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口網站管理規定

  為適應政府職能轉變,規範和加強區教育局入口網站的建設、執行和管理,制定了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如下

  一、總則

  1、區教育局入口網站名稱為:教育;版權由市區教育局所有。

  2、“教育”網站是區教育局在網際網路上釋出資訊、提供公共服務、接受社會監督的平臺和視窗。

  3、“教育”網站的建設、執行和管理應當遵循公開、效率、便民和安全的原則,體現公共性、服務性和行業性特點。

  4、“教育”網站設立資訊公開、網上辦事、新聞報道、交流互動等政務類基本欄目和“教師線上”、“學生天地”、“社群教育”以及各種專題等教育類專業欄目。

  二、管理職責

  5、“教育”網站設立網站工作小組,區教育局行政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科室、機構負責人為小組成員。工作小組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推進網站建設工作。

  6、“教育”網站的日常牽頭管理部門是區教育局辦公室,負責網站的欄目規劃、管理執行。

  7、“教育”網站的技術維護和安全管理由區教育局科藝體衛科和教育資訊中心負責。

  8、“教育”網站實行欄目責任制,每個欄目由教育局相關職能科室、機構負責,各科室須指定專人負責欄目的內容釋出和更新。

  9、“教育”網站各工作人員,須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政務工作知識和一定的專業技能,並須接受相關的業務培訓。

  三、資訊釋出

  10、“教育”網站是區教育局釋出政府資訊的重要渠道。通過入口網站釋出各類政府資訊和網上辦事資訊,須遵循準確、及時、便民、無償的原則。

  11、“教育”網站公開政府資訊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重點公開人民群眾普遍關心、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和熱點問題,由教育局下發的關於入學、招生、教育收費、學籍管理、教師資格認定、教師招聘、表彰評優、幫困助學等檔案和相關資訊須主動公開。

  12、“教育”網站按照“誰釋出、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資訊釋出稽核機制。釋出的各類檔案須由職能科室在擬文時提出申請、提交辦公室報經主要領導稽核後釋出;其他資訊須由職能科室填寫“資訊釋出稽核稽核單”,經分管領導簽發後釋出。各責任部門須對釋出的資訊及時進行更新。釋出的各類公示公告資訊,須經教育局辦公室稽核後統一發布。

  13、“教育”網站釋出新聞類資訊實行責任編輯制度。釋出的新聞資訊須由責任編輯稽核後編髮。

  四、技術維護

  14、區教育局科藝體衛科和教育資訊中心負責“教育”網站的技術維護,保證每天24小時開通,保證網路安全平穩執行。

  15、“教育”網站須實行網站管理員登記備案制度。入口網站各欄目上傳、修改和維護資訊的管理許可權由教育資訊中心根據欄目分工統一配置。如人員發生變化,需及時調整管理員賬號和許可權。

  16、區教育局科藝體衛科和教育資訊中心須健全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加強監管,確保資訊保安。網站工作人員須提高維護網站安全的意識,遵守保密制度,遵守有關規定,不利用入口網站釋出含有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資訊,不得洩露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和公民個人隱私,不得宣揚暴力、凶殺、暴力、色情、封建迷信和偽科學等非法內容,以及其他不實資訊。

  五、督察督辦

  17、受工作小組委託,教育局辦公室負責對“教育”網站各欄目進行督辦,定期對各欄目資訊釋出和更新情況進行統計並向責任部門反饋。

  18、受工作小組委託,教育局辦公室、科藝體衛科、教育資訊中心定期對網站各欄目的管理、執行情況進行評議,並向責任部門反饋。

  六、其他

  19、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試行。

  20、教師網、社群教育網、光啟網、學前教育網及各學校網站等可參照本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