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會射箭規則

  射箭,助弓的彈力將箭射出,在一定的距離內比賽準確性的體育運動專案,為射箭運動。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講解。

  奧運會射箭各賽事規則

  個人賽

  個人賽分為排名賽、淘汰賽和決賽3個階段,射程均為70米。首先進行排名賽,男、女各64名運動員,每人射6組箭,每組6支,共36支箭;休息10-15分鐘之後,按照上述程式再射一遍,共72支箭。並以這72支箭的累積環數排出男、女第1-64名選手的名次,按照射箭規則淘汰賽配對錶進行配對,如:第1名對第64名,第2名對第63名,依此類推,進行淘汰賽。淘汰賽每名運動員射12支箭,分4組進行,每組3支箭,每箭30秒,採用一對一交替發射的方式,勝者進入下一階段比賽,最後決出8名運動員進入決賽;決賽時運動員的發射方法、箭數和淘汰賽相同,最後決出冠、亞軍。

  團體賽

  團體賽分為淘汰賽和決賽兩個階段。每隊3名運動員,射程均為70米。根據個人排名賽中每隊3名運動員的成績之和排出男、女團體第1-16名的隊進入團體淘汰賽。每隊共射24支箭,分4組。每組6支箭,每人射2支,限時2分鐘。先發射的隊射3支箭***每名運動員輪流各射1支箭***後,計時鐘暫停並保留剩餘時間,同時,另一個隊的計時鐘啟動,按同樣方法射3支箭。然後,先發射的隊在剩餘的時間裡再完成3支箭,接著,後發射的隊按同樣方法完成這組箭的發射。獲勝隊進入下一階段比賽。決賽發射方法、箭數和淘汰賽相同,最後決出冠、亞軍。

  比賽發射規定

  由於射箭專案具有一定的危險性,故對不同射箭比賽的發射有各種明確的規定,如除身體殘障或坐輪椅的運動員外,發射時雙腳必須分跨在起射線上,或雙腳同時踏在起射線上;比賽場內,除了在規定的練習時間或在發令長的訊號指揮下,運動員在起射線上可以正對靶的方向外,其他時間不得向其他方向開弓;比賽時,除輪到發射的運動員外,其他人一律不得進入發射區等等。

  記分判環規定

  記分方法 射箭比賽的環數也稱分數,報環也稱報靶或報分。確認淘汰賽和決賽的環值時,裁判員按降序報分,記分員和運動員代理核實記分表上的成績。其具體的記分方法是:射中最外面的白色環區得1分——直到射中內黃心得10分。

  如果某一箭命中位置觸及兩個顏色的環區或箭桿觸及環線時,被記為高分。如果某一箭正好射在靶面上某一箭尾上,則按已中靶箭的環值得分。如果某一箭射穿了靶面,或者射中靶面後反彈落地,根據該箭在靶面上留下的中靶點或未標箭孔記分。無論是否射中箭靶,箭在越過3米線以外就被記分;如果箭不慎落地,但箭桿的一部分落在3米線內,裁判員判該箭為未射出,運動員可再射一支箭。

  判環規定

  判環依據箭的箭桿在靶上所嵌位置記錄環***分***數。所有報分、記分、判環均應在拔箭前進行。記錄後,運動員或代理人應標出已射中的箭的箭孔。當箭太靠近環線、靶上出現特殊情況***如穿箭等***或本靶運動員對所報環數有異議時,必須請裁判員判環。對於裁判員判環,規則也有明確規定。如:箭桿觸到環線,判高環;如果箭射到了已中靶的箭後又射中其他地方,則按最終著靶的位置判環等等。

  奧運會射箭發展史

  射箭在現代奧運會上經歷了曲折的發展。在第2、3、4、7屆奧運會設有射箭比賽,由於射箭專案沒有統一的競賽規則,第7屆奧運會後,射箭專案被取消。解決這個問題的第一步是在1931年正式成立國際射箭聯合會***簡稱國際箭聯***,國際箭聯制定了國際箭聯輪賽規則。直到1972年,國際奧委會才將優雅、古老和傳統的射箭運動正式列入奧林匹克比賽大綱。男、女團體均於1988年被列為奧運會正式比賽專案。

  自從射箭專案再次進入奧運會後,男子比賽一直由美國人佔據優勢,女子比賽則是韓國選手一枝獨秀。中國女隊在射箭比賽中也具備一定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