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配執法車輛請示

  為規範執法車輛管理,進一步提高車輛使用效能,更好地為行政執法工作服務,配備執法車輛是必要的。下文是小編收集的,歡迎閱讀!

  範文篇一

  龍馬潭區人民政府:

  6月18日,瀘州客運中心站正式投入運營。為實現該區域“零攤位”管理,我局在主城區三街城管中隊抽調20名城管執法隊員到該區域集中辦公。由於人流多、車流多、商家多,為了杜絕佔道經營行為,保障工作的正常開展,急需配備城管執法皮卡車一輛,資金由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經費購市政工程車輛結餘列支***共10萬元***,差額部分自籌。特請求區政府同意我局按程式採購。

  妥否,請批覆!

  ***聯絡人及電話:朱貴春15082060600***

  二○XX年六月二十五日

  範文篇二

  市南區公務用車配備管理領導小組:

  由於我局編制調整,新增物業、拆違等多項業務職能,工作量更趨繁重,現有車輛已遠遠不能滿足正常工作的需要,影響了各項工作的全面開展。年初,我局曾向區政府上報申請增配13輛辦公用車的報告,但至今車輛沒有配發。現我局拆違辦、物業中隊沒有辦公車輛,公安城管大隊沒有運兵車,執法監察科和基層3箇中隊仍然使用超期報廢車輛***已有4輛車進汽修廠大修***,存在安全隱患。特申請先配備捷達轎車2輛,麵包車2輛,大頭車3輛。

  當否,請批示!

  二○XX年八月二十五日

  範文篇三

  縣人民政府:

  我局下屬金牛、樂橋、湯池、裴崗四交管站運政執法車輛***車號:皖Q43496、皖Q43466、皖Q44008、皖Q44009***,系20XX年6月和20XX年4月出廠的長安牌小型客車,至今已行駛四、五十餘萬公里。目前該類車,車況較差,有些車輛底盤大塊腐爛,車門嚴重變形,在日常行駛中經常發生中途停機現象,多次到公安車管部門檢測,無法通過年度審驗,均為不合格車輛,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已不能擔負轄區運政執法管理工作任務。

  為了更好的開展轄區執法工作,杜絕車輛安全隱患,報請政府將非法營運專項整治行動中收購的3臺殘疾人車輛調配給我局作為運政執法車輛使用,以保障運政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

  妥否,請批示。

  二○XX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