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校園短文小說
校園的愛情是一個唯美的故事,是一片最優美的小說,且看看別人的校園故事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的相關資料,供您參考!
篇1:暗戀是個念想
他就在隔壁班,離我很近,又很遠,不會時常到走廊上玩耍,只幾次我去接水或上廁所,路過他們班,偶然看見他安靜地站在走廊靠窗的位置,目光恬淡,不敢過多停留,生怕他看見我,於是加快了腳步,幾乎是小跑著回班。只要看到他一眼我就開心,脣邊會拘起笑意,幾乎要發半天呆才回神。
不知道他叫什麼,喜歡什麼,成績如何,性格怎樣,只是單純地覺得這個人是我喜歡的型別,就好像初一時,也是見了那人一面,就決定喜歡,在什麼都不瞭解的情況下,那時的結果自然是不歡而散。
想象他有一個好聽或嚴肅的名字,兩個字或是三個字。既然是班長,那麼成績會很好,又是物理老師班的學生,理科也不會差。看起來很溫柔,不像是壞學生,是溫文爾雅的書生模樣。
一次回班路上,不可避免地要路過他的班級。正要走到他班級的後門時,他卻從前門施施然出來了,穿著件和我同款的黑色上衣***我那件是白色,因為太冷所以沒穿了***。他往離門口有幾步遠的窗戶那裡走,我往沒幾步遠的前門處走,只不到兩米多的距離,他卻一步一步慢慢地走,還往這邊看。我不確定他是否在看我,因為我被他的突然出現擾亂了手腳,慌得只想快步跑走,可他偏在我正前方,無法突破,只好硬著頭皮,裝作很輕鬆的樣子,視線越過他看向更遠的前方,匆匆忙忙地與他錯開。
其實是想擦肩而過的,只可惜我沒那個勇氣,他也沒給我機會,就這麼錯開,像是在道口分開的鐵軌。
有時會想到,如果他也喜歡我,那麼在一起以後會是怎樣?他會牽著我的手,輕輕地擁抱我,或是微皺著眉頭耐心地為我講解習題,他會在下課後等我,會幫我提有些沉的水壺,會陪我去很遠的隔了三座教學樓的信箱處取信……
但我也只是想想而已,現實是,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也不會知道我是誰,我只是悄悄地看看他,就會心滿意足。
不敢主動去追求,只因我已在初一的那場衝動裡喪失了信心和勇氣,害怕被再次拒絕,害怕在走廊上遇到,害怕被別人當做課餘的閒話談論……
越長大越怯懦,甚至不如小時候那樣勇敢。
就這樣吧,就現在這個樣子也挺好,不必擔憂對方什麼時候會變心,不必擔憂莫名的煩惱,我只要悄悄地看他一眼,就心滿意足了。
記得運動會入場前的準備,看見他把他們班文藝委員的鮮花別在耳鬢,竟叫人移不開眼去,他面板白,再加上耳邊一朵嬌俏的粉嫩的花朵,可真是叫我看得呆住,連本班體委的嘮叨也聽不見。上場時他們班在我們班前方,看他把花叼在口中,踏著整齊的步子走上跑道,然後在口號喊完時信手把花向空中拋去——我簡直要忘記接下來應該在上場後做什麼動作了。
歌詠比賽時,那麼巧,我們候場時,他們在上面的臺子上比賽,看他認真地唱著,有條不紊地做著手語舞,倒襯得他身旁的物理老師頗有手忙腳亂的意味。等到我們班也比完,坐在看臺上後,我便假裝不經意地往他那邊看——嗬!竟然盤起腿坐著!有點想笑,趕緊輕咳一聲,斂住情緒,可他好像是發現了我一般,好幾次都往這邊看——我不敢再看他了,於是閉起眼睛聽著其他班的合唱。
應該是沒有發現,畢竟自己也不算顯眼。
某天在走廊上,好像聽到他的聲音,不記得或是根本就沒在意他說了什麼,只記得那聲音很好聽,像是雲朵緩緩飄過天空的感覺。於是更喜歡,也更怕他發現我。
但他大抵是永遠不會發現我了,因為我壓根兒就沒想讓自己出現在他的生活中,我只要有這麼一個念想,就足夠了。暗戀這種事情,只要自己知道,就足夠了。
篇2:年少時候的我們可以擁有愛情嗎
最近一直在迴圈宋冬野的《董小姐》,他木頭質感的嗓音,讓我一不小心就想到一場邂逅,想到河岸邊搖搖晃晃的水燈籠,和如墨夜色裡氤氳而上的煙霧。
這首歌太過動人,當然我並不否認是我的戀聲癖為宋冬野加了分,但更多的是那種與愛情撞個滿懷的感覺打動了我。
這種感覺像什麼呢,大概是像曾有一天,我在十字路口遇見一個騎摩托車的男孩兒,陽光能融化掉有著大白兔奶糖味道的冰淇淋。他戴一副墨鏡,下巴的弧度堅硬而柔軟,像太陽的神祗一樣光明。就像那一刻心臟跳動的聲音,像擦肩而過後仍然在記憶裡揮之不去的痕跡。
我看過一篇文章叫《當我愛上路邊女孩時我在想什麼》,但我並不認為這就是愛情。愛太深了,我們的心還小,觸不到它。相比於“愛”我更喜歡“喜歡”這個詞。無論什麼樣的感情都可以用“喜歡”來詮釋。愛需要太多太多的白髮,喜歡只是一剎那的心動,一秒鐘的花開。
我喜歡夏夏,因為她和我很像,她隨時能讓我笑到肚子疼;我喜歡小動物,因為它們有溫暖的皮毛溼漉漉的大眼睛;我喜歡天藍色的裙子,因為天藍色很美而裙子可以讓我變得更美;我還喜歡那麼多那麼多的男孩子,喜歡他們的理由也許只是籃球打得很棒,可以把一首歌唱得直抵心扉,抑或是某一天某一節體育課的一次回頭,他的笑容點亮了我的眼睛。
我寫了這麼多的我喜歡,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有一句話這樣說:喜歡一首歌是因為它的旋律,喜歡一件衣服是因為它的款式,但只有喜歡一個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曾經把它奉為真理,現在卻突然明白,喜歡,像一座燈火璀璨的大樓,總歸要一個穩固的地基去支撐它。沒有一種喜歡沒有理由。只有愛著什麼的時候,是說不出來話的。像爸爸愛媽媽,像每一個人愛著他的國家。
家長們總把早戀視為洪水猛獸中的哥斯拉,我猜我媽如果知道我喜歡過而且還喜歡著這麼多男生的時候怕是要白眼一翻直接昏倒。他們會一遍又一遍地向你說教那個男孩有多麼不值得愛,你現在的年紀有多麼不該浪費在愛情上。當你試圖和家長們解釋“喜歡”與“愛”的區別時,他們有限的腦記憶體是鐵定無法接受的。
可是什麼樣的喜歡是對的,什麼樣的喜歡是錯的?因為種子被種在了錯誤的季節,就註定沒有機會發芽,沒有機會看看這世界的美麗了嗎?
我一直都相信月老的存在,這世上所有的他和她都早早地用紅線拴住了。我這一生也許會遇見很多男孩,但總會受紅線的牽引去找到那個他。也許會有很多男孩的美好瞬間值得喜歡,但只有一個人受得住我那一句“我愛你”的重量。
在他穿越時光的神話抵達我面前之前,我也許還會喜歡很多人。別罵我,只是像林宥嘉唱的那樣,“這麼年輕,我還有這麼多時間,不去喜歡誰,多不對。”
可是隻有我的心足夠強大了,才會去說愛吧。
篇3:謝謝你曾走進我心裡
高中時代,別人傳著小條,我倆傳著—個粉紅色的小本。那個小本里,有我跟你交流的隻言片語,有相互分享的成長故事。每天晚自習結束的時候,我或者是你,總有一個人帶著那個小本回宿舍,要寫下這一天想跟對方講的話。
那個時候,我酷愛收藏。你和我一起看過的電影票,你跟我—起坐過的索道雙人票,你在峨眉山的瀑布前高舉著右手的照片……都被我像集郵一樣,——收集起來。那是我滿心歡喜的愛戀。
我們去KFC吃漢堡的時候,你會把夾在中間的雞肉拿給我吃,自己只吃麵包和蔬菜。你說我太瘦了,得多吃一點,但別長得太胖,因為你不喜歡;寒冷的冬天,你拉著我的手放進你寬大的外衣口袋裡,我感受到了這個世界最幸福的溫度。在年少的高中歲月,我以為自己碰到了天底下所有最美的事,即便是最枯燥無味的讀書時代,也因為有了這些變得有趣而生動,而這所有的好事,不過四個字:因為愛情。
可是,美好的事情,那些美好的歲月,它就是過去了。無論我能不能夠面對,它都是鮮血淋漓又赤裸裸的現實。高二的那個寒假,我因為感冒出門打針,卻迎面碰到和她在一起的你。我恨自己,為什麼要在那個時候上街?也恨自己,為什麼要有那麼強的好奇心,嘗試著輸入密碼去看你的***?有生之年,狹路相逢終不能避免。
我問,她比我漂亮麼?你說不是的。我說,那是她比我更愛你麼?你也回答不是。最後,你說她對你挺好的,而我在你眼中是個遇到挫折也可以自己解決的人,朋友多,人緣好,我永遠不會孤單,但是你骨子裡跟我不是一種人,她也不是。
於是,我懂了。我樂觀、堅強、朋友多,所以我就活該被欺騙活該被劈腿,是這個意思不?你記不記得,高一的暑假,有天在公交車上我跟你說,我們現在如果不是17歲,是70歲該多好,那我這一輩子都是跟你在一起的。那個時候的我,是有多麼希望能跟你一夜白頭,便可以跳過那些搶奪與傷害。
天旋地轉,是我那個時候的心情。我每天失眠,卻又要面對高中學習的壓力;我恨不得你能從我眼前消失,卻又在每天進入教室的那一刻不自覺地看向你的位置;我雙眼紅腫,憔悴不堪,卻又固執地跟不相關的同學說:“裴勇俊哥哥的電視劇,真慘!”
有天晚自習的時候,我跟老師請假說回家,卻拉了最好的朋友在黑夜裡閒逛。走到我家樓下的那盞路燈的時候,我實在覺得太難受了,所以我就—直站在那盞路燈下,嚎啕大哭。那個時候的我,真的很丟人。我恨你的絕情決意,恨你的毫不挽留,恨你的絕塵遠離。你留我一個人在黑暗裡摸爬滾打,滿身鮮血卻去管另外一個在陽光下晒著太陽看起來有點寂寞的姑娘。
我究竟難過了多久?我已經不記得了,三年或者是五年?我終於熬到了高考,我終於不用再跟你日日見面。高考之後,我去過高山、大海旅行,我去了北京,在你隔壁的那間大學唸書,後來我又去了英國。時間慢慢地過去,那些不想回頭的往事,不知道在哪個日落時分豁然開朗,從此留在遠方,那個忘不掉的你,在人生的一路顛簸裡,最終釋懷。
現在,仍然有好事的^給我傳遞著你的訊息,他們順便會問我:“過得好嗎?”我笑,快速地敲打:“呵呵,很好!”只是,“很好”背後的生活,遠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一帆風順。我又有跌倒,我又有站起,我又會再開心,我有時也會再難過。我遇到新的人,又有了嶄新的人生,又再喜歡上了一個人,又愛上了一個人,我又能感受到自己與他人的心靈相通,又再一次地感受到自己的急促與慌亂,卻不再莽撞執著。
你,再與我沒有任何瓜葛了,就是最基本的訊息,我也不需要再知道。
這是長大後的心境,也是成熟後的人生。
我再不是當初那個人,我傾盡全力地喜歡過當初的你,但現在的我好喜歡當初那個奮不顧身的自己,也感激曾經的傷痛帶給我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