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資源整合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推進我縣煤炭資源整合工作,提升全縣煤炭產業發展水平,確保煤炭基礎能源產業的健康發展,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南省的通知》(雲政發〔XX〕151號)精神,確保全面完成2011年全縣煤炭資源整合、關閉煤礦礦井的工作任務。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對2011年全縣煤炭資源整合和關閉煤礦礦井工作的組織領導,縣人民政府決定成立××縣煤炭資源整合和關閉煤礦礦井工作領導組。現將組成人員通知如下:
  組 長:× 縣人民政府縣長
  副組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成 員:××縣經濟局局長
  ××縣煤炭工業局局長
  ××縣安監局局長
  ××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縣工商局局長
  ××縣公安局副局長
  ××供電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縣煤炭工業局,辦公室主任由王會德同志兼任,工作人員從相關部門抽調。
  各產煤鄉鎮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並於2011年11月10 日前將成立機構情況報縣煤炭資源整合和關閉煤礦礦井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縣煤炭工業局)。
  二、煤炭資源整合和關閉煤礦礦井的方式、標準
  (一)關閉方式
  採取先關閉礦井,再整合煤炭資源的方式,在條件具備時,可以同時開展礦井關閉與資源整合工作。
  (二)關閉標準
  1.吊銷相關證照;
  2.停止供應並清繳火工用品;
  3.停止供電,拆除礦井生產裝置,供電、通訊線路;
  4.封閉、填實礦井井筒,平整井口場地,恢復地貌;
  5.妥善遣散從業人員。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1年11月5日至11月20日)
  各產煤鄉鎮要及時成立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煤礦工作領導組,召開相關辦礦人會議,認真傳達學習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和本實施方案,做好被關閉礦井法人代表及家屬的思想工作。縣級各相關部門要通力合作,認真配合鄉鎮做好關閉礦井前的各項準備工作。要通過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努力為礦井關閉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援。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1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
  按照《××縣煤炭資源整合方案》的要求,2011年我縣整合關閉2對礦井(××縣發輝煤礦和××縣樹元煤礦)。各有關鄉鎮、部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切實依法行政,對確定關閉的煤礦礦井堅決實施徹底關閉。對已關閉的煤礦礦井取得的相關證照,縣國土資源局要申報吊銷採礦許可證;縣煤炭工業局要申報吊銷煤炭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礦長資格證和礦長安全工作資格證;縣工商局要依法辦理企業登出登記或吊銷營業執照;縣公安局要清繳火工用品;供電公司要切斷供電電路。各有關鄉鎮、部門要進行不定期巡查和重點監控,嚴防死灰復燃。
  (三)督促檢查階段(201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產煤鄉鎮要認真落實資源整合、關閉煤礦礦井責任制,加大巡查和矛盾糾紛化解力度,採取果斷措施,嚴厲打擊無證非法採煤和私挖濫採現象。縣煤炭工業局要指導幫助煤礦企業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並督促煤礦企業認真貫徹落實。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確保煤炭資源整合和關閉煤礦礦井工作責任落實到位。各產煤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是煤炭資源整合和關閉煤礦礦井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領導,狠抓落實,認真處理好關閉和穩定的關係,積極穩妥地在規定時限內做好關閉工作。同時,要做好資源整合和開採礦區的長遠規劃工作。  (二)密切配合,確保煤炭資源整合和關閉煤礦礦井工作順利完成。煤炭資源整合、關閉煤礦礦井工作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各相關部門要站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深刻認識煤炭資源整合和關閉煤礦礦井的重要性,緊密協作,及時派出工作人員協助各鄉鎮做好相關工作。同時,各涉及鄉鎮和縣級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關閉時限堅決予以關閉,不得推諉扯皮。
  (三)及早謀劃,確保2011年煤炭資源整合和關閉煤礦礦井任務提前完成。由於我縣2011年煤炭資源整合和關閉煤礦礦井任務重、難度大,各鄉鎮要高度重視,及早謀劃,把它當作明年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緊抓好。在2011年11月10日前成立專門工作組,積極著手做好2011年的整合關閉煤礦礦井工作。同時,要堅持思想工作做透1對,依法關閉1對,資源整合關閉到位的原則,克服困難,紮實工作,確保2011年煤炭資源整合和關閉煤礦礦井工作任務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