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管理規章制度

  為了加強對無形資產的內部控制,防止並及時發現和糾正無形資產業務中的各種差錯和舞弊,需要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為你整理了,希望你喜歡。

  範本一

  ***一***總則

  1.控制目標

  ***1***規範無形資產的管理行為,避免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遭受的財產損失風險;

  ***2***防範無形資產管理中的差錯和舞弊;

  ***3***明確職責許可權,降低經營決策、資產管理風險。

  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的無形資產管理。

  ***二***崗位分工與授權批准

  1.不相容崗位分離

  ***1***無形資產投資預算的編制與審批分離;

  ***2***無形資產的採購、驗收與款項支付分離;

  ***3***無形資產處置的申請與審批、審批與執行分離;

  ***4***無形資產業務的審批、執行與相關會計記錄分離。

  2.經辦和核算無形資產業務人員的素質要求

  ***1***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業務素質;

  ***2***熟悉無形資產的用途、效能等基本知識;

  ***3***符合公司規定的崗位規範要求。

  3.部門具體職責

  ***1***總經理辦公室:稽核無形資產購置方案;稽核無形資產相關法律檔案。

  ***2***經辦部門:提出無形資產購置方案;組織實施無形資產業務取得過程;組織無形資產驗收;辦理無形資產處置;建立無形資產臺賬;定期對無形資產安全、適用性進行檢查。

  ***3***財務部:建立無形資產臺賬;對無形資產進行會計核算;參與無形資產的驗收、檢查、處置工作;定期進行無形資產清查盤點;監督、指導管理部門對無形資產的管理。

  ***三***無形資產取得與驗收控制

  1.無形資產投資預算管理

  ***1***公司無形資產投資預算的編制、調整、審批、執行等環節,按《預算控制制度》執行;

  ***2***公司根據發展戰略和生產經營實際需要,並綜合考慮無形資產投資方向、規模、資金佔用成本、預計盈利水平和風險程度等因素編制預算;

  ***3***對無形資產投資專案進行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論證的基礎上合理安排投資進度和資金投放。

  2.無形資產外購流程業務操作操作人內控要求採購申請各經辦部門

  ***1***根據年度預算提出請購申請;

  ***2***採購專案已經可行性論證並且可行;

  ***3***對請購的無形資產的效能、技術引數有明確要求;

  ***4***編制《無形資產購置申請表》。

  稽核法律部/財務部

  ***1***稽核合同條款的合規性;

  ***2***稽核財務相關條款的適用性。

  審批授權審批人

  ***1***按照公司授權,在授權範圍內審批;

  ***2***審批時應充分考慮稽核部門的意見,未經稽核的採購專案不予審批。

  3.3無形資產驗收

  3.3.1無形資產驗收

  3.3.1外購無形資產

  ***1***外購無形資產由管理部門組織,按照合同、技術交底檔案規定的驗收標準進行驗收;

  ***2***在辦理無形資產驗收手續的同時,管理部門應完整地取得產品說明書及其他相關說明資料;

  ***3***管理部門持發票和相關資料到財務部辦理無形資產入賬手續;

  3.3.2自制無形資產

  ***1***自制無形資產製作完成後,由專案負責人向管理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2***自制無形資產由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驗收;

  ***3***財務部依據製作部門提供的《專案驗收報告》、相關驗收單據進行相應的賬務處理。

  4無形資產的日常管理

  4.1無形資產的日常管理

  4.1.1無形資產的日常管理由財務部和管理部門共同管理。

  4.1.2無形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根據無形資產的使用狀況,及時維護本部門無形資產臺帳。

  4.1.3無形資產管理臺帳登記的內容包括:無形資產的名稱、規格型號,單位價值,數量,生產廠家,啟用時間,使用部門,攤銷年限,使用狀態。

  4.1.4公司管理部門、財務部定期***至少一年一次***核對相關賬簿、記錄和檔案,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和處理,以確保無形資產賬務處理和資產價值的真實性。

  4.1.5無形資產管理臺帳的保管期限為5年。

  4.1.6財務部根據購置合同明確的使用期限與估計使用年限孰低確定無形資產的攤銷年限。所有權歸屬公司的無形資產均屬攤銷範圍。

  4.2無形資產的權利保持管理部門應保持公司無形資產在壽命時限內的佔有權,具體參照《智慧財產權管理規定》執行。

  5、無形資產處置和特許使用

  5.1無形資產處置

  5.1.1無形資產處置申請無形資產不能繼續使用時,由管理部門詳細填寫《無形資產處置申請表》。

  5.1.2處置鑑定由無形資產管理部門組織有關部門的技術專業人員對處置的無形資產進行技術鑑定,確保無形資產處置的合理性。

  5.1.3處置審批根據許可權對無形資產管理部門上報的《無形資產處置申請表》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5.1.4處置審計

  ***1***審計部在處置前會同相關部門或人員對無形資產的處置依據,處置方式、處置價格等進行稽核,重點稽核處置依據是否充分,處置方式是否適當,處置價格是否合理;

  ***2***財務部在處置後根據審批人批准的呈批表,認真稽核無形資產處置憑證,檢查批准手續是否齊全,批准許可權是否適當等,稽核無誤後據以編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5.2無形資產特許使用公司特許其他公司使用公司的無形資產,由無形資產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擬定方案,經授權人員批准後辦理相關手續,簽訂合同。合同應當明確無形資產特許使用期間的權利義務。

  6、監督檢查

  6.1監督檢查主體

  6.1.1監事會:依據公司章程對公司無形資產業務決策的審批進行監督。

  6.1.2審計部:依據公司授權和部門職能描述,對公司無形資產購置、處置的執行合規性進行審計監督。

  6.1.3財務部:依據公司授權,對公司無形資產管理進行監督。

  6.2監督檢查內容

  ***1***無形資產業務相關崗位人員的設定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職務混崗的現象。

  ***2***無形資產業務授權批准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在辦理請購、審批、採購、驗收、付款、處置等無形資產業務時是否有健全的授權批准手續,是否存在越權審批行為。

  ***3***無形資產投資預算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購建無形資產是否納入預算,預算的編制、調整與審批程式是否適當。

  ***4***無形資產處置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處置無形資產是否履行審批手續,作價是否合理。

  ***5***檢查入帳依據是否合法,完整。

  6.3監督檢查結果處理

  6.3.1不按照上述流程操作,造成無形資產增加、啟用、變更、處置不能及時進行處理,按照損失程度相應承擔責任。

  6.3.2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無形資產內部控制中的薄弱環節,審計部應當提請有關部門採取措施加以糾正和完善。

  7、生效實施本制度經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批准後生效並實施。

  範本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無形資產的管理,防止並及時發現和糾正無形資產業務中的各種差錯和舞弊,保護無形資產的安全並維護其價值,提高無形資產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子公司的無形資產業務。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無形資產,是指公司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資產,即能夠從公司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並能夠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協議、資產、負債一起用於出售、轉移、授權許可、租賃或者交換的,以及源自合同協議性權力或其他法律權利的非貨幣性資產。

  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非專利技術是指公司擬永久擁有的獨家專有技術。

  第四條本制度規範無形資產的保管、使用和處置。有關無形資產開發或購買,按公司《“三新”研發管理辦法》和《關於購置無形資產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基本要求:

  無形資產保管、使用及保護、處置報廢等環節的流程應清晰嚴密;無形資產的攤銷和報告應當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

  第二章職責分工與授權批准

  第六條無形資產保管、使用、處置業務按照崗位職責分工,要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做到:

  ***一***無形資產保管、使用、處置崗位互相分離;

  ***二***無形資產處置的審批與執行崗位分離。

  第七條公司檔案管理部門負責保管公司無形資產的各類權屬證書、法律文字、配方、源程式設計、工藝等。法務部門負責公司無形資產權利的保護。

  第八條公司配備合格的人員保管無形資產。保管無形資產業務的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遵紀守法。

  第九條對接觸無形資產中公司核心技術實行授權批准,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接觸公司的核心技術。

  第三章無形資產的保管和保護

  第十條公司應指定可接觸公司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的人員,並與其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一條有權接觸公司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的人員每接觸一次,保管人員均應在登記簿上登記,詳細記錄接觸人、接觸時間、時長、接觸目的、接觸批准人。

  第十二條對必須同時由技術部門保管的專利技術和專有技術資料副本,除發明人或總工程師、或總工藝師外,其他人員一般不得接觸全套設計圖紙或資料。

  第十三條對生產加工核心技術的車間或工段、或工位應該封閉管理,除授權指定人員外,非該被封閉領域的人員不得進入該領域。授權指定的非該領域人員進出均應嚴格登記,詳細記錄進入者姓名、事由、時間、批准人、離開時間、時長。由電子門禁系統管理的,還應登記領入人的姓名。

  第十四條在計算機上儲存或執行的無形資產,應嚴格遵守公司《資訊系統管理辦法》中第六章“資訊系統的安全”的各項規定。

  第十五條公司的商標除依法進行註冊登記外,還應對商標的印模加強保密管理。與印製商標的單位簽訂保密協議:每批商標印製完成,應立即收回印模,不得留存在印模單位。

  第十六條一旦發現有人或單位侵害本單位無形資產的,公司法務部門應在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領導下,牽頭成立由總經理辦公室、銷售等部門參加的調查處理小組,對侵害本公司無形資產的行為進行調查取證,形成書面調查報告,提出維權對策。

  第十七條公司應定期對擁有的專利、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的先進性進行評估,加大研發投入,推動技術升級。

  第十八條至少在每年年末由無形資產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對無形資產進行檢查、分析,預計其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能力。檢查分析應包括定期核對無形資產明細賬與總賬,並對差異及時分析與調整。

  無形資產存在可能發生減值跡象的,按照公司減值準備會計政策的規定計提減值準備、確認減值損失。

  第四章無形資產的處置與轉移

  第十九條按無形資產不同的處置方式,採取以下相應控制措施。

  ***一***對使用期滿、正常報廢的無形資產,由管理部門填制無形資產報廢單,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對該無形資產進行報廢清理。

  ***二***對使用期限未滿、非正常報廢的無形資產,由無形資產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經公司有關管理部門進行技術鑑定後,按規定程式審批後進行報廢清理。

  ***三***對擬出售或投資轉出的無形資產,由相關部門或人員提出處置申請,列明該項無形資產的原價、已攤銷價值、預計使用年限、己使用年限、預計出售價格或轉讓價格等,報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予以出售或轉讓。

  第二十條無形資產處置價格應報經總經理審批後確定。對於重大的無形資產處置,需委託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

  對於無形資產的處置,比照公司《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無形資產處置涉及產權變更的,及時辦理產權變更手續。

  第二十二條出租、出借無形資產,由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門按規定報經批准後予以辦理,並簽訂合同協議,對無形資產出租、出借期間所發生的維護保全、稅負責任、租金、歸還期限等相關事項予以約定。

  第二十三條對無形資產處置及出租、出借收入和發生的相關費用,及時入賬,保持完整的記錄。

  第二十四條對於無形資產的內部調撥,應填制無形資產內部調撥單,明確無形資產名稱、編號、調撥時間等,經有關負責人審批通過後,及時辦理調撥手續。無形資產調撥的價值由公司財務部門稽核批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子公司購置土地使用權和專利技術應報經公司批准。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日起施行。

  範本三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對無形資產的內部控制,防止並及時發現和糾正無形資產業務中的各種差錯和舞弊,保護無形資產的安全並維護其價值,提高無形資產的使用效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無形資產,是指公司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資產,即能夠從公司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並能夠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協議、資產、負債一起用於出售、轉移、授權許可、租賃或者交換的,以及源自合同協議性權力或其他法律權利的非貨幣性資產。

  無形資產通常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特許權、土地使用權等。

  第三條無形資產業務涉及的風險:

  ***一***無形資產業務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可能遭受外部處罰、經濟損失和信譽損失。

  ***二***無形資產業務未經適當審批或超越授權審批,可能因重大差錯、舞弊、欺詐而導致損失。

  ***三***無形資產購買決策失誤,可能導致不必要的成本支出。

  ***四***無形資產使用和管理不善,可能導致損失和浪費。

  ***五***無形資產處置決策和執行不當,可能導致公司權益受損。

  ***六***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和相關資訊不合法、不真實、不完整,可能導致公廣東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條本公司在建立與實施無形資產內部控制中,重點對下列關鍵方面或者關鍵環節進行控制:

  ***一***職責分工、許可權範圍和審批程式應當明確規範,機構設定和人員配備應當科學合理。

  司資產賬實不符或資產損失。

  ***二***無形資產取得依據應當充分適當,決策過程應當科學規範。

  ***三***無形資產取得、自行開發並取得、使用及保護、處置報廢等環節的控制流程應當清晰嚴密。

  ***四***無形資產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符合公司會計準則的規定。

  第二章職責分工與授權批准第五條本公司建立無形資產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許可權,確保辦理無形資產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同一部門或個人不得辦理無形資產業務的全過程。

  無形資產業務不相容崗位至少包括:

  ***一***無形資產投資預算的編制與審批。

  ***二***無形資產投資預算的審批與執行。

  ***三***無形資產取得、驗收與款項支付。

  ***四***無形資產處置的審批與執行。

  ***五***無形資產取得與處置業務的執行與相關會計記錄。

  ***六***無形資產的使用、保管與會計處理。

  第六條公司應當對無形資產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准制度,明確授權批准的方式、許可權、程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規定經辦人的職責範圍和工作要求。

  廣東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嚴禁未經授權的機構或人員辦理無形資產業務。

  第七條審批人員應當在授權範圍內進行審批,不得超越審批許可權。

  經辦人在職責範圍內,按照審批人的批准意見辦理無形資產業務。對於審批人超越授權範圍審批的無形資產業務,經辦人員有權拒絕辦理,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第八條公司應當制定無形資產業務管理制度,明確無形資產投資預算的編制、取得與驗收、使用與保全、處置和轉移等環節的控制要求,並設定相應的記錄或憑證,如實記載各環節業務開展情況,及時傳遞相關資訊,確保無形資產業務全過程得到有效控制。

  第三章取得與驗收控制第九條公司應當根據無形資產的使用效果、生產經營發展目標等因素擬定無形資產投資專案,對專案可行性進行研究、分析,編制無形資產投資預算,並按規定程式審批,確保無形資產投資決策科學合理。

  對於重大的無形資產投資專案,應進行集體決策和審批,防止出現決策失誤而造成嚴重損失。

  第十條嚴格執行無形資產投資預算,對於預算內無形資產投資專案,應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制度辦理相關手續;對於超預算或預算外無形資產投資專案,按規定審批後再辦理相關手續。

  廣東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條外購無形資產應當制定請購與審批制度,明確請購部門***或人員***和審批部門***或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及相應的請購與審批程式。

  第十二條無形資產採購合同協議的簽訂應遵循合同協議管理內部控制的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公司應當建立嚴格的無形資產交付使用驗收制度,確保無形資產符合使用要求。無形資產交付使用的驗收工作由使用部門及相關部門共同實施。

  外購的無形資產,必須取得無形資產所有權的有效證明檔案,仔細稽核有關合同協議等法律檔案,必要時應聽取專業人員或法律顧問的意見。

  購入或者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有效證明檔案。除已經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外,在尚未開發或建造自用專案前,公司應當根據合同協議、土地使用權證辦理無形資產的驗收手續。

  對投資者投入、接受捐贈、債務重組、政府補助、公司合併、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均應辦理相應的驗收手續。

  對驗收合格的無形資產應及時辦理編號、建卡、調配等手續。

  第十四條對需要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無形資產,及時到相關部門辦理。

  第四章使用與保全控制第十五條應根據國家及行業有關要求和自身經營管理的需要,確定無形資產分類標準和管理要求,並制定和實施無形資產目錄制度。

  第十六條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確定無形資產攤銷範圍、攤銷年限、攤銷方法、殘值等。

  攤銷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式審批。

  第十七條每年年末由無形資產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對無形資產進行檢查、廣東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析,預計其給公司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能力。檢查分析應包括定期核對無形資產明細賬與總賬,並對差異及時分析與調整。

  無形資產存在可能發生減值跡象的,應當計算其可收回金額;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應當按照公司會計準則的規定計提減值準備、確認資產減值損失。

  第五章處置與轉移控制第十八條公司應當建立無形資產處置的相關制度,確定無形資產處置的範圍、標準、程式和審批許可權等。

  對使用期滿、正常報廢的無形資產,應由無形資產使用部門填制無形資產報廢單,經授權部門或人員批准後對該無形資產進行報廢清理。

  對使用期限未滿、非正常報廢的無形資產,應由無形資產使用部門提出報廢申請,註明報廢理由、估計清理費用和可回收殘值、預計出售價值等,按規定程式審批後進行報廢清理。

  對擬出售或投資轉出的無形資產,應由有關部門或人員提出處置申請,列明該項無形資產的原價、已提折舊、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預計出售價格或轉讓價格等,報經授權部門或人員批准後予以出售或轉讓。

  對於重大無形資產的處置,應當採取集體合議審批制度,並建立集體審批記錄機制。

  第十九條無形資產處置涉及產權變更的,應及時辦理產權變更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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