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棒球的人數規定
棒球運動是一種以棒打球為主要特點,集體性、對抗性很強的球類運動專案。它在國際上開展較為廣泛,影響較大。在美國、日本尤為盛行,被稱為“國球”。以下是小編為大家介紹棒球比賽的參賽人數規定,希望大家喜歡!
棒球比賽是的人數規定
棒球比賽的球場呈直角扇形,有四個壘位,分兩隊比賽,每隊9人,兩隊輪流攻守。攻隊隊員在本壘依次用棒擊守隊投手投來的球,並乘機跑壘,能依次踏過1,2,3壘並安全回到本壘者得一分。守隊截接攻隊擊出之球后可以持續碰觸攻隊跑壘員或持球踏壘以"封殺"跑壘員。攻隊3人被"殺"出局時,雙方即互換攻守。兩隊各攻守一次為一局,正式比賽為9局,以得分多者獲勝。守隊隊員按其防守位置及職責規定名稱如下:投手,接手,1壘手,2壘手,3壘手,游擊手,左外場手,中外場手,右外場手。攻隊入場擊球的隊員叫擊球員。合法擊出界內球時,該擊球員應即跑壘,稱為擊跑員。 擊跑員安全進入1壘後,即稱為跑壘員.
正式比賽需4名裁判員,1人為主裁判***又稱為司球裁判***,其餘3人為司壘裁判。主裁判位於本壘及接手身後,主要職責為宣判投手的"好"或"壞"球;宣佈擊球員的"擊"和"球"數;判定攻方是得分抑或出局;判定"界內球","界外?quot;或"擦球棒";處理,宣判雙方違反規則的行動;宣佈比賽結果。司壘裁判負責1,2,3壘位附近的裁判工作;宣判跑壘員是安全還是出局;是否有阻擋,妨礙對方或其他犯規行為;處理踏漏壘及其他問題,並協助主裁判執行規則,使比賽順利進行。此外,還有2-3名記錄員負責記錄和技術統計。也有的正式比賽再增加2名外場司線裁判員,其職責為判定落在外場遠處的球是界內還是界外球,外場手是否合法接殺,是否擊出本壘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