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食品安全的建議書範文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物質條件。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歡迎閱讀。

  篇1

  老師同學們大家好:

  近期經常有關於食品安全問題的新聞報道,食品安全問題已經刻不容緩的需要解決,小學生更要注重食品安全的問題,下面有一些關於食品安全的小知識,給大家參考:

  1、易被汙染的食物:

  夏季氣溫升高,溼度大,適合各種致病微生物繁殖,食物易腐敗,再加上蒼蠅叮爬,汙染食物,如果人吃了被病菌或病菌毒素汙染的食物,就可能引起食物中毒。所以不要吃隔夜的食品。

  2、注意食品標籤的保質期,我們從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上可以識別食品的新鮮程度。食品的保質期或儲存期自生產成品之日起計算。

  3、食品新增劑是指為改善食品的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和加工工藝的需要,加入食品中的化學合成物質和天然物質。“蘇丹紅”、“吊白塊”、“糖精鈉”等對人體有毒有害的是嚴禁作為新增劑在食品生產中使用的。儘量不要食用有食品新增劑的食物。

  4、檢視是否有“QS”標誌、檢視標籤內容是否科學規範、檢視標籤的內容是否***文章轉貼自實用工作文件欄目*** 真實。

  5、同學們到正規商店裡購買,不買校園周邊、街頭巷尾的“三無”食品。、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食品,儘量選擇信譽度較好的品牌。仔細檢視產品標籤。食品標籤中必須標註:產品名稱、配料表、淨含量、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產品標準號等。不買標籤不規範的產品。食品是否適合自己食用。不盲目隨從廣告,廣告的宣傳並不代表科學,是商家利益的體現。

  6、同學們還要多吃健康綠色食品,抵制煙燻油炸的食品,在選蔬菜的時候,可以適當選擇有蟲眼的,至少農藥少。

  7、注意勤洗手,“病從口入”是一個經驗。

  篇2

  尊敬的領導們:

  食品安全關係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來,區委、區政府對食品安全高度重視,採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宣傳教育,狠抓源頭管理,狠抓專項整治,狠抓隊伍建設,取得了較好的成效,食品安全呈現良好發展態勢。但是,由於食品安全工作涉及面廣,牽涉部門多,在目前監管體制下,如何做好這項工作值得我們高度關注。

  ----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是食品源頭汙染令人擔憂。目前,我區的種植、養殖主要是以散戶為主,大型的種植、養殖企業比較少。部分種養殖戶科技生產意識差,對無公害食品的生產技術還沒有完全掌握,管理水平低,實踐經驗少;有的食品安全意識比較薄弱,為降低防治病蟲害成本,大量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在生豬飼料中違法違規使用“瘦肉精”、抗生素等激素藥物,導致食品源頭汙染問題比較嚴重。

  二是食品製假售假現象屢禁不止。我區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大多數規模較小,部分企業生產衛生環境較差,生產加工裝置簡陋,且以手工操作居多。有的企業不重視質量管理,甚至沒有產品執行標準,存在嚴重影響人體健康安全的理化衛生超標、食品新增劑超限量等突出問題。有的企業主為了追求短期經濟利益,不重視質量安全,在衛生條件改善方面資金投入較少,躲避或拒絕監督抽檢的現象時有發生。

  三是食品流通環節不夠規範。目前,我區流動商販送貨越來越多,尤其是農村小賣部,基礎條件差,經營者為圖方便,經常都是批發流動攤販的食品,進貨質量難以保證。有的農村集貿市場肉類、熟食、糕點等食品露天經營、現場製作,汙染嚴重,很難達到衛生標準。部分商店銷售“三無”產品***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過期、變質、黴爛食品的現象比較嚴重,許多散裝食品超過保質期仍在出賣,嚴重威脅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是食品安全管理難度很大。儘管我區以建立國家衛生城市為契機,監管部門加大了對城鎮食品安全的管理,加大了打擊力度,但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難度依然很大。一方面是我區鄉鎮較多,線長面廣,很難做到經常性的監督檢查;一方面是流動攤販難管理,一到晚上,一些主要路段的夜市攤點就“張燈節彩”,好不熱鬧,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五是食品安全工作條件有待改善。由於實驗室和檢驗儀器裝置短缺,許多檢測工作無法開展,在執法監督中仍然只能憑肉眼看外觀推斷。在應急處理突發事件時,沒有快速檢測儀,取樣後還要送往其他單位檢測,如果不能及時準確地提供依據,延誤了對事件的控制和處置,工作將比較被動。

  ---建議

  第一、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民心工程。民以食為天,保障食品衛生安全,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區委、區政府要把實施“食品安全”作為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重中之重來抓,把它列為區政府“民心工程”之一,擺在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每年都要召開工作會議專題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要加強對食品安全監督工作的領導,對發現的問題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及時進行處理。要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監督的責任,食品企業要加強自律,對出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企業和相關負責人要依法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二、要加強食品安全的源頭管理。監管部門要加強食品質量檢測工作,嚴格把好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原料質量關、食品新增劑關、生產環節關和出廠關,從源頭上確保食品安全。其他職能部門要積極配合,在食品安全生產銷售的各個關口上做到職能互補,形成監管整體合力,推動食品安全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要以控制農獸藥殘留為主,更加重視食品產地環境保護,更加關注種植養殖源頭管理和汙染治理。

  第三、要加大對食品安全案件的查處力度。在規範食品安全的同時,要加大對生產和銷售不合格食品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不合格食品要實行強制退市銷燬。全面推行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加大對地下食品加工黑窩點的打擊力度,加大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群眾舉報的問題的處置力度。

  第四、要建立食品安全預防和應急機制。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應急預案,一旦出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救援與善後處理及整改工作。

  第五、要強化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深入開展食品安全進村鎮、學校等活動,普及食品《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提高人民群眾自我保護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識,營造人人關注、人人重視食品安全的社會氛圍。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藉助廣播、電視、網站等媒體,加強對食品安全的輿論監督。

  第六、要改善食品安全工作的條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抓好食品安全執法隊伍建設,加大食品安全的投入,改善食品安全執法的軟、硬體裝備,是提高執法效率、保證食品安全的重要基礎。建議加大對食品安全工作的財政投入,幫助食品安全執法隊伍添置必要的儀器裝置。

  篇3

  尊敬的政府領導們:

  您們好!

  以下是我對政府必須加強食品安全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建立統一、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公共管理體系。

  當前,我國食品安全管理存在著多個部門在管,而實際上一些部門監而未管、執法爭利、互相制肘,以及規定偏軟、力度偏弱、職能分散、市場混亂等問題,經常出現“七、八頂大蓋帽管不住一頂破草帽”的現象。建議政府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員會”,該委員會成員由工商部門、衛生部門、環保部門、財政部門、稅務部門、科技部門、農業部門、質檢部門等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中,農業部門、質檢部門、工商部門負責人共同擔任該委員主席,形成監督食品安全的三駕馬車。職能互不交叉,一個部門負責一個產品的全部安全工作,實現對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體化管理。在部門之間利益發生衝突時,國家利益高於一切。

  二、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理機制。

  建議在各地現有的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逐步總結國內外相關經驗,在國家層面上形成較為完善、系統的食品安全應急處理機制,在全國統一執行。同時,應抓緊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應急機制各部門及其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對主觀上故意瞞報、不作為、隱瞞資訊等行為,都必須追究法律責任。

  三、建立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和技術保障體系。

  目前我國缺乏食品安全的系統監測與評價背景資料。食品中農藥和獸藥殘留以及生物毒素等的汙染狀況尚缺乏系統監測資料,一些對健康危害大而貿易中又十分敏感的汙染物,如二噁英及其類似物的汙染狀況及對健康的影響尚不清楚,在一些重要汙染物***農獸藥、重金屬、真菌毒素等***方面缺乏系統的監測資料。因此,要儘快建立既符合國際標準、又符合我國實際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對目前已經檢出的尚無標準的食品不安全因素儘快制定標準和檢測方法。同時,要加大科技投入,儘快研製和開發***或進口***食品安全關鍵檢測技術與裝置,從標準和技術保障上為食品安全提供技術保障。要提高快速、準確檢測和鑑定食品中危害因子的技術和能力,使檢測技術和標準與世界接軌。

  四、提高執法水平,加大執法力度。

  要做到技術要求和法律權威相結合,對違反食品安全管理並導致嚴重後果的事件要用“重典”。要加強對監督檢驗人員和分析人員有關食品安全性的專業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和執法水平。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要嚴格執法,一旦被查出製售假冒偽劣食品已危害***或將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除給予食品供應商和銷售商數目驚人的鉅額***外,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加強對食品生產企業的扶持力度。

  要加大對食品生產企業的政策扶持力度,減輕企業的生產成本,實行特殊的稅收政策,以保證其合理的利潤空間,同時要嚴格核定食品企業的生產產量,使其產量和裝置、原材料等相匹配,以防止參假***。

  六、加強對食品小商販的管理。

  要重點關注對個體戶和小作坊、小門店、流動攤販等食品製作和銷售管理模式的研究,採取切實措施,從生產、儲藏、流通、經營等各個環節,為其提供扶持,從政策上形成鼓勵其合法生產、合法經營的機制和環境。如首先從整頓流動食品攤販開始,在各居民小區附近開闢“早點大賣場”,由政府提供場地和衛生檢驗人員,對流動攤販進行集中管理,對食品安全進行原料採購、食品加工等各環節的現場監控,並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