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文華書法作品
劉文華,男,漢族,1955年生於北京。現為中國書法家協會創作委員會祕書長、中國書法家協會評審委員會委員、中國書法家協會書法培訓中心主任、首都師範大學客座教授。專職從事書法的教學、研究、管理工作,編寫出版多種字帖、教材、教學光碟等。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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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形象
從書法美學的爭執來看,關鍵是對“形象”一詞有著截然不同的理解。許多人對形象已經習慣於“具象”涵義的解釋,於是。“藝術形象”被悄悄轉換為“具體的藝術形象”,種種誤會正是由此產生。這種誤解當然也有存在理由—自中國有美學學科以來,它還未能來得及全盤吸收各種豐富的養料,就被一種固定的“美在於生活”、“美就是對生活的反映”的固執信條所束縛。
於是,抽象美成了禁區。一討論形象,就是如何“栩栩如生飛“維妙維肖”,藝術成了模仿生活的手段,而主體的地位卻日益沉淪。這種偏向一旦再被加上政治影響,其所向披靡更是毋庸懷疑。中國書法的古典性格使它在具有濃郁西方色彩的美學構架中找不到合適的位置,而西方的古典主義油畫和蘇聯老大哥的現實主義準則使幕仿說充斥藝壇,視覺藝術的一切都向繪畫看齊,而繪畫迫於政治壓力又不得不向現實主義看齊,於是凡“形象”必具體到“栩栩如生”,抽象既是腐朽沒落,書法又是封建主義,當然不得不屈從於具象形象一一至少在理論上不敢違礙了。可以想象,如果近世中國的視覺藝術不以古典的現實主義的繪畫為比較基點,如果從東方的書法與西方的建築、音樂出發,對。“形象”的理解肯定不會是如此偏狹了。但書法形象***漢字形象***的抽象是個客觀存在,無法更改。
因此用生硬的理論框框硬湊毫無意義。書法曾經有過一瞬間的具象時期一一從抽象的彩陶符號到象形文字再到金文的映渙大觀,是一個抽象。具象、再抽象的過程。具象的象形文字階段在此中扮演了一個過程、手段、媒介的角色而不是終極目標的角色。它也是一種視覺形象一一不是具體形象而是抽象形象。前者表現為場面、情節、人物姿態、表情等等:後者則表現為線條、點簇、塊面和空白構成,書法是可視的,但它更傾心於後者的迷人魅力。當然,它並非是對具象一塵不染。在經歷了象形文字的短暫階段之後,書法的抽象不再是憑空的想入非非,它明顯具備了造型空間的豐富個性,正是這種一度走向具象的迷惑,幫助它建立了雖抽象但卻並不簡單化的造型語彙。相比之下,其它抽象藝術在法則和約束上就相形見細、因而在表現語彙上也遜色得多了。豐富多采的抽象:抽象是造型的根本,是書法視覺形象的直觀效果,是書法形式的歸結。
在一幅書法作品中不會去尋找哪筆象什麼自然之形,但可以在比喻中用到它。更傾心於點線交錯、空白切割與構成、節奏型、立體感和三度空間,沒有經過造型藝術訓練的初學者可能無法把握這些,他們可以先從點畫結構開始做起,但最終必須歸結到這些內容上來。自然界的外象令人目眩,但內麵包含了這些視覺法則。書法的抽象就是直截了當地告訴人們:它只醉心於這些法則而對自然表現不感興趣。曾經還有人認為:書法是一種“意象藝術”,它既非抽象也不具象。誠然,“象”而有主觀“意”,是主觀之象,這也很符合書法的實際。但作為一種定義,平時用“意象”一詞,其前提是不可視但可感,如詩歌中的某些描寫,勾畫出很具體的形象但直接看不到、是出於主觀的構造。
書法形象卻是具體可視的,它不用通過想象去領悟或再現。因此,書法中用“意象”一詞並不妥當。可視的用形象,不可視的用意象。兩者都有抽象與具象之分。書法屬抽象形象、繪畫***寫實的***屬具象形象,詩歌中的“曲終人不見”屬抽象意象,而“大漠孤煙直”則屬於具象意象,作此分類,想必能較為一目瞭然。書法形象的複雜性主要表現在於它的綜合性,它既不具體歷歷可按尋找客觀對應,又並非是毫無拘羈天馬行空,既有濃郁的主觀干預註釋之“意”,但卻又直接可視而不僅僅限於“意象”的需要補充和再完成,它的造型語彙只有點線,但它卻有豐富的造型因子***這顯然得力於“象形”階段的惠益***,但應把握這種種兩相對立中的主要一面:抽象、空間規定、直接可視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