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構成客觀方面的內容是什麼
犯罪構成是指依照中國刑法規定,決定某一具體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及其程度,為該行為構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觀和主觀要件的有機統一,是使行為人承擔刑事責任的根據。你知道犯罪構成嗎?下面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犯罪構成的相關法律知識。
犯罪構成客觀方面的內容
案情簡介
被告人:皮某,男,46歲,原系某市巨蜂葡萄園經理,非國家工作人員。
被告人皮某作為集體企業某市巨蜂葡萄園經理,為生產急需,於1990年8月25日以巨蜂葡萄園的名義,向某市信託投資公司貸款人民幣10萬元,由某市服務公司糧油商行擔保。
貸款前,糧油商行經理商某提出,要皮某從貸款中拿出5萬元借給該商行用於償還穀子款,數日後即歸還,否則不為皮某作貸款擔保。皮某考慮到這筆貸款是用於農業投資,週期長,風險大,有資格又願意擔保的單位一時難找,便同意了商某的要求。
同年8月28日,巨蜂葡萄園直接以匯票的形式向廈門的有關糧油商行償還穀子款5萬元。
皮某與商某商定了付息的時間和手續。此後,糧油商行資金週轉不靈,還款不能兌現,皮某積極追付。案發後經一審法院判決前,這筆款的本息及罰息已全部歸還某市信託投資公司。
焦點問題
犯罪構成客觀方面應具備哪些內容?
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認為被告人皮某的行為已構成挪用本單位資金罪,應以挪用本單位資金罪論處。
法理分析
犯罪構成的客觀方面是指犯罪活動的客觀外在表現。犯罪客觀方面的事實特徵包括危害行為,危害結果以及犯罪的時間、地點、方法等。
其中,危害行為是一切犯罪構成所不可缺少的要件,危害結果是絕大多數犯罪構成所必需的要件,犯罪的時間、地點、方法僅僅是某些犯罪構成所必需的要件。
具體而言,作為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的人的危害行為,是在人的意識和意志支配下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具體表現為作為和不作為兩種型別。
所謂作為是指積極的行為即實施法律禁止實施的行為;不作為是指消極的行為,即不實施依法應當實施的行為。刑法意義上的危害結果,是指危害行為給客體即社會主義社會關係造成的危害,又具體分物質性的危害結果和非物質性的危害結果兩種型別。
此外,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因果關係也是犯罪客觀方面的重要內容,查明危害行為與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可為追究其刑事責任提供客觀基礎。
結合上述犯罪構成客觀方面的基本原理,查明皮某的行為是否符合挪用本單位資金罪的客觀方面的要件是其關鍵所在,我國《刑法》第272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構成挪用本單位資金罪,其必須符合以下四個要件:
其一,侵犯的客體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具體為本單位的使用權,同時也要一定程度上侵犯了財經管理制度。
其二,行為人在客觀方面實施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的行為。
其三,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必須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其四,在主觀方面出自直接故意。
本案被告皮某系巨蜂葡萄園經理,實施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行為。其行為完全符合挪用本單位資金的客體、客觀方面、主體、主觀方面四個要件。所以,應對其定為挪用本單位資金罪。因此,人民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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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構成的重要意義
1.犯罪構成是定罪量刑的法律標準
作為法律概念,犯罪構成就是確定某種行為是否犯罪的規格和標準,是行為人對自己行為負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
首先,它是具體行為罪與非罪的界限,行為只有具備了犯罪構成,才能構成犯罪。
其次,犯罪構成也是區分此罪與彼罪的法律標準。各種不同犯罪的獨特的特點,反映在每一個具體的犯罪構成要件中。因此,認真研究每一罪的具體構成要件,是準確定性、區分此罪與彼罪的關鍵。
2.行為符合犯罪構成是負刑事責任的根據
一個人之所以要對自己的行為負刑事責任,其基本的依據就是行為人的行為具備犯罪構成。行為是否具備犯罪構成,決定了刑事責任的有無;具備什麼樣的犯罪構成,決定了刑事責任的程度。***應當指出,行為是否具備犯罪構成是決定刑事責任有無的唯一的依據,但決定刑事責任輕重的因素除了犯罪構成要件事實外,還包括一些非構成要件的事實,如犯罪前後的表現等。***
因此,是否追究某人的刑事責任,首先要查明某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行為只有符合了犯罪構成,才能認定為犯罪,進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3.犯罪構成所我國刑法理論的基礎和核心
犯罪構成理論在刑法學中佔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我國刑法理論的基礎和核心,貫穿在整個刑法學體系中。刑法中的許多理論問題,都與犯罪構成的基本理論息息相關。研究刑法理論,其關鍵就是掌握犯罪構成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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