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制度管理範文3篇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規定是 為使公司整體營運正常,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的。下面是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歡迎參閱。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規定範文1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遊戲、上網、串崗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
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00~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2:55~18:10。
4、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許可權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規定範文2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作息時間:公司實行每週5.5天工作制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8:00
四、週一至週六上午為工作日,週六下午及週日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1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3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 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6、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1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3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
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凡因工作需要,於平時或國家規定節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員工,必須提前填寫《加班審批表》,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簽字,由部門作好加班記錄。假日加班工作補償方式有調休和補貼兩種。當月加班補休或補償公司根據工作緊張程度首先安排調休,未能安排調休的報公司主管經理審批後發放加班補貼。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1、調休時間計算:
***一***平時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二***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調休時間。
2、加班補貼計算:
***一***平時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的100%計算加班補貼;
***二***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資的300%計算加班補貼。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十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5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10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十四、批假許可權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副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十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 十六、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十七、出差
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八、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廈門旭宸智慧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8月21日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規定範文3
一、目的
為了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5天/周,8小時/天的工作制度。
三、作息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
1、考勤是企業管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資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依據。凡公司錄用的員工,自入職之日起,每天按照公司規定時間考勤,作為出勤記錄。
2、每位員工都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由部門負責人考核,綜合事務部負責人稽核,並於每月5日前將出勤表交於綜合事務部。
3、考勤時間為:每天上午9:00前下午17:00後***特殊情況以公司通知為準***。
4、無故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按事假半天處理;1小時間以上,按事假一天處理。
5、一般不得請事假,特殊情況下,可填寫請假單,部門經理簽字審批,審批後的請假單交綜合事務部備案。事假超過1天不滿3天,需應經副總經理審批。超過3天,應經總經理審批。事假獲准後,員工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前與職務代理人做好工作交接。
6、請突發性病假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後30分鐘內告知所在部門的負責人,並於病假後上班的第一天填寫假單,補辦正式的
請假手續。
7、因工作需要,員工外出辦公時,須事前報請部門負責人,說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經領導同意後,方可外出,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外出當天不能回崗者,需填寫外出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簽字,交綜合事務部記錄備案。
***二***加班管理制度及流程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不提倡員工加班。但確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公司將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2、員工加班應由部門負責人提出要求,員工填寫《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部門負責人由本人填寫《加班申請單》由副總經理批准,交綜合事務部稽核備案,方可實施加班。
3、加班按其級別工資來計算加班工資。***按國家規定來計算***
4、加班補貼由綜合事務部核實加班記錄後計為加班工資,每月10日隨工資一起發放。
5、加班期間消極怠工,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工作任務者,取消發放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