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會計制度的意思概念介紹

  會計制度是對商業交易和財務往來在賬簿中進行分類、登入、歸總,並進行分析、核實和上報結果的制度,那麼你對會計制度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什麼是會計制度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什麼是會計制度

  會計制度***accounting system***是對商業交易和財務往來在賬簿中進行分類、登入、歸總,並進行分析、核實和上報結果的制度,是進行會計工作所應遵循的規則、方法、程式的總稱。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是指國務院財政部門***即財政部***根據會計法制定的關於會計核算、會計監督、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以及會計工作管理的制度。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由國務院所屬財政部制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在與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不相牴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會計制度或者補充規定。

  會計制度的種類

  會計制度的內容,有詳有簡。詳細的會計制度應包括:會計憑證的種類和格式以及編制、傳遞、稽核、整理、彙總的方法和程式;會計科目的編號、名稱及其核算內容;賬簿的組織和記賬方法;記賬程式和記賬規則;成本計算方法;財產清查辦法;會計報表的種類、格式和編制方法、報送程式;會計資料的分析利用;會計檢查的程式和方法;電子計算在會計中的應用,會計檔案的保管和銷燬辦法;會計機構的組織;會計工作崗位的職責等。

  會計制度的內容

  行業會計制度

  財政部從1992年起陸續頒發的行業會計制度,包括以下幾個部分:總說明;會計科目,包括會計科目表、會計科目使用說明;會計報表,包括會計報表種類和格式、會計報表編制說明;主要會計事項分錄舉例。會計制度屬上層建築,是國家管理經濟的重要規章。隨著經濟體制,財政、財務、稅收制度的改革,會計制度也會作相應的改變。

  出臺新制

  從2005年1月1日起,財政部相繼頒發的3項新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正式實施。

  《小企業會計制度》

  2004年4月27日,財政部下發了《關於印發〈小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2004]2號***,規定於 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國小企業範圍內實施《小企業會計制度》。

  《小企業會計制度》適用範圍如下:

  適用於在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具體是指不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符合原國家經貿委、原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統計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國經貿中小企 [2003]143號***中界定的小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夥形式設立的小企業。

  中國小企業規模小、數量多,在全國各類企業總數和國內生產總值中均佔有較大的比重。但在實際工作中,相當部分小企業會計機構不很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不夠完善、會計人員素質相對較低、會計資訊質量有待提高。在廣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小企業的實際情況,根據《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財政部制定釋出了《小企業會計制度》。為了做好該制度的貫徹實施工作,2004年10月2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了《關於加強〈小企業會計制度〉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財會[2004]15號***。財政部還下發了《關於做好〈小企業會計制度〉宣傳貫徹工作的通知》***財會便[2004]16號***,要求各地財政部門認真做好宣傳培訓工作。

  《小企業會計制度》的內容是:

  一、總說明

  ***一*** 為了規範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資訊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本制度中所稱“不對外籌集資金、經營規模較小的企業”,是指不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符合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中界定的小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及合夥形式設立的小企業。

  ***三*** 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小企業可以按照本制度進行核算,也可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1、按照本制度進行核算的小企業,不能在執行本制度的同時,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小企業,不能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同時,選擇執行本制度的有關規定。

  2、集團公司內部母子公司分屬不同規模的情況下,為統一會計政策及合併報表等目的,集團內小企業應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3、按照本制度進行核算的小企業,如果需要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等,應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如果因經營規模的變化導致連續三年不符合小企業標準的,應轉為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四*** 小企業可以根據有關會計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在不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前提下,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於本企業的具體會計核算辦法。

  ***五*** 小企業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定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具備設定條件的,應當委託經批准設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