學院財務收支情況明細表,每半月由院長或分管院長主持召開一次財務工作排程會,研究安排資金使用的數量和方向,確定之後由計財處執行。
3、要加強學院固定資產的管理,嚴把驗收、登記、保管和使用等各個環節,凡固定資產採購必須經學院領導批准後及時到後勤處和計財處辦理購置手續,採購完成後應先到後勤處辦理登記手續,明確保管人、使用人,再到計財處報帳,沒有後勤處的驗收簽字,計財處不予報帳。後勤處和計財處每年要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核實。
五、會議還明確了報帳程式。今後各部門報帳應先將票據送計財處稽核,再由分管財務副院長或院長籤批,最後到計財處核算科報帳。公出人員出差回來後要在一週之內報帳,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帳者,由財務處從工資中扣回借款。
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借款,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後由院長或分管財務副院長籤批方可借款。手續不全,計財處不予借款。報帳時沒有經手人簽字或手續不健全、票據不符合要求的,計財處不得稽核報帳。
會議最後,副院長範勇毅就如何協助院長做好財務管理工作做了表態發言,並對計財處工作和全體人員提出了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