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安全事故通報
通報是現有公文文種之一,主要用於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表彰、批評、情況說明三類情況。電廠火災事故頻繁,發生火災後要對情況進行通報。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僅供參考!
範文篇一
電力行業事故通報一、全國電力事故情況:
1、2013年,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責任事故49起,死亡86人,其中,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33起,死亡39人;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16起,死亡47人。2013年,全國發生較大以上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0起,死亡42人。2012年,自然災害引發電力人身傷亡事故5起,死亡***失蹤***65人。發生***較大以上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6人。2、2014年3月份,全國發生電力生產人身傷亡責任事故2起,死亡1人,重傷1人。 兩起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為:3月7日,福建省電力公司寧德電業局業擴專案部工作人員根據使用者申請,在對新建配電裝置進行復檢時,發生觸電事故,造成1人死亡。3月20日,中電投青海黃河公伯峽發電公司1名作業人員在處理空調室外機時,踩到玻璃網架上,玻璃碎裂發生高空墜落,造成重傷。 3、2014年5月份,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責任事故4起,死亡4人。其中,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3起,死亡3人;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三起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為:1、5月10日,河南金鑫防腐保溫工程公司在華能南通電廠二期220千伏升壓站進行線路檢修時,腳手架搭設過程2 中因傾倒觸碰鄰近執行線路,造成1人觸電死亡。
2、5月19日,廣西水利電業集團玉林市水利電業有限公司城隍供電所農電工在興業縣城隍鎮蓮塘村更換低壓線路受損電杆的作業中,發生線路倒杆,造成1人死亡。3、5月21日,江蘇溧陽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國電電力石咀山發電廠2號機組B引風機改造施工作業中,進行引風機出口煙道內中心風筒拆除工作時,中心風筒因支撐割除後受力不均,發生垮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一起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為:5月15日,貴州圓通電力建設有限公司在廣西水利電業集團田林縣水利電業有限公司農網升級改造專案施工中,進行低壓線路安裝時,發生觸電事故,造成1人員死亡。4、2013年6月份,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責任事故2起,死亡2人,均為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
兩起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為:1、6月22日,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臨河熱電廠作業人員在雙線輸水管線排氣井檢查排氣閥時,下井關閥過程中跌落井底,造成1人死亡。2、6月27日,江蘇宜興市張澤耐火電瓷有限公司在陝西華電瑤池發電有限公司1號鍋爐進行小修作業時,發生高墜事故,造成1人死亡。
範文篇二
某電廠火災事故通報;某電廠2×600MW空冷機組專案工程於2008年;C、D、E、F磨煤機執行,A磨煤機備用,B、C電;***一***事故經過;2011年12月28日16時20分左右,安裝單位;事故追憶記錄顯示***SOE***,16:28:08,#;8.7米層發變組保護室檢查,主值檢查發現#2機組;16:31:23,#2發電機跳閘,機組聯鎖保護動;16:52:25,#1汽
某電廠火災事故通報
某電廠 2×600MW 空冷機組專案工程於 2008 年 8 月份開工,#1機組於 2011 年 11 月 7 日正式移交生產,#2 機組於 2011年 11 月 17 日開始整套啟動除錯,12 月 23 日 7 時 56 分進入 168 試執行,2011 年 12 月 28 日事故前500kV 系統正常方式執行,#01高備變熱備用。#1 機 組 正 常 運 行 , 有 功 負 荷 450MW , 主 汽 壓 力20.68MPa,主汽溫度 545℃,主汽流量 1392 t/h,總給煤量298t/h,機組投協調執行。#2 機組進行 168 小時試運,有功負荷 380MW,主汽壓力 17.02MPa,主汽溫度 552℃,主汽流量 1155 t/h,總給煤量 249t/h,機組投協調控制方式,B、
C、D、E、F 磨煤機執行,A 磨煤機備用,B、C 電動給水泵執行。調控制方式,B、C、D、E、F 磨煤機執行,A 磨煤機備用,A、B 電動給水泵執行。
***一***事故經過
20xx年 12 月 28 日 16 時 20 分左右,安裝單位人員巡視檢查過程中,發現#2 爐#1電纜豎井 8.7 米標高處有火情,立即用滅火器滅火,同時電話報告單位負責人。16 時 20 分左右,#2 機機組長相繼接到#2 爐巡檢員和#1 爐巡檢員報告,彙報#2 爐 A 磨西側 7.5 米標高電纜橋架與#1 電纜豎井結合部冒煙,機組長通知電建公司試運現場負責人派人檢查。16 時 23 分,集控樓火災報警系統發 8.7 米層火警***事故後核對設計圖為發變組保護室***,值長派#1 機組巡檢員檢查火警情況。巡檢員首先檢查機側 8.7 米層#1 機 10kV 配電室和勵磁小間無異常,然後返回集控樓 4.2 米層,檢查發現鍋爐 400V 配電室內有煙從東牆處穿牆電纜橋架進入,但沒有明火,立即彙報值長。隨後巡檢員檢查與鍋爐 400V 配電室相鄰的汽水取樣間未見異常,又返回鍋爐 400V 配電室,發現東側穿牆電纜橋架處已經著火,隨即返回集控室向值長彙報。
事故追憶記錄顯示***SOE***,16:28:08,#2 機組 DCS發“2 號發變組保護 C 屏公用變差動保護動作”、“2 號發變組保護 C 屏高廠變差動保護動作”報警,但機組未跳閘,機組長派#2 機主值去
8.7 米層發變組保護室檢查,主值檢查發現#2機組發變組保護E櫃“出口斷路器全停”報警燈亮,同時發現東南角天花板處有煙霧冒出,保護室外走廊吊頂有煙霧冒出,彙報機組長,要求增派人員查詢火源。
16:31:23,#2 發電機跳閘,機組聯鎖保護動作,汽機跳閘、鍋爐“MFT”動作,10kV 廠用電切換不成功,#2 機交流潤滑油泵未聯啟,直流潤滑油泵聯啟,空、氫側直流密封油泵聯啟。約 16 時 37 分,操作員站全部黑屏。
16:52:25,#1 汽輪機 AST 電磁閥直流電源因直流饋電屏***發變組保護室內***燒損失電,“ETS”保護動作機組跳閘,廠用電切換成功,交流潤滑油泵聯啟。16:58:00,#1 高備變跳閘,廠用電全部失去,操作員站全部黑屏。
***二***事故處置情況
1.#1、#2 機組跳閘後,執行人員立即破壞真空,切斷空冷島汽源,關閉所有主汽管道和再熱器管道氣動疏水門,關閉汽機本體疏水手動門,執行汽輪機悶缸措施,並進行發電機排氫,將除氧器、凝汽器、定子冷卻水、開式水、閉式水放水。
2.事故發生後,電廠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指揮部,組織電廠、電建單位人員進行滅火及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調集救護隊60 人現場救援。17 時 40 分,現場火情基本得到控制;22時 30 分,集控室及部分廠區照明恢復;29 日 3 時 30 分,廠區換熱站恢復執行。
三、事故原因及擴大原因
***一***事故發生的原因
集控樓 0 米精處理#1 檢修電源箱進線電纜,在#2 爐 A 磨西側 7.5 米標高電纜橋架與#1 電纜豎井結合部存在缺陷,長時間電流熱效應導致絕緣破壞,造成電纜短路,產生電弧引燃電纜,是此次著火事故的直接原因。故障電纜型號為 ZRC-YJY-1,規格 3X25+1X16mm2。
***二***事故擴大的原因
1.事故段電纜阻燃效能不符合設計要求是造成本次事故擴大的主要原因。現場燃燒試驗,直觀判斷該段電纜基本不具阻燃效能。現場擷取樣段委託遼寧省技術監督局檢測院檢測,電纜檢測結果為阻燃試驗 C 類不合格***檢測報告有附件,通報略***。
2.部分電纜橋架及豎井隔斷、穿牆孔洞封堵施工封堵不良且未按設計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斷火勢蔓延,是造成本次事故擴大的原因之一***東北電力設計院對現場防火封堵檢查情況結論有附件,通報略***。
3.16 時 27 分 50 秒,#2 爐 B4 等離子點火裝置因控制電纜燒損短路,使絕緣已被燒損的直流輸出電纜在起火區域拉弧放電 57 秒,進一步助推了火勢的發展,是造成本次事故擴大的原因之一。
***三***火勢蔓延走向
約 16 時 20 分,#2 爐 A 磨西側 7.5 米標高電纜橋架與#1 電纜豎井結合部電纜著火,由此引燃周圍電纜***該區域電纜密集,為多路電纜交匯處***,火勢沿電纜向三個方向發展一路經#1 電纜豎井,在受限空間內加速燃燒,並在煙囪效應作用下火勢快速上行;一路沿#2 爐 A 磨西側 7.5 米標高電纜橋架向南蔓延到#2 鍋爐側;一路經#2 電纜豎井向上蔓延至#2 爐熱一次風道上方電纜橋架。
火焰在#1 電纜豎井內向上蔓延,經與#1 電纜豎井相連的穿牆橋架相繼進入 8.7 米層等離子配電室和 4.2 米層鍋爐400V 配電室。火焰進入 4.2 米層鍋爐 400V 配電室後,沿電纜穿層孔洞上行進入 8.7 米層發變組保護室。
在#1 電纜豎井中,煙氣上行快於火焰的上行,煙氣從通往 8.7 米層電纜橋架穿牆處進入發變組保護室外走廊上方的吊頂夾層內,充滿整個吊頂夾層,經該夾層內牆上的四個照明線管穿牆孔洞直接進入發變組保護室,導致發變組保護室靠近孔洞的感煙測點在 16 時 23 分首先發出火災報警。
四、事故損失情況直接經濟損失:
根據裝置損壞情況估算為580萬元左右,對電網執行、電力***熱力***正常供應的影響:#1 機組停止向電網供電。
五、事故暴露問題
1. 事故段電纜製造質量不良是本次電纜著火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是火勢擴大的主要原因。暴露出電纜生產廠家產品質量意識不強、質量檢測把關不嚴等諸多問題;也暴露出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在裝置驗收、現場檢驗各環節工作不細、把關不嚴等問題。
2. 現場檢查發現,部分電纜橋架及豎井隔斷、穿牆孔洞封堵未按設計要求施工,暴露出施工單位施工管理不嚴,擅自改變設計,電纜封堵質量不良等問題,給安全生產留下重大隱患。
3. 監理單位未能按監理職責對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督,驗收把關不嚴,致使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施工專案得以實施和通過驗收,暴露出監理單位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年齡偏大,精力不足、業務不熟等問題。
4.電廠在工程建設安全管理、施工管理、質量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缺乏有效的管控。電廠工程管理人員經驗欠缺,業務素質不夠,導致部分未按設計要求施工的電纜封堵專案和質量不合格的電纜通過驗收。
5.電廠火災報警系統設計不合理,火災發生時,報警訊號只標明層高範圍,不能準確報告火警具體位置,不便於執行人員準確判斷。暴露出該廠消防管理重視不夠,消防設計審查不嚴等問題;事故還暴露出電廠和施工單位消防器材管理和消防知識培訓不到位,部分人員不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等問題。
6.電廠部分員工缺少現場工作經驗,不熟悉安全生產管理流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不及時、不到位。暴露出該廠員工培訓工作開展不深入、針對性不強等問題。
7.工程單位對基建工程管理不到位,安全管理要求不嚴,公司相關部門在歷次監督檢查中督導管理力度不夠,整改監督不及時、不徹底,全過程管控不到位。
六、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1.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要立即開展為期 30 天的安全專項活動,總結事故教訓,全面反思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認真檢查防範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全面排查安全隱患,評估安全生產狀況,及時解決問題,降低安全風險,切實防止同類事故重複發生。
2.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全面加強工程質量管理,認真履行工程質量管理責任,加強到貨產品的質量檢查驗收,強化對工程重要節點及竣工驗收管理,尤其要加強搶修恢復期間電纜質量檢查、電纜接頭製作工藝檢查和電纜橋架封堵施工質量檢查,不留新的安全隱患。
3.電廠要舉一反三,對全廠電纜防火封堵進行徹底檢查,對不符合設計要求的問題立即進行整改,重要部位按照非阻燃電纜防火封堵標準進行整改,確保電纜防火封堵能在火災事故發生時有效發揮作用。
4.電廠要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嚴格落實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參建各方的安全監督與管理,認真落實事故防範措施,紮實做好安全生產的基礎性工作,全面梳理、補充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嚴格貫徹執行安全規章制度,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長治久安。
5.電廠要強化全員消防安全責任意識,健全防止火災事故組織機構,完善消防管理制度,細化各部門重點防火部位以及安全職責,落實各級人員防火責任制。加強消防器材管理,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和演練。
6.電廠要加強應急管理,完善應急預案,嚴格按照應急管理要求開展預案培訓和演練,配齊應急搶險器材,加強與周邊電廠、煤礦等單位的應急聯動,不斷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7.電廠要加大教育培訓力度,以安全教育、技能培訓為主要內容,結合本企業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的培訓計劃,通過行之有效的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全員素質,增強員工技術、技能和管理水平。
8.電廠所屬公司要加強基建管理,相關部門要真正落實責任,細化對基建專案設計、安裝、除錯、生產準備及生產管理各階段的全過程管控,確保基建專案高標準投產。
9.電廠所屬公司將在全公司範圍內認真組織開展全員安全反思主題活動,深入查詢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以“安全年”活動為契機,加強安全基礎管理,強化安全生產風險管控,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實反事故措施,夯實安全基礎。
七、事故責任認定和對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處理
***一***事故責任認定
1.電纜廠生產的型號為 ZRC-JY-1 電纜存在缺陷,阻燃效能不合格,對本次電纜著火事故負主要責任。
2.電建位施工的電纜橋架防火封堵未按設計要求施工,未能有效阻斷火勢蔓延,對本次電纜著火事故負次要責任。
3.監理單位工程監理不到位且對電纜防火封堵驗收把關不嚴,致使未按設計要求施工的電纜封堵專案得以驗收通過,對本次電纜著火事故負次要責任。
4. 電廠所屬公司及電廠對基建、生產安全管理不到位,採購電纜到貨驗收和電纜封堵施工驗收把關不嚴,對本次電纜著火事故負次要責任。
範文篇三
目前我們組織學習了《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xx人身觸電事故》,《xx供電局xx誤操作事故》,《xx供電局110kvxx變電站xx人身觸電事故》的安全事故通報,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員未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按章作業,工作負責人現場麻理不到位。此三件事故的發生,暴露了安全麻理的一系列問題,凸現了工作人員安全責任不清,現場不進行查勘,作業人員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事實證明,如果對危險點不預測,不防範和控制,那麼在一定的條件下,它就可能演變為事故,後果不堪設想。通過學習,在次強化了大家的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生產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並切實落到日常工作中。此三件事故的發生,使每個員工的心裡都十分沉痛,同為南麻人,發生在他們身上,如同發生在我們的身上一樣,沉痛的教訓,只有認真思考,進行反思。通過學習,體會如下:
1、三件事故充分暴露出來的問題是:“違章,麻痺,不負責任”,三違行為就是野蠻行為,不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只圖省事、快當、存繞幸心理,怕麻煩,這就是事故發生的必然。
2、作業人員嚴重的違章,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不驗電不掛接地線,無安全措施保障的情況下就作業,嚴重違反《安全工作規程》和保障安全的技術措施,這也是事故發生的必然。
3、制度的缺失,管理的缺位。嚴不起來,落實不下去,執行力差,而且在檢查中只報喜不報憂,平時對裝置管理又不到位消缺又不及時,判斷缺陷又不準確,日常巡檢工作又不認真,致使存在不安全的因素而導致事故的發生。
4、風險管理流於形式,有章不循,有規不遵,工作浮躁,作業人員現場操作不按要求執行,危險點控制措施虛設。
5、在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實,工作人員安全意識,安全學習流於形式。通過學習我們反思很多、很多,我們應該深刻地吸取教訓,對照《安全工作規程》,結合我們公司的安全生產實際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今後的工作中加強安全技術培訓和反事故演練,對裝置進行全過程管理,認真學習事故通報,努力提高我們的業務技能和安全意識。做到安全無小事,築牢防線,長抓不懈,警鐘長鳴,為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好、做實,作出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