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下講憲法演講稿

  12月4日是國家憲法日,近日各地中小學校開展了“國旗下講憲法”主題教育活動,加強中小學生法制教育,營造同學憲法、尊崇憲法的氛圍。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大家喜歡!

  ***一***

  今天演講的題目是《增強法制觀念、弘揚憲法精神》。

  再過幾天,就是我國第二個憲法日了,今天就由我告訴大家一些關於憲法的知識。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馬克思稱之為“法律中的法律”。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座雄偉大廈得以巍然屹立在世界東方的堅實根基。是我們每個人約束自己、規範自己的最高行為準則。

  更重要的是,它能使我們明白:我們生活在一個集體中就都必須遵循一定的規則。要想在社會上依照法律法規辦事,就先要做到在學校中遵守校紀校規。

  可能有的同學會認為在現在這個張揚個性的年代裡,比的是帥,玩的是酷,沒有誰會在意那些條條框框。可是,大家有沒有想過,如果一個人違反了紀律,不僅會影響自己,還會影響到其他的同學。如果現在就把違反校規當作家常便飯,以後到了社會上就很可能經常觸犯法律。如果人人都不遵守紀律,不遵守法規,汽車橫衝直撞,那馬路再寬恐怕也比伊拉克的戰場安全不了多少。到那時連人的生命安全都沒有保證,更別說什麼張揚個性了!

  從小培養法律意識,學習法律知識,不僅可以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行為,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們養成依法辦事,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

  那具體我們又應該怎樣做呢?

  第一,要突出學習關於憲法的知識。因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權威和法律效力。對於我們初中生來講,著重知道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內容,增強憲法意識、公民意識和民主法制意識。

  第二,認真學習與青少年密切相關的基本法律。比如《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過學習,懂得認真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懂得為了身心健康成長,必須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爭做遵紀守法的當代小公民。

  第三,在學校生活中,守法要從守紀做起,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勿以惡小而為之!

  同學們!讓我們燃起普法的熱情,把憲法精神送到每一個班級,送進每一位學生的心裡!讓我們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成為社會主義的好公民!

  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二***

  “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頒佈的各種強制行為規則的總稱。”這是《新華詞典》對法律的解釋。但這種解釋對年少的我來說太模糊,太抽象了。法律,它到底是什麼?為什麼這樣至高無上,人人都要遵守?是兒時的遊戲,讓我懂得了規則多制定和遵守;是《青少年保護法》讓我真正明確了法律條文;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學到了更多法律常識。漸漸的,我知道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

  “勿以惡小而為之”,這是三國時劉備告勉兒子劉禪的一句話,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雖然歷經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惡不制,必然發展”,看看社會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個不是從“小惡”開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我們青少年預防犯罪要從預防不良行為的發生做起。

  人們常說,家庭是我們的第一課堂,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老師。記得班裡曾做過一次試驗。老師問:“同學們,如果有人欺負你,你怎麼辦?”竟然有半數同學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師接著問:“為什麼?”那些同學便說:“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我慶幸,我沒有生活在那樣的家庭裡,我慶幸,爸爸媽媽從沒有用這樣不正當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齡人的話仍讓我吃驚。

  再看看社會上的種種現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售假;貪髒法,金錢獲得了很多,但等待他們的是法院的判決書。他們破壞了社會治安,全然不顧法律的存在。試想,如果每個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裡,那想將來的社會會是怎樣的呢?那些由於缺少知識而心靈受到汙染的孩子們,又能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呢?

  目前,有跡象表明,越來越多的青少年開始犯罪。自私與無知多麼可怕,對法的無知又更是多麼可怕啊!無數事實說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質和法律觀念起著決定作用。

  法無處不在,但不要將它變成生活的負擔,而要將它作為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只有現在認真學法,才能在未來做一個懂法的人;因為只有懂法,才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進而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法律至高無上的尊言!

  未來的社會,必然是法制的社會,而法制的社會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創造出來,正如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說:“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們青少年應當把法“根植”在心中。成為一個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們無愧於自己,無愧於法律至高無上的尊嚴。

  ***三***

  我們生活在法制的國度,處處需有法,處處需遵法,而作為青少年,我們要應該讓法律在心間長駐。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為開端的,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社會將會變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我們社會主義時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於人民的是好、有害於人民的是壞”標準作為基礎理念建設的。所以無論我們遇到了什麼困難、無論我們處在什麼驚險的境地,我們都得拿出我們的擋箭牌“法律”來保護我們自己,因為法律就是用來保護和保障每個人的權益的。

  我經常去書店看一些關於法律的書籍,通過學習法律知識,我對法律有了逐步的認知,法制觀念也由此提高。我懂得了在法律範圍內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也不能做。還能瞭解怎樣行使權利,如何履行義務……而假如我們都是法盲,也許在觸犯法律後也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就必定是嚴重的,據統計,在各類犯罪人員中,不知道什麼是違法行為或不懂法的人數佔總數的一半以上。

  我曾經就看過這樣一個故事:

  有一個年輕人去公園遊玩,可是由於他的到來卻讓2、3只珍貴的狗熊慘遭厄運。到底是什麼情況呢?這個年輕人每次去公園的時候都會帶一些化學的物質,而這些化學的物質卻恰恰讓狗熊導致死亡。終於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問他:“你為什麼要殺死那些狗熊,難道你不知道這些動物很珍貴嗎?”

  年輕人答到:“我喜歡它們還來不及呢,怎麼會殺死它們呢!”

  警方很疑惑:“那你為什麼要帶化學物質去殺死他們呢?”

  年輕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學物質對狗熊會不會引起傷害,可是哪裡知道……”

  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這樣做是犯法的嗎?”

  年輕人低下了腦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話我就不會這樣做了。我的前程啊!唉……”

  看看,這是一個多麼年輕的小夥子啊!就是因為對法律一無所知,才會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禍,才會斷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見,不懂得法律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遵守法律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俗語曾經說過:“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的制定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根本途徑,所以為了社會的***,更是為了我們自身,我們必須自覺守法。而且法律所規定的內容,必定是著眼於公民的利益,因此我們沒有理由反對,沒有理由不遵循,更沒有理由背道而馳。雖然我們有追求個性的自由,但這並不意味我們能標新立異,無視法律的存在。與法律抗衡的結果只有一個,就是自毀前程。前面的故事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在我的身邊也曾出現過這樣的一個關於法律的很真實很具體的事情。

  我有一個鄰居,她是一個9歲的孩子,她的雙親離異,她和奶奶居住在一起。她的媽媽是一個傻子,可她家很有錢,而就是因為錢,孩子的奶奶才和她連親的。嫁妝是一套房子。可是風有不測風雲,一開始說給她們的房子的房產證上的名字卻是別人的,從此之後,孩子的奶奶便虐待她,想逼她離婚。終於今年離異了,離婚後得到的財產:100萬。

  其實,法律就在我們的身邊。

  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會擁有愛,當我們心藏法制,我們就會約束自己的行為,我們就不會感情用事,我們就不會做違反國家利益,損害別人利益的事,我們會維護國家和人民以至社會,當我們的行為都很好,很規範了,我們的國家就會和平,我們就能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環境裡,快樂和幸福就會伴隨著我們。

  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不會刀光劍影,仇恨交加了,我們會依照法律解決一切需要解決的矛盾,化矛盾為友誼。法制在我心中,我們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那麼每個人的行為都是端正的,沒有摩擦,就沒有戰爭,我們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諧。我們小孩就能健康快樂的成長,做我們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媽媽就不再擔心我們放學的路上遇到壞人;我們的美麗的家裡就可以不再象金絲鳥住的鳥籠,四處都安有防盜窗;我們就可以廣交朋友,不再害怕上當受騙。

  法制在我心中,快樂就在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