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斷案閱讀練習及答案
李崇斷案文言文出自《太平御覽》,李崇斷案說明了找出事情之間的特點才能解決問題。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能幫到你。
《李崇斷案》閱讀材料
壽春縣人苟泰有子三歲,遇賊亡失,數年不知所在。後見在同縣人趙奉伯家,泰以狀告。各言己子,並有鄰證,郡縣不能斷。***李***崇曰:“此易知耳。”令二父與兒各在別處。禁經數旬①,然後遣人知之,曰:“君兒遇患,向已暴死,有教解禁,可出奔哀也。”苟泰聞即號,悲不自勝;奉伯諮嗟而已,殊無痛意。崇察知之,乃以兒還泰。
[註解]①旬:一旬等於十日。
《李崇斷案》閱讀題題目
1.解釋文中加點的詞語
***1***遇賊亡失 *** ***
***2***崇察知之 *** ***
2.用現代漢語解釋文中的畫線句
禁經數旬,然後遣人知之
3.李崇“以兒還泰”的依據是
4、這則故事給我們的啟發是什麼?
《李崇斷案》閱讀題答案
1、***1***遺失 ***2***觀察,明察
2、拘禁過了幾十天,然後派人***分別***告訴他二人
3、得知兒子暴死的訊息,“苟泰聞即號,悲不自勝”
4、要善於開動腦筋,找出事情之間的特點解決問題
《李崇斷案》參考譯文
壽春縣人苟泰有個三歲的兒子,遇到賊,孩子丟失了,幾年都不知他在哪裡。後來在同縣的趙奉伯家裡出現,苟泰遞訴狀告到官府。他們兩個人都說那個孩子是自己的兒子,而且都有鄰居作證,郡縣的官員不能判奪這件案子。李崇說:“這個很容易就知道真相了。”他將兩個父親和兒子分別安置,讓他們獨處幾十天,然後讓人告訴那兩個父親說:“您的兒子生病,已經突然死了。現在接到命令,您的行動禁止解除了,回去準備喪事吧。”苟泰聽到後嚎啕大哭,悲傷的不能自已。奉伯只是嗟嘆就完了,並沒有特別哀傷的樣子。李崇瞭解了實情,就把兒子還給苟泰,指責奉伯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