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車輛停放管理制度範本

  為加強校內車輛停放管理,維護校園秩序,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篇一

  一、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車棚、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二、車輛進棚必須自行加鎖,整齊停放。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用品。

  三、在校園內一般提倡推車行走,騎車者應放慢速度,防止撞人。

  四、不準任何人偷騎他人車輛,未經本人同意開他人車鎖的視為偷竊行為。

  五、發現自行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處***總務處***協同查處。

  六、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並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七、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學校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八、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九、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十、來校辦公務的外來車輛,經門衛人員與相關領導聯絡並獲得同意後,可以入校。按指定地點停放車輛。

  十一、非行使公務的車輛,應事先與學校有關人員聯絡,做好登記,方可入校。無特殊情況,非經允許,計程車嚴禁進入校園。

  篇二

  為加強校內交通安全管理,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員工有良好的教學、科研、辦公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1、外來車輛無正當理由,未經門衛允許,一律不準擅自駛入校內。計程車禁止進入校園。

  2、外來辦事車輛需到大門傳達室登記,待聯絡好後可進入校園;

  3、負責定期給學校送貨的車輛,需憑證進入校園;任何拉裝貨物車輛出校園大門,必須持相關部門批准單可放行;

  4、機動車在校園內行駛和轉彎時要慢行觀察;禁止超車、並行;禁止鳴高音喇叭;機動車輛嚴禁在人行道暫停。

  5、校園內所有車輛必須遵守校園交通管理制度,按線路限速行駛。

  6、各種車輛***包括自行車***不得在校內隨意停放。本校教職工車輛應停放在指定棚點。所有進入校園的外來車輛,均統一停放在指定停車棚點。

  7、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內停放過夜,確需在校內停放的車輛和自行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並接受管理人員管理。

  8、對違反以上規定者,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

  篇三

  按照長安區教育局安全保衛有關檔案規定學生在校期間外來車輛不許進入學校;要進入學校的車輛必須限速和遵守學校規定,為了保證學校師生安全和對車輛有序管理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車輛進入學校,必須限速,車速不得超過5公里/每小時。

  二、按序進入停車處,領取停車證***非機動車***,聽從保安人員引導,按指定位置停放。

  三、不得將易然易爆等危險品帶入停車處,聽從保安人員檢查。

  四、人離開車時請將車門、車窗鎖好,貴重物品、現金請隨身帶走,不要存放在車內。

  五、車輛出停車處時,請主動交回停車證。如停車證遺失,請出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經檢驗無誤登記後方可放行。

  六、本停車處不收取停車租金,對車輛安全不負賠償責任。

  七、本規定解釋權歸學校總務處。

看過的人還會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