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命
人在什麼時候是最具有道德性的呢我認為,是在有能力幫助別人的時候,是在努力不損害任何一個微小的生命的時候.在這時,他不會去尋思什麼樣的生命更具有價值;也不會去考慮怎樣去減少自己的犧牲,而只是充滿了對生命的神聖感.
對生命的尊重是社會生活的基本規則是那麼,為什麼要呢因為,生命是自然所造成的,迫害生命,輕視生命,就是在剝奪自然的權利.
但是,輕視生命的事卻時有發生.例如,17歲參軍,1994年起就任美國海軍參謀總長的切爾茨·麥克波特將軍,就因為隨意佩帶了一枚他自己未曾獲得過的"V型軍功章"而遭到責難後,便留下了"我有資格獲得這枚勳章"的遺言,開槍結了自己的生命.他究意是否有資格獲得這枚勳章姑且不論,但僅從人生而論,他肯定是個不夠格的將軍.因為,沒有什麼勳章比生命更珍貴.無論是名是利,與生命相比,可謂草芥不如.倘若為了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就結束了自己的生命,這樣的人只能是褻瀆生命的弱者.
只有自愛的人才能愛別人:知道自己生命的珍貴,才會懂得珍愛他人的生命;而,才能有正確的價值觀.然而,在當今社會,我們彷彿正在日漸淡忘生命的可貴--對"物質"的貪慾,對"成功"的痴迷,正在使我們對生命的意義產生錯誤的認識.
生命對每一個人都只有一次.只有人們對這一問題有了真切的認識之後.社會才會穩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