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調整的請示範文

  電費想要進行調整,是需要向上級提出申請的。下文是,歡迎閱讀!

  篇一

  萬州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重慶市物價局貫徹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重慶市電網電價的通知》***渝價[2009]408號文***的精神,2008年7月及以後投產的水電機組應按分檔上網電價標準執行。我協會會員單位重慶市萬州區速泉水電開發有限公司等10家是2008年7及以後投產的,現向貴委請示,要求按渝價[2009]408號檔案的規定,對這10家小水電站的上網電價,在現有上網電價的基礎上再上調0.01元/kW·h。

  以上請示當否?請批覆。

  篇二

  寧南縣發展和改革局關於調整寧南縣銷售電價的請示

  來源: 時間:2014年11月29日 點選率:【 列印 】【 關閉 】 【 內容糾錯 】

  涼山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華中電網電價的通知>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1〕1666號***和《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調整銷售電價分類結構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3〕673號***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擬對我縣電力銷售電價進行調整。

  根據國家、省、州物價主管部門檔案要求,此次我縣銷售電價分類結構按居民生活用電、大工業用電、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農業生產用電四大用電類別設定。應將商業用電、非居民照明用電、非工業普通工業用電合併為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類別,鑑於需合併的各類用電電價差較大,不宜一次性合併,五年內逐步將商業用電、非居民照明用電、非普工業用電合併為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執行統一電價。

  1、居民生活用電:居民生活用電電價不作調整,執行電價0.45元/千瓦時。其中,單列農村臺區居民生活用電,執行電價0.42元/千瓦時。

  2、大工業用電:大工業用電執行兩部制電價,電度電價由原來的0.405元/千瓦時***不浮動***,調整為0.415元/千瓦時***基準電價0.395元/千瓦時執行豐枯、峰谷浮動***。基本電價不作調整,執行變壓器容量基本電價8元/千伏安·月,最大需量基本電價12元/千瓦·月。其中,單列高耗能用電,電價由原來的0.26元/千瓦時調整為0.27元/千瓦時***高耗能用電僅限豐水期6、7、8、9、10月用電***。

  3、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電價不作調整。其中:單列商業用電,電價不作調整,執行電價0.705元/千瓦時;非居民照明用電,電價不作調整,執行電價0.505元/千瓦時;非工業、普通工業用電,電價不作調整,執行電價0.555元/千瓦時。

  4、農業生產用電:農業生產用電,執行電價0.555元/千瓦時。其中,單列農業排灌用電,電價不作調整,執行電價0.19元/千瓦時。

  以上銷售電價除農業排灌用電外,均含農網還貸基金0.02元/千瓦時。

  妥否,請批示。

  篇三

  市財政局:

  市文化廣電局自 2009年底成立以來,政府安排在營口廣播電視大樓11層、12層辦公。營口廣播電視臺成立物業公司以來,多次向我局催繳2011年度取暖費及水電費,共計14.3萬元***其中取暖費4.3萬元、水電費10萬元***。原我局在政府大樓辦公,此項費用由政府大樓統一結算。由於財政預算沒有安排此項費用,請市財政批准增加此項經費。

  特此請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