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擊炮能擊中遮蔽物後的目標的原因
迫擊炮是對遮蔽目標實施曲射的一種火炮,多作為步兵營以下分隊的壓制武器。其最大本領是殺傷近距離或在山丘等障礙物後面的敵人,用來摧毀輕型工事或橋樑等,也可用於施放煙幕彈和照明彈。在海戰中也被用來作為深水炸彈投擲器使用。
迫擊炮的名稱源於兩方面:一是操作簡便,彈道彎曲,可迫近目標射擊,幾乎不存在射擊死角;二是炮彈從炮口裝填後,依靠自身質量下滑而強迫擊發,使炮彈發射出去。
迫擊炮
:
迫擊炮重量輕,操作簡便,便於運載,可以和步兵一起翻山越嶺。因它的彈道彎曲,適於射擊遮蔽物後的目標和水平目標,所以在短兵相接的場合能發揮巨大的威力。迫擊炮主要用來近距離對敵方實行火力壓制,是團、營裝備的主要兵器。1904 年日俄戰爭中迫擊炮首次出現。當時日軍逼近俄軍的要塞陣地,俄軍的遠射程火炮無法發揮作用,而輕武器火力小,俄軍士兵無奈之下將小炮架起,炮口仰高後發射了一種超口徑長尾形炮彈。結果,炮彈在空中劃出一道弧線後正好落在日軍的塹壕附近,殲滅了來犯之敵。從此之後,迫擊炮以其特有的威力活躍戰場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