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混合所有制
混合所有制既是一種社會經濟成分,又是一種企業資本組織形式。下面小編就給大家介紹,希望大家喜歡!
混合所有制經濟定義
混合所有制既是一種社會經濟成分,又是一種企業資本組織形式。它是股份制的一種形式,既包括公有制經濟,又包括非公有制經濟,是不同所有制經濟按照一定原則實行聯合生產或經營的經濟行為是,是適應我國現階段所有制結構、在改革開放中形成的特殊形態的股份制。是被證明了的行之有效的公有制的實現形式。混合所有制經濟中的國有成分、集體成分,都是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混合體指經濟在我國將進一步發展~~
混合所有制企業定義
企業性質
對於混合所有制企業的性質,理論界有很多種說法。一般認為,它和公有制經濟、集體所有制經濟、私人所有制經濟不同,不是一種獨立的經濟成分,而是多種所有制經濟成分的混合。就一個行業的企業而言,它是企業財產組織形式,是企業制度的股份制經濟。 它非國企,也不是私有企業,那麼它的運營機制不能按國企的那一套,當然也和完全的私有企業有某些差別。
我們現在提混合所有制企業多是從搞好國有企業角度出發的。由於單一國有資本構成的國有企業,產權主體虛置,經營責任不落實,不少企業運營機制呆滯,缺乏活力和效率。而混合所有制企業中,國有資本通過控股、參股等形式,與其它性質的資本融合,引進多元化投資主體,有利於改善國有企業的產權結構,推動其在產權多元化基礎上,逐步建立規範的現代企業制度和市場化的運作機制;有利於國有產權的流動、重組,優化資源配置,提高運營效率;有利於凝聚更多的資本,有效放大公有資本對其他資本的輻射功能,提高國有經濟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體現公有制的主體地位。
對於混合所有制企業有資本的安排問題,很多學者僅僅強調,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命脈領域重要行業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必須堅持控股,國有經濟對國民經濟非命脈領域的有些行業可以參股。控股與參股不同,參股只為取得收益最大化,而控股不只是實現收益,還要控制國民經濟命脈, 發揮國有經濟的應有作用。如果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命脈領域的重要行業失去控股,也就失去其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難以對國民經濟發展發揮應有的主導作用。
從公有制和社會主義性質角度考慮,這本無可厚非,問題是我們引進非公有資本的目的是發揮其追求利潤最大化、機制靈活的優勢,改變原國有企業機制呆板,法人治理結構不清晰的弊病,對經營者的行為進行有效約束。如果我們仍是僅僅強調對企業的控制力,忽視其它資本所有者的權益,那麼混合所有制企業僅僅是為了圈錢,更有甚者,還要強迫混合所有制企業去承擔原國有企業承擔的某些社會功能,那就有可能重蹈國有企業走入困境的老路,組建混合所有制企業的目的失效,非公有資本和公眾資本也不會為之投資,我國股市連續處於熊市有很大程度上與之有關。
因此,很多人對混合所有制企業的認識還是很模糊的。我們必須從構建一種新的企業模式的角度來認識其性質。
企業條件
1法律保障制度:使出資人依法享有與其出資相對應的權益。特別是跨地區投資形成的混合所有制企業,企業所在地的政府及社群,必須保障外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這樣才能使投資者敢於跨地區、跨行業進行投資。
2建立產權流轉順暢的執行機制:使投資者根據資本營運的效益和對未來投資收益的預期判斷,資本能夠及時地進入或及時順暢地退出,以減少混合所有制企業出資人的投資風險。
3混合所有制企業的所有權與經營權是分離的:因此必須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規範的委託代理制,構造由股東大會***或股東代表會議***、董事會、經營管理層以及監事會組成的治理結構,並形成對經營管理者既有激勵又有約束的機制和辦法。根據我國股份制企業執行的實際情況,經營管理者必須擺正自己的位置,即企業經營管理者是受所有者委託的職業經理人,而不是所有者。所有者應當根據經營者的經營業績給予相應的報酬和獎勵,但作為經營者不應享有超出規定之外的剩餘索取權。
4混合經濟是資本集中的一種形式:分散資本集中到同一個企業之後,然要求不同的所有者之間形成一種凝聚力,共同謀取企業的發展。資本的集中,還要求不同的所有者及其委託代理人,都必須遵循法律規範、公司的契約和章程,防止和減少內耗,以避免混合所有制企業由於人際關係的緊張而導致資本的撤出和企業的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