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描寫友誼的散文精選
友誼是一劑良藥,能治癒頑劣的心靈。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希望我們的文章你能喜歡。
篇一:有一種友誼,只能共青春
作者:閆紅
上世紀九十年代初,在一本《青年文摘》上,我看到張愛玲寫炎櫻。文章開頭第一句是:我的朋友炎櫻說:“每一個蝴蝶都是從前的一朵花的靈魂,回來尋找它自己”。
作為一個文藝小青年,我當即為這句話傾倒,再朝下看,這位炎櫻妙語如珠,她說:“月亮叫喊著,叫出生命的喜悅;一顆小星是它羞澀的回聲。”第一次看人用“叫喊”形容月亮帶來的歡喜,卻也道盡了它的璀璨;她也有調皮的時候,在報攤上翻畫報,統統翻遍之後,一本也沒買,報販諷刺她說:“謝謝你!”她毫不客氣地回答:“不用謝!”
她去猶太人的的店裡買東西,討價還價,把錢包翻給老闆看,說:“你看,沒有了,全在這兒了,還多下二十塊錢,我們還要吃茶去呢。專為吃茶來的,原沒想到要買東西,後來看見你們這兒的貨色實在好……”
張愛玲寫道:“店老闆為炎櫻的孩子氣所感動——也許他有過這樣的一個棕黃色面板的初戀,或是早夭的妹妹。他悽慘地微笑,讓步了。‘就這樣吧。不然是不行的,但是為了吃茶的緣故……’他告訴她附近哪一家茶室的蛋糕最好。”
幾句話,描繪出一個慧黠、靈動、神采飛揚的女孩,在張愛玲那些滿目瘡痍的小說進入我的視野之前,驚豔現身。
然後才知道,這位炎櫻,又名獏夢,即吃夢的小獸,這是張愛玲為她起的名字,可見得對她的愛意。她姓摩希甸,父親是阿拉伯裔錫蘭人***今斯里蘭卡***,在上海開摩希甸珠寶店,《色戒》裡描述的那個珠寶店,就是炎櫻父親的家業。她母親是天津人,所以她有一半中國血統,她在香港大學與張愛玲同窗,在張愛玲的早年生活裡,炎櫻是非常重要的一個人。
張愛玲的散文《氣短情長及其他》裡有她:
“有一位小姐說:‘我是這樣的脾氣。我喜歡孤獨的。’獏夢低聲加了一句:‘孤獨地同一個男人在一起。’
獏夢說:‘許多女人用方格子絨毯改制大衣,毯子質地厚重,又做得寬大,方肩膀,直線條,整個地就像一張床——簡直是請人躺在上面!’”
是刻薄了點,但刻薄得機智又幽默。而在《雙聲》裡,她和張愛玲從俄羅斯與日本的民族文化,談到死去時要穿什麼樣的禮服,兩人靈感頻發,顯見得是無須多言卻又言之不盡的soul mate。張愛玲的《傳奇》再版時,炎櫻給她畫封面:“像在綢緞上盤了深色雲頭,又像黑壓壓湧起了一個潮頭,輕輕落下許多嘈切嘁嚓的浪花,細看卻是小的玉連環。有的三三兩兩勾搭住了,解不開;有的單獨像月亮,自歸自圓了;有的兩個在一起,只淡淡地挨著一點,卻已經事過境遷──用來代表書中人物相互間的關係,也沒有什麼不可以。
炎櫻只打了草稿。為那強有力的美麗的圖案所震懾,我心甘情願地像描紅一樣一筆一筆地臨摹了一遍。”
“震懾”和“心甘情願”,都是用得很重的詞。
雖然她也寫到兩人吃蛋糕時各自付賬,且為乘三輪車的費用爭執不已,那種薄嗔更像閨蜜之間“晒友情”,脣槍舌劍間透著沒拿對方當外人的親暱。
正因如此,張愛玲上世紀七十年代創作、本世紀才問世的《小團圓》裡,關於炎櫻的文字是最讓我產生違和感的那一部分。那是一本“狠辣”之書,張愛玲一路寫下去,見佛滅佛,見魔滅魔,從父母到姑姑、弟弟,連她自己,一個都不放過。但別的人的陰暗面,在以前的文章裡尚有伏筆,唯獨炎櫻,她在小說裡稱為“比比”的這個女孩,看上去突兀而陌生。
港戰時差點被炸死,劫後餘生盛九莉***小說裡張愛玲為自己擬的名字***想:“告訴誰?難道還是韓媽?楚娣向來淡淡的,也不會當樁事。蕊秋她根本沒有想起。比比反正永遠都是快樂的,她死了也是一樣的。”
對於好友的死也不會放在心上,比比似乎快樂到沒心沒肺的地步。但她同時又是高姿態的,姑姑對盛九莉說,比比成天叫你穿奇裝異服,她自己的衣服並不怪。盛九莉知道這是因為比比個子不高,又一直有發胖的趨勢,不適合做太時髦的裝扮,但比比才不會說這樣自我貶損的話,只是說盛九莉“蒼白退縮,需要引人注意”。像是好友之間的打趣,但說的人有幾分是真心,聽的人也明白她有幾分是真心,反正盛九莉是存在了心裡。
比比在盛九莉面前有高姿態的理由,她漂亮活潑,追求者甚眾,她對追求者很有一套,對於嚴肅的她會挑逗,對於熱絡的,她會特意莊重,像是錢鍾書在《圍城》裡說的,她握著一把男朋友在手裡玩。她從不誇別人漂亮,說起別的女孩她總是做倒了胃口狀,雖然因為個子矮,她腿短,這讓個高腿長的張愛玲碰到她的腿時很不適應,但她對盛九莉青裡泛紫的長腿也很反感,覺得像“死人肉”。
這個叫比比的女孩,精明、現實,善於貨比三家,奉行失節事小吃虧事大,這使得她有時還有一絲絲粗鄙,比如蘸了唾沫去搓土布,看它會不會掉色。
在《小團圓》中,炎櫻從快樂的吃夢的小獸,還原成了一個太通俗的女孩,通俗得我們在鄰居家就能見到,張愛玲和炎櫻的各種芥蒂因此無遮攔地鋪展開來,寫《小團圓》時,張愛玲和炎櫻已疏於聯絡。
一九五二年,張愛玲離開大陸來到香港,她一度前往日本與炎櫻匯合,以為是赴美的快捷路徑,三個月後無功而返。但炎櫻在日本顯然過得不錯,張愛玲曾對她後來的知己鄺文美說:
“無論誰把金錢看得重,或者被金錢衝昏了頭——即使不是自己的錢,只要經過自己的手就覺得很得意,如炎櫻在日本來信說‘憑著自己的蹩腳日文而做過幾bilions***數以十億***的生意’——我都能明瞭。假如我處在她的位置,我也會同她一式一樣——所以看見一兩個把金錢看得不太重的人,我總覺得差異,而且非常佩服。”
我不知道她這話是不是在讚美鄺文美。但她口口聲聲能理解另一種人的同時,隱約亦有不以為然,拿自己打底,不過是給予更辛辣的諷刺。這也可以看出兩人主場的變換,早年在大陸,炎櫻仰仗張愛玲得以結識蘇青、紀弦、池田篤紀等人的,在給朋友的信裡,炎櫻描述張愛玲的風光,說:“你不知道現在同愛玲一塊出去有多討厭……一群小女學生跟在後面唱著‘張愛玲!張愛玲!’大一點的女孩子回過頭來上下打量。”連外國人都上前求籤名。炎櫻因此也有了作家夢,並且當真試做了幾篇小文,張愛玲熱心地幫她翻譯成中文。
但隨著張愛玲遠離故土,一時不為人所知,生活能力又差,昔日風光逐漸式微。無論在日本,還是在美國,炎櫻都比她更能找到感覺,炎櫻一到日本就有船主求婚,在紐約,也是倚仗她的人際關係,張愛玲才得以進入救世軍辦的貧民救濟所。兩人還走動著,炎櫻陪張愛玲去看胡適,之後她到外面打聽了一下,回來對張愛玲說:“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沒有林語堂出名。”
境遇的轉換,使得炎櫻原本就有的高姿態更加凸顯,張愛玲對她的原本就有的不滿也隨之水漲船高,那種芥蒂來得如此強烈,我們不能說,張愛玲那篇《同學少年都不賤》寫的就是她們的故事,但可以想見,同學飛黃騰達後的冷落,張愛玲一定深刻地感受過。何況這時,張愛玲已有了更好的閨蜜鄺文美。
鄺文美是作家、評論家宋淇的夫人,曾就職於設在香港的美國新聞處。張愛玲赴美之前也在該處任翻譯,倆人得以相識。鄺文美不像炎櫻那樣光芒四射,張愛玲認為這是她犯不著以才氣逼人。張愛玲給鄺文美的許多信裡都有對她性情的讚美,從字裡行間,我們可以拼湊出一個溫婉善意宜室宜家的端方女子,是張愛玲心中最理想的那種形象。除了各種經得住考驗的美德,她對張愛玲也有遠比炎櫻更多的愛意,在她的耐心聆聽面前,張愛玲逸興遄飛滔滔不絕,卻也知道她需要照顧家人,所以每到晚上八點必然催她回家,並詼諧地把她稱之為“我的八點鐘灰姑娘”。
一九五五年,張愛玲離港赴美,她在美國給鄺文美寫的第一封信,提及宋淇夫婦轉身離去時說,她心裡轟然一聲好像天坍下來一樣,喉嚨被堵住,眼淚流個不停。之前張愛玲也曾為炎櫻落過淚,但那是她和炎櫻約定一道回上海,炎櫻卻撇下她先走了時。
張愛玲在這封信裡還說:“我絕對沒有那樣的妄想,以為還會結交到像你這樣的朋友,無論走到天涯海角再沒有這樣的人。”她說得不錯,就算是老朋友跟鄺文美也沒法比。剛到美國的張愛玲大概很受了炎櫻的冷遇,兩個月後,她給鄺文美的信裡又寫道:“fatima***炎櫻英文名***並沒有變,我以前對她也沒有幻想,現在大家也仍舊有基本上的瞭解,不過現在大家各忙各的,都淡淡的,不大想多談話。我對朋友向來期望不大,所以始終覺得,像她這樣的朋友也總算了不得了。不過有了你這樣的朋友之後,也的確是寵壞了我,令我對其他朋友都看不上眼。”
看到沒有,在張愛玲的筆下,炎櫻成為她的閨蜜,是她“對朋友期望不大”的產物,她還曾跟鄺文美說:“‘宗教’有時是扇方便之門。如炎櫻——她固信教,不說謊,可是總有別的辦法兜圈子做她要做的事。我覺得這種‘上帝’未免太笨,還不容易騙?”
即使這話不算諷刺,也未免看得太透,通常看透又說透,而且是跟第三者說透時,那友誼已所剩無幾。張愛玲還有一段話,是幫鄺文美詮釋她和一位好友的交情,卻也像是她和炎櫻友誼稀落的註腳:“如果老朋友再會晤的時候忽然不投機起來,那是以前未分開的時候已經有了某些使人覺得不安的缺點,已經了分歧。”
的確是這樣,她在香港、在上海時,對於炎櫻的高姿態,對於她不夠愛自己,都已有芥蒂。但是,那時候,她還很年輕,即使已有自閉傾向,還有一部分是朝外面開啟著的,對於外界,有一種年輕人的興致與好奇心。炎櫻的聰慧善悟、神采飛揚,尚且能夠吸引她,即使她不夠愛自己,即使有時暗自生一肚子氣,年輕的時候,也有足夠的氣力抵擋與忽略這些,去見對方的好,吸取那些有益的能量。
而到了張愛玲的紐約時期,她已經閱盡千帆,人生失意,理想還在遙遠處閃著光,她的靈魂和身體都很疲憊。時間不夠用,精力也不夠用,她須得刪繁就簡,在有了更好更愛她的女友之後,炎櫻,就成了她大刀闊斧刪去的那一部分。
表面上看,她和炎櫻分開,是因為她結了婚,賴雅將她帶離炎櫻居住的紐約,事實上,這只是一個契機,讓她終於能夠,與這位日漸發達也益加陌生的舊友分道揚鑣。
1960年,張愛玲給鄺文美的信裡寫道:“fatima上月結婚,自紐約寄請帖來,物件不知道是個醫生還是博士,我也沒查問,大家都懶寫信。”
事實上,應該是她更懶得寫信,這固然是她中年之後深居簡出,懶得與絕大多數人通訊,但她對炎櫻的冷漠,更來得心意如鐵。據張愛玲遺產繼承人,也是唯一看過張愛玲留下的全部資料的宋以朗先生介紹,炎櫻曾經給張愛玲寫了好幾封信,張都未予回覆。炎櫻在某封信的開頭說:“我不知道我做錯了什麼,使得你不再理我。”看到這句是不是挺傷感?無緣無故地就被少年時的好友甩了,甚至連解釋反省的機會都沒有。可是接下來,炎櫻又開始誇耀她掙了多少多少錢,全然不顧張愛玲當時灰暗的心情。
不是所有人,都能原諒朋友一生得意洋洋愛炫耀,張愛玲對這一點尤其反感,她曾寫她小時候剛到上海時,給她天津的玩伴寫信,描寫她的新家,寫了三張信紙,還配了插圖。“沒有得到回覆——那樣粗俗的誇耀,任是誰也要討厭的吧?”
炎櫻的自我誇耀,即使不算粗俗,也常常是淺薄的,1992年,她給孀居多年的張愛玲寫信:“你有沒有想過我是一個美麗的女生?我從來也不認為自己美麗,但george***炎櫻丈夫***說我這話是不誠實的——但這是真的,我年幼的時候沒有人說我美麗,從來也沒有——只有george說過,我想那是因為他愛我……”我想象張愛玲看到這封信時的反應,是啼笑皆非呢?還是在心裡說,真是受夠了!
其實炎櫻的誇耀,只是一種積習,不完全是想佔朋友上風,1995年底,她對採訪她的司馬新說,她又要做新娘了,並且用中文誇獎自己“好厲害”。司馬新作為張粉,對她有愛屋及烏的欣賞,覺得她確實好厲害。便是我這局外人,也覺得這種自誇有她的一種可愛,張愛玲與炎櫻的友誼走到那一步,是因為她倆都是太自戀的人,她不夠愛她,她,也不夠愛她。
世上的友誼和愛情一樣,有許多種類,像張愛玲和炎櫻這種友誼,是隻可以共青春,不可以共滄桑的,年輕的時候,元氣沛然,忽略那千瘡百孔,踮起腳尖,去夠那像月亮一樣的,生命本身的喜悅。而中年之後,沉重的肉身朝下拖,讓你不能夠多承擔一點點,從這個角度來說,張愛玲與炎櫻曾經的友誼也是可喜又可貴的,因為,那才是青春的友誼,帶著少女氣質的友誼,就像,我們都曾有過的那些友誼那樣。
篇二:友誼,演繹精彩人生
悄然無息地,一個身影從人群中脫穎而出;扣人心絃的琴聲徘徊在耳畔;激動人心的表演映入眼簾……悄悄地有消失在人群中,化作一股熱流溫暖人心,激勵著我們走向成功的彼岸。
——題記
友誼,一個熟悉的名詞,在生活中如一股無形的力量促使著我們前進,演繹著我的精彩人生。
那是一段香醇甜美的友誼之旅……一次國慶大典的前夕,全年級即將在這個舉國同慶的日子裡舉行一次集體慶祝會,經過我的毛遂自薦,我榮幸地當選了本次大會的主持人。內心洶湧澎湃,這可是我的第一次主持啊,我決定不枉重負,打好開頭的第一仗。在以後的日子裡,我勤學苦練,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斷地磨練自己的意志,鍛鍊自我的能力。累了,有朋友的安慰:苦了,有朋友的甘泉;當你45°仰望天空,想要放棄時,他給了你前進的動力。累年如此,在朋友的聲聲鼓勵下、幫助下,在輝煌的人生道路上一點一滴地進步。
在一滴滴汗水中,我昂首挺胸地走上了“春晚”的舞臺,我心中的春晚,鍛鍊自我的風水寶地。琳琅滿目的裝飾讓人目不暇接,臺下一位位觀眾的期待眼神,我決心為大家獻上我最好的一面。
鮮豔的國旗冉冉升起後,激昂的開場樂拉開了慶祝會的帷幕,我心中油然而生一種無以言喻的自豪感。
“欣賞完優美的舞蹈,接下來讓我們進入魔術世界,探索魔術的奧祕,有請黃宇琪。”我自信滿滿地地講解。然而他卻遲遲未出現,臺下議論紛紛。猛然間我才如夢初醒,演出前輔導老師不是說過,她請病假不能來嗎?而且要我刪除這個節目。而我卻得意忘形,將此事忘得一乾二淨。天哪,該怎麼辦?說出去的話就是是潑出去的水,覆水難收的道理我不是不懂啊。此時我腦子一片空白,心負千斤石,如熱鍋上的螞蟻。手中的話筒已經被我的汗水浸溼,如握在手中的***,有隨時引爆的危險,要知道臺下兩千觀眾,真心傷不起啊!我勉強、虛偽地笑……呆立在舞臺中央不知所措!
臺下一陣喧譁……
突然一個矯健的身影從人群中湧出,打破了這尷尬的局面。如一股徐徐的秋風吹開了我心中的尷尬。他嘴角泛起一絲微笑。“呵呵,我來晚了!”不晚不晚,能來就好,我似乎在心中默默喃喃著。我如釋重負,我的希望之神在天邊出現了。霎時間,臺下鴉雀無聲。一雙雙眼睛聚集在他那雙靈活的手中,一個個精彩魔幻的動作,在友誼的虹橋間上演著。但卻缺幾分嫻熟,因為他從未彩排過,只是臨場發揮罷了。在雲霧中,我熟知他並不是黃宇琪,而正是我們友誼的結晶。
淡淡的一抹勝過喧囂的奼紫,我追求淡淡的友誼,是朋友,也不必常相見,偶爾地拔刀一助。友誼在我心中是我的光明,給我點亮了我前進的道路,當我不該走的時候他會告訴我“朋友!你走錯了,你應該走那條路。”正是友誼演繹了我的精彩人生。
篇三:友誼
不知道是多久的事了,我似乎漸漸忘記了友誼的真正的含義,忘記了自己的初衷,忘記了當初對友誼的珍惜。
那一年我上初三,我認識了她,她是一個很乾淨很愛笑的女孩,片刻的失神後,心中便萌生了一個念頭,我希望能永遠將她的純淨保護起來,讓她那無憂的笑容永遠停留在她哪裡。
自此以後我便與她成為閨中密友,在別人看來我很寵她,對她很好可我卻覺得遠遠不夠,她在我心中如妹妹一樣,我想把我所有的都給她。我那是是留守兒童,我把她當親人,我的世界以她為主,她呢?我以為也是如此呢。
我把我的閨蜜都介紹給她,她們性子很像,也很談的來,我也不需要夾在中間左右為難。有一段時間我沒有很她們住一個寢室,開始沒什麼,後來我覺得我離她們越來越遠,我知道她朋友圈很大,可她無論怎樣也會顧及我的感受,可現在一切不言而喻了……
我的世界空了,裡面一片廢墟,從這裡的殘缺似乎還能看到往日的“輝煌”。可現在這一切都不復存在,我問她“為什麼”她總是用一些有的沒得理由敷衍,時間久了,我只能冷笑著看著她們的快樂。
時間久了,即使再怎麼挽回也回不到往日,那些日子的美好,我不會忘記。我會記得我曾經擁有過。即使再來一遍,即便我知道她會傷了我,我也會義無反顧的對她——好。
後來——我知道了她把她最痛的回憶告訴了她!既然這樣,我想如果當初不介紹她們認識會不會是不一樣的結果呢?
即使不一樣,我又能如何,只是想想罷了。
時間流逝,她的樣子在我記憶裡漸漸地模糊,也慢慢的忘記了她的不好,只記得她的好。這些年我遇到了不少人每個人都不一樣,可他們都沒有她那份純粹,在這個世界裡,我將我的心與和她的那份記憶一起封存,不輕易開啟,只怕再一次的毀滅。在生活中,我迫使自己忙碌的沒時間去想,去回憶那份美好。
多年以後,一次偶然的機會,我們再一次聚到了一起。
這麼多年了,她依舊沒變,她的那份純粹夜被保護的很好。或許我真的只是她生命的過客,從她那久違的笑容中我看到了幸福。我笑了
我很開心,她依舊如此;我笑了,我已經能釋懷那份承重的友誼;我笑了……
謝謝你——曾經來過我的生命,帶給過我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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