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文物倡議書範文
從我做起從自身做起,提高弘揚民族傳統文化的意識,加強自己的文化修養以及對中國歷史文化的學習,多瞭解有文化底蘊的中國傳統文化。那麼你知道怎麼寫的嗎?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篇1
世界文化遺產──長城,是中國人的自豪和驕傲,是中華民族精神和人民軍隊軍魂的偉大象徵,是人類文明發展史上的輝煌奇蹟。然而萬里長城的現狀卻令人堪憂!據中國長城學會調查,目前明長城有較好牆體的部分不到20%,有明顯可見遺蹟部分不到30%,牆體和遺址總量不超過5000華里。保護長城這一舉世聞名的世界文化遺產,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
長城綿延萬里,工程巨集偉,作為世界上最大的文物,保護難度也非常大。從長城遭受破壞的實際情況看,既有自然的因素,更有人為的原因。由於有些地方政府重視不夠,保護工作缺乏足夠的法律支援,人們的長城保護意識不夠強,以及保護資金和人員不足等因素,使長城的研究和保護受到很大影響。面對那一幅幅面目全非、殘破不堪的長城畫面,每一個愛祖國、愛民族的中國人,都不能不痛心疾首,焦慮萬分。
倡議人:xuexila
日期:XX年XX月XX日
篇2
廣大的青年大學生朋友們:
幾年來隨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頒佈與推廣,國人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視程度也在逐年增加,尤其是近些年韓國申請端午節、中醫、活字印刷為韓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國內也引起了很大的反響。而毫無疑問民族傳統文化無疑是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想要保護和維護我們國家的傳統文化就必須要增強意識從我身邊做起,為此我們提出如下倡議:
一、從我做起從自身做起,提高弘揚民族傳統文化的意識,加強自己的文化修養以及對中國歷史文化的學習,多瞭解有文化底蘊的中國傳統文化,只有熟悉自己民族文化的內涵才能更好地弘揚和保護民族傳統文化。
二、從我做起加強對民族傳統文化的宣傳,一方面多向親朋好友宣傳弘揚民族傳統文化的重要性與必要性,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學校的便利條件與學校和學生會各部門聯絡,定期開展弘揚民族傳統文化的活動或者班會,並且可以出版一些期刊雜誌分發給同學們,讓我們的大學中形成一種弘揚民族傳統文化的氛圍。
三、有經濟條件的同學還可以組成類似旅遊觀光社團,到一些民族文化氣息比較濃郁的地方去旅遊觀光,如河南開封,陝西西安,或者天津北京等地可以增強同學們的認識水平並且真正激起同學們對民族傳統文化的熱愛與致力保護的決心。
總之民族傳統文化是我們中華民族五千年文明的瑰寶,是我們祖先留給我們最豐厚的禮品,但不可忽視的是我們的民族文化卻在正走向非常尷尬的境地,弘揚民族傳統文化的任務更是迫在眉睫,所以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行動起來讓我們一起加入到弘揚民族傳統文化的行列中來,為傳統文化的繼承和發展貢獻出我們的一分微薄之力。
倡議人:xuexila
日期:XX年XX月XX日
篇3
我們是來自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的學生,在暑期**實踐這一活動中,我們團隊來到了貴州,以黔東南州為主要調研地,對當地的非遺文化及其保護工作進行了初步瞭解。
之所以選擇貴州,是因為其濃郁的民族風情及獨特的民族文化,而這些東西大多是靠民族獨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支撐。
近年來,如端午節、東北火炕等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均被韓國申請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對此,我們感到憤憤不平的同時,也在思考,我們能做些什麼?恰逢以來亦強調要加強對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城鎮建設要融入現代元素,更要保護和弘揚傳統優秀文化,延續城市歷史文脈。並且政府在20XX年頒佈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鼓勵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發展。這一系列的政府的提倡,使我們堅定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信念
因此,我們希望,作為大學生的我們能夠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獻出一份自己的力量。在貴州當地蒐集了關於諸如古法造紙、吊腳樓營造技藝等資料後,結合我們所學知識,我們提出以下幾點建議,希望能夠引起大家的一些思考:
一、更加明確《非物質文化保護-法》中的要求:
1、運用文字、錄音、錄影、數字化多媒體等現代科技手段,對珍貴、瀕危並具有歷史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真實,系統和全面的記錄,建立檔案和資料庫。
《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中的第三條,僅僅指出“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採取認定、記錄、建檔等措施予以儲存”,對於如何保護,僅有框架而沒有詳細的說明。在蒐集關於吊腳樓營造技藝的資料時,我們得知:由於吊腳樓營造技藝代代相傳,十分複雜,且當地側重於保護現有的吊腳樓,並未真正做到對一門技藝的保護。因此,我們提出以上意見,希望能夠儘量將那些無法用文字圖紙記錄的技藝利用**手段保護起來。
2、黔東南州可以由文化部門策劃並頒佈一部保護瀕臨失傳的非遺文化的保護規劃,指出工作重點,涵蓋地區特色,以**知名人士及政府部門帶頭,協民眾參與到保護工作中。
在採訪凱裡市文化局非物質文化遺產辦公室的老師時,我們發現相當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總部”的文化局,僅瞭解關於整個黔東南州級別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對於如吊腳樓技藝、苗族錫繡等甚至沒有備案。因此,制定一個保護規劃以及整合機制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與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相結合。
為貴州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申請著作權、專利權或商標權,使得以原生態民族民間文化為代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創新具有足夠的動力和法律支援。
儘管我國智慧財產權工作起步較晚,普遍落後於世界發達國家,但是我們不能忽視智慧財產權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作用。中央政府現在已經在大力倡導智慧財產權知識的宣揚,並倡導知識產權制度與文化工作、工業生產相結合。
我們可以加大知識產權制度宣傳力度,將非遺文化與知識產權制度相結合,研究對於保護傳統文化生態的完整性具有特殊價值的村落或特定區域,採取動態整體性保護的方式。一方面可以知識產權制度保護非遺文化,另一方面能夠擴大我國智慧財產權相關知識的宣傳。
三、糾正“重申請,輕保護”的錯誤做法。
當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其實已經變得比較熱門,但是常常出現這樣的情況:申報積極、包裝積極、表演積極,在真正的傳承人保護和精髓研究上卻不肯花心思、投資金。吊腳樓技藝正反應了以上的情況,儘管對於老手藝人有補貼,但是其學徒都因為太苦太累,而不願意深入學習這門技藝。
非遺文化在過度的商業包裝中逐漸扭曲、變形,空有傳統的形式,而缺乏傳統的內涵。
急功近利的保護政策是糟糕的,缺乏合理規劃的創新是對非遺文化的破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應當不因創新過度改變民族文化的內涵,深入人民,以本地居民最原汁原味的文化為發展方向。
四、避免過度商業化、產業化。
現在有很多人非常熱衷於申遺,可惜這種熱情並不是來自文化覺悟而只是來源於發財的慾望。因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一方面瀕臨絕境,一方面又是優質商業資源,需要的只是商業開發的通道。
然而,非遺地區的盲目商業化會使外來商業侵佔本地民族商業,使苗寨、古鎮失去自己的特色,變得普遍化。同時也要避免旅遊發展壓制了本地居民的出入以及本地民族節日的開展,這樣的商業旅遊是錯誤的,大大扼殺了民族文化的傳承與發展。
以我們所到的西江千戶苗寨為例,成為著名旅遊景點固然使得當地居民收入增加,同時對於傳播瞭如苗家吊腳樓、泥哨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形成一定的產業鏈,但是,一些本地節日卻隨之消失,而迎賓酒等進苗寨的習俗也成了另一種形式的表演,失去了韻味。
非物質文化遺產需要在傳統生活方式的土壤中生存,這就註定了它不能完全以產業化的方式存活。純產業化的發展方式注重的是經濟效益,這樣的生產方式只會因為大量的生產而失去了非遺文化的民族精髓與其特色的精緻之處。所以在適當對非遺文化進行產業生產的同時,也要避免過度的產業化帶來的弊端,對於景區可以進行節流等措施。
以上是我們對黔東南地區乃至貴州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作出的倡議,不足之處還請大家包涵。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歷史發展的見證,又是彌足珍貴的文化資源,同時也是連結民族情感的紐帶和維繫國家統一的基礎。希望政府與各單位能帶動民眾,加大力度行動起來,保護我們的民族文化,在與祖先、與今人的精神共鳴中,加深對傳統文化的理解和熱愛,獲得豐厚的人生滋養。請您加入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行列中來!
倡議人:xuexila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