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製圖的要求及規範

一:圖幅、標題欄及會籤欄
(1)圖幅即圖面的大小,分為橫式和立式兩種。
  根據國家標準的規定,按圖面的長和寬大小確定圖幅的等級。
  建築常用的圖幅有A0、A1、A2、A3、A4等,
  A0 : 1189*841
  A1 : 841*594
  A2 : 594*420
  A3 : 420*297
  A4 : 297*210
(2)標題欄
   標題欄包括設計單位名稱、工程名稱區、簽字區、圖名區及圖號區等內容。
注:現在不少設計單位採用自己個性化的標題欄格式,但是仍必須包括這幾項內容。
(3)會籤標
   會籤標是為各工種負責人稽核後簽名用的表格,它包括專業、
   姓名、日期等內容。(對於不需要會籤的圖紙,可以不設此欄。)
二:線型要求
建築圖紙主要由各種線條構成,不同的線型表示不同的物件和不同的部位,代表著不同的含義。為了圖面能夠清晰、準確、美觀地表達設計思想,工程實踐中採用了一套常用的線型,並規範了它們的使用範圍。
三:尺寸標註
尺寸標註的一般原則如下所述:
1:尺寸標註應力求準確、清晰、美觀大方。同一張圖紙中,標註風格應保持一致。
2:尺寸線應儘量標註在圖樣輪廓線以外,從內到外依次標註從小到大的尺寸,不能將大尺寸標在內,小尺寸標在外。
3:最大的尺寸線與圖樣輪廓線之間的距離不應小於10mm,兩條尺寸線之間的距離一般為7—10mm.
4: 尺寸界線朝向圖樣的端頭距圖樣輪廓之間的距離應大於或等於2mm,不易直接與之相連。
5:在圖線擁擠的地方,應合理安排尺寸線的位置,但不易與圖線、文字及符號相交;可以考慮將輪廓線作為尺寸界線,但不能作為
尺寸線。
6:室內設計圖中連續重複的構配件等,當不易標明定位尺寸時,可以在總尺寸的控制下,不用數值而用“均分”或“EQ”字樣表示定位尺寸。
四:文字說明
    在一幅完整的圖紙中用圖線方式表現的不充分或無法用圖線表
示的地方,就需要進行文字的說明。文字說明是圖紙內容的重要組成
部分,製圖規範對文字標註中的字型、字號、字型與字號搭配等方面
做了一些具體規定。
1:一般原則:字型端正、排列整齊、清晰準確、美觀大方、避免過於個性化的文字標註。
2:字型:一般標註推薦採用仿宋體,大標題、圖冊封面、地形圖等的漢字,也可以書寫成其他字型,但應易於辨認。
3:字號:標註的文字高度要適中。同一型別的文字採用同一字號。較大的字用於概括性的說明內容,較小的字用於細緻的說明內容。
五:常用圖示標誌
1:詳圖索引符號及詳圖符號。
    “詳圖索引符號”:平、立、剖面圖中,在需要另設詳圖表示的部位標註一個索引符號,以表明該詳圖的位置,這個索引符號即詳圖索引符號。
    “詳圖符號”即詳圖的編號,用粗實線繪製。
2: 引出線。
   由圖樣引出一條或多條線段指向文字說明,該線段就是引出線。
3:內視符號。
   內視符號標註在平面圖中,用於表示室內立面圖的位置及編號,建立平面圖和室內立面圖之間的聯絡。
六:常用材料符號
    建築圖中常用建築材料圖表示材料,在無法用圖例表示的地方,也可以採用文字說明。
七:常用繪圖比例。
    下面列出常用繪圖比例,讀者根據實際情況靈活使用。
1:總圖:1:500,1:1000,1:2000;
2:平面圖:1:50,1:100,1:150,1:200,1:300;
3:立面圖:1:50,1:100,1:150,1:200,1:300;
4:剖面圖:1:50,1:100,1:150,1:200,1:300;
5:區域性放大圖:1:10,1:20,1:25,1:30,1:50;
6:配件及構造詳圖:1:1,1:2,1:5,1:10,1:15,1:20,1:25,
                 1:3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