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槍口徑越來越小的原因

  步槍、來複槍***rifle***是指有******又稱來複線***的長槍。單兵肩射的長管槍械。主要用於發射槍彈,殺傷暴露的有生目標,有效射程一般為400米;也可用刺刀、槍托格鬥;有的還可發射槍榴彈,具有點面殺傷和反裝甲能力。步槍按自動化程度分為非自動、半自動和全自動 3 種,現代步槍多為自動步槍。按用途分為普通步槍、騎槍*********、突擊步槍和狙擊步槍。狙擊步槍是一種特製的高精度步槍,一般為半自動或手動,多數配有光學瞄準鏡,有的還帶有兩腳架,裝備狙擊手,用於殺傷600~800米以內重要的單個有生目標。


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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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的燧發槍***步槍原型***口徑平均13.7 毫米,到19 世紀60 年代,大多數軍用步槍口徑已減小到11 毫米。1942 年,德國stg44突擊步槍首先使用7.62毫米步槍彈。20世紀60年代越南戰爭中,美軍通過研究得出結論:步槍的作戰距離無需超過400米,用高射速、小口徑的輕彈頭代替大威力的7.62毫米彈頭,可提高殺傷效果,而且經濟性更好。同時,採用多發彈頭組成“齊射”方式,即一次發射多發小口徑彈頭,其命中的可能性比發射一發大威力槍彈高得多。因此,美軍於60 年代中期換上了5.56 毫米的m16 小口徑步槍。到80 年代,大多數國家完成了步槍的“換裝”,口徑基本為5.56 毫米。

  首先使用金屬殼子彈的毛瑟步槍

  1871 年,普魯士的毛瑟兄弟研製成功了世界上第一支發射金屬外殼子彈的步槍,並用它來裝備軍隊。這是一種採用金屬彈殼槍彈的機柄式步槍,可靠性好,操作簡單方便,很快就顯示出它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