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名牧講章精選
基督教與佛教、伊斯蘭教並稱三大宗教。但是,基督教無論從規模,還是從影響方面,都堪稱世界第一大宗教,下面由小編為你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到你。
一
深思基督徒的婚姻觀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汙、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有古卷在此有就是他的骨他的肉〕。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祕,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以弗所書5:25-33***
保羅指出,在與婚姻這主題有關的事上,思想是非常重要的。這個世界是用以下的觀點來看婚姻的:它或多或少把許多美好、重要的事物看作理所當然的。它倚賴所謂的「愛」,倚靠感覺。兩個人說,他們「墮入情網」了,兩情相悅,就憑著這股力量,他們結婚了。他們根本不停下來好好思想,提出問題這樣作的人非常少。他們被「感覺」所驅使、感動、激發,以為從此會一帆風順,兩個人的幸福會持續到永遠。這種想法或多或少是受目前流行的電影和電視節目所影響,但是你若讀讀報紙和統計數字的報告,婚姻破裂的比率正扶搖直上。為什麼婚姻會失敗?因為他們從未徹底思想過這件事,所以他們的婚姻經不起考驗,而這種壓力和緊張的考驗是無可避免的,因為日常生活中免不了會有疲倦、艱難、身體睏乏的事,而這些壓力自然會產生難處。由於這些人從未徹底考慮過這件事,他們一旦遭遇難處,就沒有支柱可依靠。他們憑著感覺,衝動、行事,一切都是以感情為主。他們很少用心思去想,結果困難來臨時,他們沒有任何可依據的論證。他們束手無策,似乎每一件事都失去控制了,他們驚惶失措,就只有訴諸離婚,以分手收場。許多人甚至一再重複同樣的過程。整個問題的起源在於缺乏瞭解,沒有深思熟慮。
你若觀察基督徒的立場,會發現完全不同的情況——神鼓勵基督徒去想,去了解,並且給他們一個這樣做的憑藉。這正是他將這教訓提供給我們的目的,我們若忽略它,不予理會它,就無咎可辭了。世界並沒有這一類教訓,但我們如今已不在世界中。所以這段經文給我們的第一個提醒是,我們必須思想,它甚至教導我們如何去思想,它把細節都擺在我們面前。這是第一個原則。
第二個原則是,作為基督徒,我們對於婚姻的觀念應該是積極的。有一種很危險的想法,就是認為基督徒的婚姻和一般人的婚姻沒有什麼不同,唯一的差異不過是這些人剛好是基督徒,而另一些人不是。如果我們對婚姻還存著這種觀念的話,我們對這段經文的一切研討都歸於徒然了。基督徒的婚姻,基督徒的婚姻觀,基本上是與其他人的婚姻觀不同的。我們在研讀這段經文時,自然會產生這樣的認識。
此處我們所得到的婚姻觀,若沒有基督徒的信仰,就根本不可能成立;它被提升到一個地位,與主耶穌基督和教會的關係相提並論。基督徒對婚姻的態度總是積極的,他應該竭力追求這理想。基督徒不應該持消極的婚姻觀,認為由於一些新的因素加進來了,這個婚姻要持續下去,就必須不顧別的人是否這樣作。這是純粹消極的看法。我們不僅要避免別人犯的錯誤,並且要對婚姻持著理想、積極的觀念。我們總是得從主耶穌基督與教會的關係來思想婚姻。我們必須學會用不斷問問題來考驗自己:我的婚姻生活真正能迴應那種關係嗎?它是否彰顯出主耶穌與教會的關係?是否受這種關係所管理?我們基督徒即使結婚了一陣子之後,仍然不可停止問自己這些問題。我們繼續思想,越想越多。我們作基督徒越久,就越來越在恩典中長進,越來越多想到自己的婚姻,越來越關心這關係是否符合天上的樣式,以及是否符合主耶穌與教會的關係那樣榮耀的理想。這一類的事很難用話語形容。我想要傳達的是,基督徒的婚姻與非基督徒的婚姻最大的差異在於:基督徒婚姻是越來越積極,奇妙,榮耀的越來越接近、符合理想。當然,我們將這理想運用在婚姻上時,就能明白它的意義。基督徒的婚姻觀是一直在繼續增長,發展,新增的。
我要提出的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原則是,婚姻失敗最終的原因,在於「己,以及「己」」的各種不同表現。當然,這是各處禍患的起源。「己」和「自私」是世上最強大的破壞力量。世界遭遇的所有重大問題,不論你是從國家和政治的立場,或從工業與社會光景的立場看,這一切的麻煩歸根究底說來,是肇始於己,「我的權利!」「我想這個!」「他算老幾?」己,和己的可怕表現,總是會導致麻煩,因為如果兩個對立的「己」迎面而來,必須會有一番撞擊。己總是事事為自己打算。這是我的光景,也是你的光景。你總是可以看到兩個自主的勢力,各自從己出發,衝突自然是免不了的。這種衝突發生在每一種層面上,小自個人,大至社團,國家,處處可見。
使徒在這段經文中的教訓,是為了指示我們如何避免由己產生的禍患。這也是為什麼我在開始討論婚姻問題之前,不遺餘力強調第二十一節的原因。這節經文是整段經文的關鍵,「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這是基本的原則,也是基督教會所有肢體當遵守的原則。不論已婚的,未婚的,我們都要存著敬畏神的心彼此順服。接下去使徒保羅又把這原則運用在丈夫與妻子身上;他解釋得如此清楚明白,以致於沒有人會搞不清楚。婚姻最基本的要素是什麼?他說,最重要的是合一——兩個人成為一體。你不能再把他們當作兩個人看待,他們已經成為一個人了。任何維護私己利益的企圖都是與這種基本的婚姻觀相牴觸的。使徒說,在婚姻裡面,這一類的衝突是不可思議的,因為若把兩個人當成兩個人看,就等於否定婚姻的基本原則。「二人成為一體,」這是基本原則。妻子是丈夫的「身子」,正如教會是基督的身子。此處我們看見聖經指責己和己的各種可怕表現,並且指出我們最終脫離己的惟一之計。
將主耶穌基督與教會的關係運用在婚姻上時,有三個一般性的原則可供我們使用。作丈夫的必須受這些原則所管理。我們如何運用在婚姻上呢?第一,丈夫必須明白,妻子是他的一部份。他憑直覺不會感覺到的,必須有人教導他;而聖經許多地方有這一類的教導。換句話說,丈夫必須明白,他和妻子不是兩個人,他們乃是一個人。使徒保羅一再重複這一點:「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二人成為一體。」我們與主的關係如此,與配偶的關係也如此。
所以我們可以說,我們單單視自己的妻子為「夥伴」還不夠。他們是伴侶,但意義比伴侶還多。兩個男人也可以成為生意上的夥伴,但這不能比喻婚姻關係。丈夫與妻子的關係比這一層關係更高,這不是合夥的問題,雖然它包括了這層含義,有一個常用的詞彙——至少過去常常被人使用——形容得比較妥當,我個人認為這詞彙潛意識裡含有基督徒的教訓,那就是有些男人提到自己的妻子時,稱她為「我較好的另一半」。說得一點不錯,她不只是一個夥伴,並且是這個人的「另一半」。「二人成為一體。」「我們較好的另一半」。「一半」這個詞把保羅這裡的意思點明瞭。我們面對的不是兩個單元,兩個實體,乃是「一體」的兩半。「二人成為一體。」所以在這樣的亮光下,丈夫不能再單獨思考,為自己打算。使徒說,這在婚姻中是不能存在的,「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某種意義上說,他不是在愛別人,乃是在愛自己。這是婚姻所造成的不同。
從實際的層面上看,丈夫在他的整個思想裡必須把妻子包括進去。他不能把自己分隔出來,單獨考慮。他如果那樣作,就立時破壞了婚姻最基本的原則。當這件事發生在身體的層面上時,每一個人都可以看出來,但在這以前,真正的傷害已經在知識和屬靈的層面上形成了。從某方面說,一個人單獨打算、思考的那一刻,就已經破壞了他的婚姻。他無權這樣作!因為他的妻子是他的一部份。他若把妻子排除在外,自作主張,就傷害了他的妻子,而他也免不了受傷害,因為她是他的一部份;他等於是在與自己作對,雖然他並未意識到這一點,所以他的考慮不能是「個人化」的。他只是一半,不管他作什麼,都必然會牽涉到另一半。他的慾望也是如此。他不能只為自己著想。他不再是一個人了;從這方面看,他已經不再是自由人;他想要什麼,他的妻子也必然與其有關。他有責任常常顧慮到妻子的願望。換句話說,他絕對不可以把他的妻子當作外人,或多餘的。原諒我不得不說,今天卻有許多人是這樣看待他們的妻子。
總而言之,這是對已婚男人一個重要的命令——不可自私。當然,作妻子的也不可自私。每一個教訓都可以運用在另一方,但此刻我們特別在討論丈夫的責任。我們已經看過,妻子當順服丈夫。這樣作的時候,她也要遵行與丈夫同樣的原則;現在我們則要轉過來探討丈夫這一方的職責。他必須不斷提醒自己他在婚姻中真正的地位,這種地位必須管理著他的思想,願望,喜好,甚至他一切的生活和行動。
二
我們的福分不是屬世的
一、古時選民的福分不是屬世的
我們現在要討論這問題的要點:舊約的信徒是否從神的話語得知他們死後必得更幸福的生命,並被教導輕看今生而默想來世。首先,神所吩咐他們的生活方式是不斷地提醒他們,若他們只在今世有指望就比眾人更可憐。
亞當一回想他曾失喪的快樂便悲慟萬分,因在那之後他要不息地勞苦才得以維持生活的需要。他不但因神的咒詛必須忍受這勞苦***創3:17***,且他一生中唯一的安慰也成為他極大的痛苦。他的兩個兒子中,其中一個邪惡地殺了另一個***創4:8***。亞當每看到他僅存的兒子必定厭惡他,也想驅逐他。亞伯在青年時期被殘酷地謀殺是人類悲劇的明證。
當世人正痛快的享樂時,挪亞卻耗費他一生大半的時光勞碌建造方舟***創6:22***,救他脫離死亡的方舟同時帶給他比死亡更難過的苦境。住在方舟裡的那10個月無異於住在黑暗的墳墓裡,如此長久地被關在堆滿動物糞便的方舟裡絕無樂趣可言。在他度過如此大的困境之後,又落入新的憂傷之中。在他親生的兒子嘲笑他之後,神吩咐他親口咒詛他,雖然它藉著極大的恩惠得以在洪水中安然無恙***創9:24-25***。
二、亞伯拉罕的信心
若我們思想亞伯拉罕的信心,就當尊他為萬人之上,神將這信心擺在我們眼前作為信徒最好的榜樣。神的兒女們都被稱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創12:3***,若亞伯拉罕是眾信徒之父***創17:5***,但卻說他沒有永恆的福分,豈非荒唐?既然他在信徒中擁有最高的地位,若說他沒有獲得眾信徒將得到的福分,這等於拆毀整個教會。亞伯拉罕的生平如下:當神第一次呼召他時***創12:1***,他被迫離開自己的國家,父母以及朋友,即世人所看為最寶貴的,就如神故意要奪去他今生一切的快樂。在他到達神吩咐他前往之地時,卻因饑荒必須離開那地***創12:10***。為了求助,他逃到一個地方,在那裡,為了活命,他使他的妻子落入被強暴的危險中***創12:11及以下***,這對他而言比死更痛苦。在他返回居住地之後,又因饑荒必須再次離開。住在時常饑荒之地,若不時常離開就會餓死,這是什麼樣的快樂生活呢?他在亞比米勒之地也難免同樣的遭遇,甚至為了活命而散失他的妻子***創20:1及以下***。在多年的四處漂流中,他在僕人不斷爭吵的壓力下,打發他珍愛如子的侄子離去***創13:5-9***。無疑,這場分離就如鋸掉他的手臂一樣痛苦。不久之後,亞伯拉罕聽說仇敵擄去了他的侄子***創14:14-16***。不管他到何處,他都遇到可怕野蠻的鄰居,他們甚至不容他喝自己親手辛苦所挖之井裡的水,倘若基拉耳王禁止他使用這些水井,他就無法再使用這些水井***創21:25-31***。到了年老力衰的暮年時,他仍無兒女***創15:2***,這是年老時最困苦的處境。最後在絕望中,他生了以實瑪利***創16:15***,然而這兒子的出生使他付出極重的代價。撒拉不斷的埋怨使他厭倦,就像是他驅使那女僕對撒拉狂傲無禮而導致他們家庭的不和***創16:5***。最後,以撒出生了***創21:2***,然而在這情形之下,長子以實瑪利卻被逐出家門,像仇敵一樣被離棄***創21:9及以下***。因此,亞伯拉罕只能從以撒身上得安慰,不久神卻又吩咐讓將這兒子獻為祭***創22:1及以下***。父親要親手處決自己的親生兒子,難道有比這更可怕的嗎?若以撒病死了,誰都會以為亞伯拉罕是最悲慘的人,神賞賜他兒子只是要嘲弄他,而膝下無子的悲傷將更加倍!對於亞伯拉罕來說,以撒若被陌生人謀殺,將比病死更痛苦。然後,父親必須親手殺死自己的兒子,沒有比這更痛苦的災難了!簡言之,他的一生坎坷不平,顛沛流離,若有人想描繪一幅一生充滿悲劇的圖畫,沒有比亞伯拉罕的一生更合適的了!然而人們不可說:亞伯拉罕並非那麼悲慘,因他至終平安度過如此眾多的大災難。沒有人會說一個一輩子在無數的患難中艱苦掙扎的人是快樂的,反而是一生沒有遭遇患難,平安度日的人才稱得上。
三、以撒和雅各的信心
以撒的遭遇不如雅各的悲慘,卻也極少嚐到甘甜的滋味,他自己也經歷了許多無法使他在世上快樂度日的困擾。他因饑荒被迫離開迦南地***創26:1***,他的妻子從他懷中被奪去***創26:7及以下***,他的鄰居不斷地攻擊他並在各方面欺壓他,迫使他也為水爭戰***創26:12及以下***。在家裡他的兒媳使他異常煩躁***創26:34-35***。他兩個兒子的爭吵是他的另一個苦惱***創27:41***,為了解決這棘手的難題,他不得不放逐他所祝福的兒子***創28:1、5***。
至於雅各,他是極不幸的化生。在家中,他在哥哥的威嚇下度過極為痛苦的少年時期,至終被迫離家出走***創27:41-45***。當他離開父母和故鄉之後,除了經受被放逐之苦,他還要忍受他舅舅拉班比他哥哥更糟的對待***創29:15及以下***。他不但在冷酷無情的奴役下熬過了七年時光***創29:20***——拉班以奸計哄騙他——還沒有娶到他所愛的女人!***創29:23-26***為了娶到心愛的女人,他不得不再做拉班的奴僕***創29:27***,白天忍受烈日的炙烤,夜間受盡寒霜摧殘,痛苦得不得闔眼,就如他親口所抱怨的那樣***創31:40***。在這20年極為艱難的日子中,他的岳父每日以詭計待他,使他痛苦不堪***創31:41***。而他在自己的家中也不得安寧,這家由於兩妻的怨恨,紛爭以及嫉妒,幾乎四分五裂***創30:1及以下***。在神吩咐他返回故鄉時,他不得不暗地倉皇逃離***創31:17及以下***。然後在逃離的途中,仍遭其岳父的辱罵***創31:23***。不久之後,更沉重的憂傷侵襲他。在他即將與他哥哥見面時,他想象殘暴的仇敵所能殺害他的各種方式。所以在他等候以掃時***創32:7、11***,他的心恐懼不安,遭受難以想象的煎熬。當他見到以掃時嚇得撲倒在他腳前,直到他發覺他哥哥對他出乎意料的好***創33:1及以下***。之後,在他進入故鄉後,他又失去最親愛的妻子拉結***創35:16-20***。不久,他聽到他心愛之妻所生的兒子——他最鍾愛的兒子被野獸撕裂吞吃了***創37:31-32***。他因兒子的死悲痛欲絕,在長久的痛苦後他聽不進一切的安慰,他在絕望中宣告,他將悲哀之死併到墳中見他的兒子。禍不單行,他的女兒被強暴***創34:2、5***,他的眾子魯莽地復仇***創34:25***,不但是當地的居民厭惡他,還讓他出於隨時有可能被謀殺的危險之中***創34:30***。這一切都使他憂慮、悲傷,以及痛恨不已!更有甚者,他的長子流便犯下滔天大罪***創35:22***。男人的妻子遭到玷汙被視為最大的不幸,更何況這罪是他親生的兒子所犯的!接踵而至的是他的家又被***所汙穢***創38:18***。凡此種種恥辱的經驗就連最堅強的人也會被擊垮、崩潰!到了遲暮之年,在使全家脫離饑荒而奮力掙扎的過程中,他又為另一噩耗所震驚:他的一個兒子被囚入獄。為了使他得釋放,雅各被迫將便雅憫***他一生中僅剩唯一的安慰***交給別人看管***創42:34、38***。誰能想象在他患難連連的一生中,連瞬間的寧靜都沒有呢?因此,作為一個自己一生經歷最好的見證人,他向法老王說:我平生的年日又少又苦***創47:9***。他坦言他的一生充滿悲劇,又完全否認他經歷過神曾應許他的興旺之日。所以,雅各若非惡毒、忘恩負義地否定神的恩惠,就是他坦白承認在世上過了悲慘的一生。若他這樣說是真實的,就證明他所盼望的不是屬世之事。
三
耶穌來世上的主要目的
我們的主行神蹟,但是有意思的是,行神蹟還不是他的主要工作,它們是次要的。你知道,約翰把這些神蹟稱為“記號”,的確如此。他來到世上,不是為了醫治病人、瘸子和瞎子,或是在海上平靜風浪。他有能力做這些事,他也的確經常做,但那些都是次要的,不是首要的。他首要目的是什麼?他用這些話來回答這個問題,他說他是“世界的光”,他說,“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那些事情是合理的,但他們不是首要的,它們是次要的,是結果、是效應,它們是隨之而來的效果。或者,我們來看看當人們問他“納稅給該撒可不可以”時,他給出的經典回答:“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這是他特別強調的,大多數人都關心前者,“納稅給該撒”,而忘記了他說的,“神的物當歸給神”。
對我而言,耶穌所做的一切還有一些附帶的趣事。你記得,根據聖經記載,他行了餵飽五千人的神蹟之後,眾人都很稀奇,於是他們要強逼耶穌作王***約16:15***。他們覺得,“這就是我們想要的,他可以解決我們的實際問題,我們的飢餓、我們對食物的需要。他就是要作王的那一位,他有能力,他做得到。”但是,我們被告知,他把他們推開,然後,他“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他視那些為試探,會轉移他的目標。我們在路加福音第四章裡面所讀到的曠野的試探,也是同樣的情形。魔鬼要將天下的萬國都給耶穌,而他對此斬釘截鐵地拒絕了。這些都是次要的,並非主要的功用,它們不是耶穌的主要工作。
還有一個例子十分有趣,在路加福音十二章14節。那裡說到,有一次我們的主差遣門徒出去傳道和教導,教導門徒他們與神的關係以及如何應對抵擋。他似乎停頓了片刻,這時有一個人脫口問了一個問題,他說,“請你吩咐我的兄長和我分開家業。”我們的主對他作出的回答,可以讓我們大大領悟這整件事。耶穌轉對對他說,“你這個人!誰立我做你們斷事的官,給你們分家業呢?”換句話說,他明確表示,他到世上不是來做這些事情的。這並不是說這些事情根本不用做,我們仍然需要公平、公正、還有正義。但是,他來的目的,不是為著這些事情。實際上,他是在說,“我從天降下不是為著這些事,那不是我的首要事情。”因此,他責備了那個人。事實上,我們發現,多少次在他行了驚心動魄的神蹟奇事之後,群眾都想留住他,希望他再多做一些。然而,他故意躲開他們到另一處去,繼續教導、傳道。他是“世界的光”,這才是首要的事。“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接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任何其他事情都是次要的。而且,你注意到,他差遣門徒出去的時候,是要他們“去教訓人,去趕鬼”,教訓人是第一位的。他提醒他們,基督徒是世界的光,因為他是世界的光,所以基督徒也就成了世界的光,他說了“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之類的話。我認為,在福音書裡,從我們主自己的生活和事工當中,你可以明顯看到傳道與教訓人的首要性。
接下來,在主復活之後,在新約聖經的其他地方,你都可以發現同樣的事情。他告訴他所揀選的那些人,他們首先是要“為他作見證”。那是他們首要的偉大工作,他要賜給他們其他的能力,但他們的主要工作是為他作見證。因此,很有意思的是,五旬節的時候,人們一被聖靈充滿,就開始傳道。彼得向耶路撒冷的人傳講、闡述並解釋真理。那個剛剛發生的現象,為何能夠在門徒中產生如此之大的改變呢?這個問題只能用講道來回答,你可以看到使徒行傳第二章的後半部分記錄了這篇道。
讀到使徒行傳的第三章,你會再次發現同樣的事情。彼得和約翰在聖殿的美門醫治了一個人,引起了人們的興奮與驚訝。人們覺得他們會行神蹟,可以從他們身上得到很多好處。但是,彼得又開始講道,更正他們的想法,把他們的注意力從他和約翰剛行完的那個神蹟,轉到基督和他的救恩的偉大真理上。這是至關重要的,使徒們時時都在強調這一點。
再來看使徒行傳第四章——我再次會說得詳細些,因為這是教會的起源,這是她起初所行的。教會有個使命,被差派去傳道和教訓人,這是她初始的時候著手去做的事情。“他們放膽講論神的道。”官府的當務之急,就是阻止他們教導與傳道。官府在這方面對他們的指責,比對他們行神蹟的指責更加厲害。奉這個“名”傳道和教訓人,大大惹惱了他們。然而,使徒們的回答是“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這件事使他們開口講論,他們不由自主,他們十分清楚自己身上受了極大的約束。
然而,關於這一點,有時候我覺得從很多方面來說,最稀奇的記載,是在使徒行傳第六章。我們在那裡被告知,早期教會生活中出現了重大危機。我覺得沒有什麼比使徒行傳第六章更能直截了當地說明,現今教會的情形和狀況,以及何為她的首要任務。資訊的精華都在前兩節裡面:“那時,門徒增多,有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向希伯來人發怨言,因為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十二使徒叫眾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們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誼的。’”
這真是既驚奇又重要的話,至關重要。教會應當做什麼?這裡有一個問題,有幾個希利尼人的寡婦,他們不僅寡居,還十分缺乏,她們需要食物。這是個社會問題,也許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個政治問題。但可以肯定的是,這是個嚴重的、迫切的社會問題。基督教會的任務,特別是領袖們,是要來解決這個迫切的需要嗎?為什麼在人們食不果腹、患難受苦的時候,他們還要講道呢?這立刻給教會帶來極大的誘惑。但是,使徒們在聖靈的帶領和引導下,按照他們所領受的教訓,以及主所吩咐給他們的大使命,看清了其中的危險。於是,他們說,“我們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這是錯誤的,如果我們這樣做,就沒法完成我們的使命。我們要傳道,這是我們的首要任務,“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
此處,優先次序被一錘定音。這***講道***是教會的首要事工,是教會領袖的首要工作,是被委派在這個權柄的位置上之人的首要任務。決不允許任何事情使我們偏離正道,不管理由有多麼充分,也不管需要有多麼迫切。這也是對現今與此相關的錯誤思想與理解的最直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