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是保障施工人員安全生產的準繩,那麼你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一:
1、我國安全生產的方針是什麼?
答:《安全生產法》第三條規定,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一五"規劃《建議》,明確要求堅持安全發展,並提出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這一方針反映了我們黨對安全生產規律的新認識,對於指導新時期安全生產工作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2、"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三個方面的含義是什麼?
答:安全第一,就是在生產過程中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實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堅持安全第一,是貫徹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預防為主,就是把安全生產工作的關口前移,超前防範,建立預教、預測、預想、預報、預警、預防的遞進式、立體化事故隱患預防體系,改善安全狀況,預防安全事故。在新時期,預防為主就是通過建設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提高安全科技水平、落實安全責任、加大安全投入,構築堅固的安全防線。
綜合治理,是指適應我國安全生產形勢的要求,自覺遵循安全生產規律,正視安全生產工作的長期性、艱鉅性和複雜性,抓住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關鍵環節,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齊下,並充分發揮社會、職工、輿論的監督作用,有效解決安全生產領域的問題。
3、如何理解"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三者之間的關係?
答:"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是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安全第一是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統帥和靈魂,沒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預防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撐,綜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據。預防為主是實現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徑。只有把安全生產的重點放在建立事故隱患預防體系上,超前防範,才能有效減少事故損失,實現安全第一。綜合治理是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手段和方法。只有不斷健全和完善綜合治理工作機制,才能有效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真正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落到實處,不斷開創安全生產工作的新局面。
4、政府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是什麼?
答:***1***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援、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職責;
***2***應當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3***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容易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嚴格檢查並及時處理事故隱患;
***4***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5、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職責有哪些?
答:***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6、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答: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
***1***有權瞭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2***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3***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
***4***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6***依法向本單位提出要求賠償的權利;
***7***獲得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利;
***8***獲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權利。
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1***自律遵規的義務,即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自覺學習安全生產知識的義務,要求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危險報告義務,即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
7、生產經營單位應如何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答: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他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託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8、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哪些條件方可任職?
答: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建築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9、什麼是建設專案安全設施的"三同時"?
答: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10、違反安全生產法應負什麼法律責任?
答:***1***行政責任。它是指責任主體違反安全生產法律規定,由有關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依法對其實施行政處罰的法律責任。
***2***民事責任。它是指責任主體違反安全生產法律規定造成民事損害,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法律強制其進行民事賠償的法律責任。
***3***刑事責任。它是指責任主體違反安全生產法律規定構成犯罪,由司法機關依照刑事法律給予刑罰的法律責任。
11、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了哪些單位的安全責任?
答:《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了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機械裝置供應和出租單位、裝置檢測單位及其行政管理部門等單位的安全責任。
12、 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方面的主要職責包括哪些內容?
答:***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2***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
***4***對所承建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